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05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1)10篇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05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1)10篇

发布时间:2022-10-23 12:40:33

篇一: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05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1)

  

  

篇二: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05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1)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21) 一、论述题

  1.试述养老保险的特点。

  答:养老保险具有如下特点:

  (1)强制性。(2 分)养老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参加,符合养老条件 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2 分) (2)补偿性。(2 分)劳动者所领取的退休金和获得的其他待遇中有一部分是自己所缴纳的保险费的返 回,还有一部分是对劳动者劳动贡献的回报,具有一定的补偿性质。(2 分) (3)广泛性。(2 分)养老保险的适用对象是所有退休、退职的劳动者。养老保险所保障的对象是所有 的劳动者,并不进行某种选择和区分。(1 分) (4)社会性。(2 分)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 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1 分) 2.试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有: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3 分)劳动法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主 体是用人单位。在劳动法律关系建立之前,即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体,双方是否 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在双方订立 劳动合同确立劳动法律关系之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处于提供劳动力的被管理的地位;而用 人单位则成为劳动力使用者,处于管理劳动者的管理地位,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 分)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3 分)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 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的意志。为了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律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质,因此,劳动法律关系体现的国家意志和 当事人意志并不是平等的,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必须符合国家意志并以其为指导,国家意志居于主导地位。

  (2 分) (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2 分)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现实基础是劳动关系。

  只有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实现社 会劳动过程,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也就是劳动法律关系得以实现的过 程。因此说,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2 分) 3.试述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

  答: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可以概括为以下四项:

  (1)合法原则。(2 分)处理劳动争议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不仅处理程序要合法,争议处 理机构的组成、处理的期限、法律法规的适用等都要合法。(2 分)

   (2)公正原则。(2 分)这一原则要求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的各个阶段,不论适用实体法还是适用程序 法,对双方当事人都应当一视同仁。(2 分)

  (3)及时原则。(2 分)及时原则意味着,任何主体在处理劳动争议时,都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期限,尽可能快速、高效地处理和解决劳动争议。(1 分)

  (4)着重调解原则。(2 分)劳动争议发生之后,应着重采取调解方式使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化解矛盾。

  (1 分)

  4.试述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

  答:28.试述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

  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如下:劳动合同成立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确立劳动 关系意思表示一致,并就劳动合同条款协商一致,签订了协议。(2 分)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劳动合同具有 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2 分)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劳动合同成立是劳动合 同生效的前提,但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2 分)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自愿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劳动合同即告成立, 但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4 分)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 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只有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产 生当事人期望的法律后果。(4 分) 5.试述与社会福利的其他项目相比社区服务的特点。

  答:与社会福利.的其他项目相比较,社区服务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社区服务不只是一些社会自发性和志愿性的服务活动,而是有指导,有组织,有系统的服务体 系。(3 分) 第二,社区服务不是一般的社会服务产业,它与经营性的社会服务业是有区别的。(3 分) 第三,社区服务不是仅由少数人参与的为其他人提供服务的社会活动,它是以社区全体居民的参与为 基础,以自助与互助相结合的社会公益活动。:(4 分) 从目前看,社区服务广泛覆盖了妇女 j 儿童、老年人、残疾人、青壮年人和优抚对象、驻社区单位等 各类群体,服务项目广泛涉及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保障等内容。(4 分) 6.试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有: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3 分)劳动法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主 体是用人单位。在劳动法律关系建立之前,即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体,双方是否 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在双方订立 劳动合同确立劳动法律关系之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处于提供劳动力的被管理的地位;而用

   人单位则成为劳动力使用者,处于管理劳动者的管理地位,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 分)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3 分)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

  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的意志。为了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律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质,因此,劳动法律关系体现的、国家意志 和当事人意志并不是平等的,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必须符合国家意志并以其为指导,国家意志居于主导地位。

  (2 分)

  (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2 分)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现实基础是劳动关系。

  只有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实现社 会劳动过程,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也就是劳动法律关系得以实现的过 程。因此说,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的。(2 分) 二、案例分析题

  1.农村村民赵某常年在外打工,主要在建筑工地做小工,但一次不幸从脚手架上摔下,双腿残疾, 从此失去劳动能力。其配偶也因过度伤心而身体及精神受损,也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赵某尚有一子现年八 岁,正在读小学。很快,赵某一家很快便花光了当年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全家生活陷入窘境。

  试分析:

