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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4篇

发布时间:2022-03-12 01:36:02

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4篇

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1

  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3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1—2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1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习,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森林防火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该村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三)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由镇林业站、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

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2

  乡镇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为积极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避免和减少因火灾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了__镇20__—20__年度森林防火实施方案,望各单位严格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州、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开荒种地,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镇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其他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护林员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乐西、亚拉冲等村委会林区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3月1日至5月10日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三、责任分工

  (一)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建本村扑火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视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汇报;在林区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出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管理;组织人员对野外烧荒行为的检查,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监督管理本地区护林员,全方位、全天候开展对林区巡查活动;层层落实责任。

  (二)镇政府综合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召开调度会;协调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和各村委会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

  (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检查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森林防火监控指挥系统正常运转,及时监控火情,搞好预警;组建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积极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实施对全镇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积极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上报情况;负责在防火戒严期,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对野外用火及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上报市森林公安部门进行处罚。

  (五)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负责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深入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包村委会单位负责与所包村对接联系,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统一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村委会,检查、指导、督促所包村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七)包重点涉林村单位负责与所包涉林重点村对接联系,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所包涉林重点村,检查、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村委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村屯有人包、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在林内要道和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全体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要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四)科学合理调度。森林防火期间,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村委会要科学合理调配人员、防火物资,避免盲目无序现象。特别是要加强护林员教育培训,合理安排就餐时间,确保巡查不留空档。一旦发生火情,镇人民政府领导及扑救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五)加强火情预警。有关站所及各村委会防火期间必须有领导带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护林员要科学使用手台,严禁用手台谈论与防火无关的内容。

  (六)加大督查力度。镇政府综合办、镇纪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做好对各站所、村委会的督查检查,一旦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及时向镇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汇报,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3

  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3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1—2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1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习,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森林防火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该村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三)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由镇林业站、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

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4

  为扎实做好基长镇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好全镇森林资源,实现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实现双赢的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切实维护好全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黔南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州、县关于落实森林防火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生态脱贫一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省、州森林防灭火工作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 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加强火源管控,健全森林防灭火机制,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人为引发的森林火灾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和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救灾机制和管理机制,实现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全年禁火;建立规模适度、专兼结合的森林消防力量,不断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森林防灭火装备水平,有效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实现森林防灭火全覆盖;完善森林防灭火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体系,实现无人员伤亡,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逐年下降的年度目标。

  镇全体专职护林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莫小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观松、白占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镇生态护林员培训及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信息报送工作。各村(居)尖刀排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森林防火预案,进一步稳定、充实、完善各村义务扑火队,保证森林防火工作常态化、科学化。

  三、工作措施

  (一)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防火期到来前,镇、村(居)尖刀排召开全体生态护林员动员大会,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并根据森林防火预警及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护林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为森林防火基本知识、林政知识、森林保险宣传、护林员管理办法、消防相关知识及实战演练等。

  (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定责任状,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实行“尖刀排排长和镇挂村领导包村,尖刀排干部、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包片包组,组包户,生态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和重要路口”工作责任制,形成镇、村(居)尖刀排、组三级联防机制。根据现有尖刀排网格化管理有效划分,切实做到挂图包片,把山头地块的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层层抓包保,人人有责任,谁包保谁负责谁担责;做到责任写在文件上,压实到个人肩上,奖优罚劣,追责问责。

  (三)加强火源管控。各村(居)尖刀排要根据村情、社情、林情的不同,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管护村规民约》,让群众参与到爱林护林当中,实现森林防灭火村民自治。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林区及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大对重要时段、重点林区、重点部位的管控力度,进行重点防范,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加大巡护密度,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做到万无一失。基长派出所要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及火灾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失火和防火毁林违法犯罪,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四)加大奖罚力度。各村(居)尖刀排要加大野外违规用火的管控和处罚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一是未按规定申请野外用火的,由各村(居)按照制定的村规民约进行处罚;二是因野外违规用火造成损失但不够成犯罪的,由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按照《黔南州禁火令》进行处罚并按照火灾损失追究当事人的赔偿责任;三是建立森林防火奖惩机制,对举报违规野外用火或火灾肇事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因履行管护职责不力,野外用火未按规定申请、审批,野外违规用火频发或发生森林火灾的,对相关责任人实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个人责任。

  (五)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按照“镇建、村管、村聘、村用”的生态护林员管理机制,镇统筹、指导好各村(居)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和发挥作用,做到机制管人、效益激励人。各村(居)尖刀排负责辖区内生态护林员管理和考核,按照管护责任合同每月对护林员实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镇人民政府,考核合格者发放当月工资,不合格者扣发当月工资,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统筹安排护林员对其管护责任区森林资源进行定期巡山护林、设立森林防火值守卡点,每年防火期前组织护林员对3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林区进行砍、割防火隔离带(森林边缘与农田、农地相交处),形成永久固定的防火隔离带。同时,镇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护林员管理制度,加强考核问效,对不能履职、失职的要坚决清出护林员队伍。