  (1)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赵某一家哪些人可以获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2)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主要包括哪些供养内容? 答:(1)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 16 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 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 五保供养待遇。(6 分)因此,赵某全家若符合上述条件,可以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3 分) (2)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①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②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 用品和零用钱;③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④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⑤办理 丧葬事宜。(5 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 16 周岁的,还应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3 分)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3 分) 2.赵某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跟公司签有为期 1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赵某每个季度必须完 成一定数额的销售任务,个人收入则主要来自销售提成。尽管赵某对保险推销工作满怀热情,不辞辛苦, 但第一个季度下来,所签保险单寥寥无几,远远没有完成公司的销售定额。公司销售主管提醒赵某说,若 第二季度仍完不成任务,他就将面临被解聘的可能。为了保住工作,赵某更加努力,第二季度的销售业绩 比第一季度有所提高,但比公司的定额还是差了不少,公司销售主管口头通知他说,鉴于他连续半年都不 能完成公司的任务,公司认为他不能胜任保险销售工作,因此决定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请他在 3 天内办 好离职手续 a 赵某万般请求,希望公司能再给他一次机会,被拒绝后,赵某又提出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是

   1 年,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销售主管以解除合同是因为赵某自己不能胜 任工作,且事先又提醒过他为由,拒绝了赵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双方遂发生争议。

  试分析:

  (1)保险公司能否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 (2)保险公司在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过程中有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1)保险公司不能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4 分)《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 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 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 因本法第 26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 分)《劳 动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 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 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 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 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 分)赵某没有发生以上 法律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2 分) (2)保险公司在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过程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有:

  ①公司虽认为赵某不能胜任工作,但并未对赵某进行调岗或培训。(2 分) ②公司没有履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程序。(2 分) 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46 条的规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2 分) 3.何某与刘某系某企业的职工,何某于 2009 年 1 月与企业签订了为期 5 年的劳动合同,刘某于 2010 年 9 月与企业签订了为期 3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的试用期为 6 个月。2010 年 12 月,何某在工作中出现失 误,2011 年 2 月,企业以何某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与何某的劳动合同。刘某于 2011 年 1 月因喝酒 在岗期间与同事打架,并将同事打伤。2011 年 3 月企业以刘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了与刘某的劳 动合同。何某与刘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请引用相关法律规定分析:该企业解除何某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1)企业不应解除与何某的劳动合同。(3 分) 《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的,用人单位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 分)因此,企业应当先调整何某的工作岗位或对何某进行培训。(3 分)在何某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时,企业才能与何某解除劳动合同。(3 分) (2)企业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是正确的。(3 分)

   《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 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分)

  刘某在试用期内,违反劳动纪律,在工作岗位上与同事打架,并打伤了同事,应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 位的规章制度。企业完全有权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刘某。( 2 分)

  4. 2012 年 5 月,15 岁的小章辍学到某市去打工。小章在一家建筑公司找到了工作,主要是帮做一些 杂活。因为小章年纪小,只能算半个劳动力,所以公司与他约定,比别人的工资少 30%,小章表示同意并 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筑工地的工作十分辛苦,并且因为小章年纪小,常常受到欺负,因此小章觉得难以忍 受,于是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公司主管说小章必须要干满约定的期限。小章于是给家里写信,让父母领自 己回去。小章的父母来到工地要领小章回家,公司主管不放人,称,与小章签订了劳动合同,小章必须履 行合同至合同期限届满。

  请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分析下列问题:

  (1)小章能够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吗? (2)小章和建筑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答:(1)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一方的劳动者,必须要具有劳动法上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即劳动权利 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4 分)我国《劳动法》第 15 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 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4 分)因此,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 16 周岁。(4 分) 在本案中,小章未满 16 周岁,因此没有劳动法上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 人。(4 分)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在本案中,因为 小章未满 16 周岁,某建筑公司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双方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4 分)

  5. 2011 年 5 月 8 日,某地劳动监察机构接到群众举报,声称某农机制造厂存在强令工人危险作业的 情况,且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在进入现场调查受阻后,5 月 20 日,监察机构向该厂下达 了《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并要求该厂 10 日内提交书面答复。直到 6 月 5 日监察机构仍未收到该厂的任 何答复。于是,6 月 10 日,1 名监察员身临现场,匆忙之间忘带了证件,于是在未出示证件的情况下开始 调查。经查确认该厂有违法行为,于是当日即登记立案。经过调查,劳动行政部门于 7 月 1 日制作了处罚 决定书,7 月 15 日送达被处罚单位。

  请分析:上述各行为中,有哪些不符合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 答:上述行为中不符合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有;

  (1)农机制造厂 5 月 20 日收到《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应在 5 月 30 日之前向劳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答

   复,但直到 6 月 5 日仍未有答复,该行为不合法。(5 分) (2)-般性的监督检查需有 2 名以上的监察员进行,因此,6 月 10 日只有 1 名监察员身临现场的行为

  不合法。(5 分) (3)进行劳动监察需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因此,该监察员未出示身份证件的行为也不合法。(5 分) (4)劳动行政部门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 7 日内,应当将劳动监察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单位,本案

  中 7 月 1 日做出,7 月 15 日才送达的行为不合法。(5 分) 6.赵某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跟公司签有为期 1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赵某每个季度必须完

  成一定数额的销售任务,个人收入则主要来自销售提成。尽管赵某对保险推销工作满怀热情,不辞辛苦, 但第一个季度下来,所签保险单寥寥无几,远远没有完成公司的销售定额。公司销售主管提醒赵某说,若 第二季度仍完不成任务,他就将面临被解聘的可能。为了保住工作,赵某更加努力,第二季度的销售业绩 比第一季度有所提高,但比公司的定额还是差了不少,公司销售主管口头通知他说,鉴于他连续半年都不 能完成公司的任务,公司认为他不能胜任保险销售工作,因此决定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请他在 3 天内办 好离职手续。赵某万般请求,希望公司能再给他一次机会,被拒绝后,赵某又提出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是 1 年,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销售主管以解除合同是因为赵某自己不能胜 任工作,且事先又提醒过他为由,拒绝了赵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双方遂发生争议。

  试分析:

  (1)保险公司能否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 (2)保险公司在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过程中有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1)保险公司不能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4 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第 2 项的规定,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国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才能和劳动者解除劳 动合同。(4 分)赵某不属于该项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2 分)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第 46 条的规定:(4 分) ①公司虽认为赵某不能胜任工作,但并未对赵某进行调岗或培训。(2 分) ②公司没有履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程序。(2 分) ③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2 分)

  

篇三: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05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1)

  国开平台知识产权法形考答案四(可查找)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试题 1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联合国正式成立是在()。

  选择一项:

  A. 1945 年 3 月 1 日

  B. 1945 年 10 月 24 日

  C. 1945 年 10 月 25 日

  D. 1945 年 4 月 25 日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2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在联合国内,通过接纳新会员国、中止会员国的权利或开除会员国的决议,是() 的职权。

  选择一项:

  A. 国际法院

  B. 安理会

  C. 秘书处

  D. 大会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3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标记试题

   试题正文

  在国际组织中只有部分权利并承担部分义务的成员是()。

  选择一项:

  A. 联系成员

  B. 观察员

  C. 部分成员

  D. 完全成员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4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联合国目前的会员国有()。

  选择一项:

  A.

   190

  B. 192

  C. 191

  D. 189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5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将争端提交由一个若干人组成的委员会,并由其查明事实、提出报告和建议促使 当事国达成协议的解决争端的方法称为()。

  选择一项:

  A. 调查

  B. 调解

   C. 调停

  D. 斡旋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6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联合国安理会 五大国一致 原则是在()中确定的。

  选择一项:

  A. 1941 年大西洋宪章

  B. 1945 年雅尔塔会议

  C. 1942 年联合国家宣言

  D. 1944 年华盛顿橡树园会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7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联合国安理会的 集体否决权 是指()一致反对。

  选择一项:

  A. 十五个常任理事

  B. 任何七个非常任理事国

  C. 任何九个常任理事国

  D. 五大国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8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历史上第一个明确规定废弃战争的国际法律文件是()。

  选择一项:

  A. 1928 年的《巴黎非战公约》

  B. 1919 年的《国际联盟盟约》

  C. 1945 年的《联合国宪章》

  D. 1907 年的《海牙国际争端和平解决公约》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9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在国际法上第一次规定对犯有国际罪行的国家领导人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选择一项:

  A. 1928 年的《巴黎非战公约》

  B. 1899 年的《海牙和会》

  C. 1919 年的《凡尔赛和约》

  D. 1943 年的《莫斯科宜言》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10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联合国大会 1948 年通过的全面保护个人基本权利的文件是()。

  选择一项:

  A.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B. 《禁止和惩治种族隔离罪公约》

  C. 《世界人权宣言》

  D. 《禁止和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11

  错误 得分 0.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关于联合国安理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选择一项:

  A. 安理会可以建议以适当程序或调整方法解决会员国之间的争端,但在行使和平解 决国际争端职能时,其建议对当事国无法律拘束力

  B. 安理会任何常任理事国都可以请求安理会召开会议

  C.