  (六)加强特殊区域群体管理。各村(居)尖刀排要加强对辖区内痴、聋、呆、哑、精神病及弱智者的摸底排查,逐一建立管理台账,并加强对指定监护人的提醒和监督,明确专人监督落实监护措施。同时学校校长、园长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幼儿的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防火意识,并通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将《森林防火承诺书》传递给家长,让家长们做出承诺,倡导清明节文明祭祀,积极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火,杜绝野外用火。

  (七)强化扑救能力。森林火险期间,专职护林队伍要加强巡查巡护,制止违规违法用火及对生态护林员巡山护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形成立体化、多层次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管理体系,确保森林火灾得到及时就近处置。各村(居)尖刀排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伍建设,根据生态护林员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按照10-15人规模建立应急扑火队伍,组建一支能跨区域作战的群众扑火队,经常性开展扑火技能及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确保人员安全。

  (八)加强值班备勤,确保通信信息畅通。防火期期间,各村(居)尖刀排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参加扑救,争取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对于迟报、瞒报而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以镇人民政府日常值班的领导、干部为当天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吴观松和白占东同志负责森林防火信息上报和处理。

  (九)加强宣传教育。镇各部门,各村(居)尖刀排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镇各部门要利用场天、政府宣传车走村窜寨、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全面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责任安全意识。各村(居)尖刀排要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森林火灾易发区、多发区设立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或警示牌,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组织网格员和村组干部进村入户宣传森林防火,并张贴、发放防火宣传资料;森林防火期各村(居)每天11:00—12:30、16:30—18:00,周末10:30—18:00循环播放森林防火音频。各学校要在学时内安排不少于2课时的时间, 加强对学生森林防火教育。对违规野外用火案例要制作宣传资料,深入各村组、林区广泛宣传, 做到家喻户晓。

  (十)强化火案查处、打击力度。镇案件查处工作组要积极配合县林业派出所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打击工作,各村(居)尖刀排要积极配合县、镇相关部门对森林火灾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按照“全查、快查、严办”的原则,无论是火警还是火灾,都依法迅速予以查处,该罚款的罚款,对构成刑事犯罪的坚决绳之以法。要通过查处,达到查处一件,震慑一方的目的,用以教育群众,达到以治促防的良好效果。

  (十一)明确责任,严格纪律。严格实行尖刀排长和挂村领导负责制,各村(居)尖刀排长和挂村领导为各村(居)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责任人,负责统筹调度本村(居)森林防火的总体工作,对本村(居)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各村(居)副排长、支书、主任和镇包片干部为本村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亲自安排部署,定期开展森林防火督促检查,确保上级关于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到位,发生森林火灾后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尖刀排包片干部和包片村常务干部为本村森林防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负本片区森林防火的全面工作,定期上山开展巡查检查,发生森林火灾后亲自到前线组织指挥扑救,做到森林防火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真正建立起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的良好局面。相关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自己的职责,做好各村(居)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重点防火期实行尖刀排长和挂村领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做到不缺岗、不漏岗,24小时保持通迅畅通,一旦发生火警第一时间启动扑火预案。

  四、严格兑现奖励和处罚措施

  一是对森林防火工作中及时报告、举报、扑救等行为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擅自野外用火的人员,各村(居)尖刀排查处落实的,按处罚款90%用于奖给村(居)和举报人(尖刀排和镇领导干部除外)。

  二是各村(居)尖刀排在该防火方案下发后至下一年度5月30日止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和房屋火灾的,奖励该村(居)3000元。

  三是该方案下发后镇内发生一起山火,处发生山火村(居)500元,处该区域内管护的生态护林员扣除当月20%工资;对一个村一天内发生3次以上火灾或全年累计发生6次森林火灾的,处发生山火村(居)1000元。发生森林火灾次数每增加一次罚款增加500元,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该方案下发后镇内发生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公顷以上2公顷以下的,对各包片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处该区域内管护的生态护林员扣除当月30%工资;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对包片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全镇通报,处该区域内管护的生态护林员扣除当月60%工资;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相应等次的责任。

  五是该方案下发后对造成火警或火灾过火面积超过10公顷的,处发生山火村(居)2000元,处该区域内管护的生态护林员扣除当月100%工资及视履职情况决定是否清出护林员队伍,并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是发生森林火灾,尖刀排长和镇挂村领导要及时靠前组织指挥,尖刀排包片干部和镇包片干部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并参加扑救,村组干部要及时有效组织扑救。对未及时组织人员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给基长镇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该村(居)的尖刀排长和镇挂村领导,村全体常务干部和镇、尖刀排包片干部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七是全体干部必须服从有关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接到扑火电话后,必须及时赶到指定地点集合,无特殊原因,未及时参加者,或不服从调度的,将严肃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是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法规,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思想麻痹、工作不力以致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或人员伤亡事故的,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执纪监督

  镇成立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组,由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镇纪委书记和森林防火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对基长镇全体森林防火责任人和生态护林员在各自责任区内巡查检查情况、发生森林火灾时应急调度执行情况等进行督查,确保纪律严明和奖惩措施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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