   有 5 个常任理事国和 10 个非常任理事国,前者是不经选举永久担任的

  D. 联合国秘书长和国际法院的法官由安理会选举 反馈 你的回答不正确

  试题 12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联合国的首要宗旨和目的是()。

  选择一项:

  A. 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

  B. 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C. 发展各国间友好关系

  D. 保障人权自由和平等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13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是国际组织的最高机关,由组织全体成员组成。

  选择一项:

  A. 行政机关

  B. 协调机关

  C. 决策机关

  D. 执行机关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14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国际上规定废弃将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的第一个公约是()。

  选择一项:

  A. 1968 年《日内瓦公约》

  B. 1907 年海牙和平公约

  C. 1928 年《巴黎非战公约》

  D. 1971 年《蒙特利尔公约》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15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下列哪个组织是与联合国建立关系的第一个专门机构()。

  选择一项:

  A. 万国邮政联盟

  B. 世界气象组织

  C.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D. 国际劳工组织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16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下列哪个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仅以国家为唯一的诉讼当事人()。

  选择一项:

  A. 欧洲联盟法院

   B. 美洲人权法院

  C. 联合国国际法院

  D. 国际常设法院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17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世界上第一个具有普遍性的一般性国际组织是()。

  选择一项:

  A. 联合国

  B. 欧洲协调

  C. 国际联盟

   D. 威斯特伐里亚和会联盟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18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联合国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首要的机关是()。

  选择一项:

  A. 托管理事会

  B. 安理会

  C. 国际法院

  D. 联合国大会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19

  错误 得分 0.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下列国际组织不属于联合国专门机构的是()。

  选择一项:

  A. 世界红十字会

  B. 国际劳工组织

  C. 国际原子能机构

  D. 世界气象组织 反馈 你的回答不正确

  试题 20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在传统国际法理论汇中,一国对他国进口商品征收高关税,限制商品进口的行为, 引起他国的()行为,是一种合法的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

  选择一项:

  A. 封锁

  B. 干涉

  C. 报复

  D. 反报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信息

  信息文本

  标记试题

   二、多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试题 21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国际组织的成员在国际组织中一般享有的权利是()。

  A. 发育权

  B. 代表权

  C. 表决权

  D. 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22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依照国际法,边界争端应通过()方式解决。

  A. 武力

  B. 国际司法程序

  C. 谈判

  D. 国际仲裁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23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国际争端的特点是()。

  A. 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决定于该争端的性质

  B. 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由当事国自愿选择适用

  C. 国际争端往往涉及国家的重大利益或重要权利

  D. 国际争端的主体主要是国家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24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联合国大会的职权有()。

  A. 选举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

  B. 投票选举国际法院法官

   C. 讨论联合国宪章范围内的任何事项

  D. 委任联大秘书长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25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合法交战者有()。

  A. 武装部队

  B. 民兵和志愿军

  C. 游击队

  D. 雇佣兵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26

  错误 得分 0.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国际组织的主要机关有()。

  A. 行政机关

  B. 司法机关

  C. 决策机关

  D. 执行机关 反馈 你的回答不正确

  试题 27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国际组织的决策方式一般有()。

  A. 特定多数通过

  B. 多数表决通过

  C. 全体一致通过

  D. 协商一致通过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28

  错误 得分 0.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联合国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制度包括()。

  A. 维持和平行动

  B. 协商一致行动

  C. 集体安全保障制度

  D. 托管制度 反馈 你的回答不正确

  试题 29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不属于联合国安理会职权范围的事项有()。

  A. 选举联合国秘书长

  B. 选举国际法院的法官

   C. 开除会员国或中止会员国权利

  D. 调查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势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30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中英政府解决香港回归问题,采用了()方式解决国际争端。

  A. 协商

  B. 和解

  C. 调查

  D. 谈判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31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国际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法律包括()。

  A. 国际条约

  B. 司法判例和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的学说

  C. 国际习惯

  D. 一般法律原则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32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国际法原则宣言中的七项原则()。

  A.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B.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C. 不使用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

  D. 各民族权利平等与自决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33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联合国秘书长的职权有()。

  A. 执行经社理事会委托的职务

  B. 在联合国安理会中以秘书长的资格行使职权

  C. 对威胁和平与安全的事项提请安理会注意

  D. 监督联合国工作人员的工作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34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下列哪个组织的总部设在日内瓦()。

  A. 国际电信联盟

  B. 万国邮政联盟

   C. 世界气象组织

  D.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35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传统国际法中强制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有()。

  A. 平时封锁

  B. 报复

  C. 干涉

  D. 反报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36

  错误 得分 0.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以下实体可以请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A. 欧洲联盟

  B. 中国

  C. 安理会

  D. 联合国大会 反馈 你的回答不正确

  试题 37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关于联合国安理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联合国秘书长和国际法院的法官由安理会选举

  B. 安理会可以建议以适当程序或调整方法解决会员国之间的争端,但在行使和平解 决国际争端职能时,其建议对当事国无法律拘束力

  C. 有 5 个常任理事国和 10 个非常任理事国,理事国都是不经选举永久担任的

  D. 安理会任何常任理事国都可以请求安理会召开会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38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下列选项属于联合国的主要机关的有()。

  A. 安理会

  B. 国际法院

  C. 国际法委员会

  D. 大会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39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联合国安理会维持和平部队的主要任务是()。

  A. 在冲突双方间保持中立地位

  B.

   监督所在地区的休战与停战

  C. 报告被派驻地区的形势

  D. 防止外来干涉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40

  正确 得分 2.00/2.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含义包括()。

  A. 民族自决权不受外国势力干涉

  B. 联合国制止一切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C. 一国不得以经济的方法迫使另一国服从

  D. 各国自由的处理其国内的一切事务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试题 信息

  信息文本

  标记试题

  三、案例分析题(共 2 道试题,共 20 分。)

  试题 41

  完成 得分 9.00/10.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露斯坦尼亚号”案 1915 年 5 月 7 日,英国库纳特轮船公司的一艘没有武装的商船“露斯坦尼亚号”, 在离爱尔兰海岸 12 海里的地方被德国潜水艇用鱼雷击沉。船上乘客遇难者约 1200 人,其中有 128 人是中立国美国人。

  问题:德国击沉“露斯坦尼亚号”在战争法上会引起哪些后果?

  “露斯坦尼亚号”案 1915 年 5 月 7 日,英国库纳特轮船公司的一艘没有武装的商船“露斯坦尼亚号”, 在离爱尔兰海岸 12 海里的地方被德国潜水艇用鱼雷击沉。船上乘客遇难者约 1200 人,其中有 128 人是中立国美国人。

  评论

   评论:

  试题 42

  完成 得分 10.00/10.00 分

  试题正文

  标记试题

  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案 案情 纽伦堡审判是由欧洲国际军事法庭进行的。该法庭是按照 1945 年《关于控诉及 惩处欧洲各轴心国家主要战犯协定》及其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而设立 的。它由苏、美、英、法四国各指派一名法官组成。截止 1945 年底,加入上述 规定的国家除苏、美、英、法外,还有澳大利亚、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丹麦、 埃塞俄比亚、希腊、海地、洪都拉斯、印度、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巴 拿马、巴拉圭、波兰、乌拉圭、委内瑞拉和南斯拉夫。这些国家就是法庭的原告。

  并且这些国家各指派了一名检察官,组成侦察和起诉委员会。该委员会于 1945 年 10 月 18 日向法庭提起控诉的被告有六个组织和 22 名德国首要战犯。22 名 被告均被控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反人道罪。并参与制定和执行犯有这些罪 的共同计划和阴谋。

  判决

  法庭依其宪章的规定确立了它对罪犯和罪行的管辖权。宪章第六条规定:“依 本宪章第一条所称的协定,为审讯并惩罚欧洲轴心国家的首要战犯而设立的法庭 对于为欧洲轴心国家的利益而犯有下列罪行之一者,不论其为个人或为组织的成 员,均有审讯及惩罚之权;本法庭对于下列各行为,或其中任何一种行为,有管 辖权。犯有此种行为者应负个人责任。

  法庭自 1945 年 11 月 20 日开始审讯,共举行了 403 次公审庭,讯问了 94 名证 人并收到了 143 名证人的书面证言。法庭还指派了若干委员听取有关各个组织 的证据。听取辩护方的 101 名证人的证言,收到其他证人提供的 1809 份誓证书。

  收到了为各政治领导人提出的 38000 份誓证书,为党卫军提出的 136230 誓证书, 为突击队提出的 10000 份誓证书,为保安勤务处提出的 70000 份誓证书,为参 谋本部及国防军最高统帅部提出的 3000 份誓证书,为秘密警察队提出的 2000 份誓证书。还听取了 22 名证人为各个组织提供的证言。法庭的审讯活动于 1946 年 8 月 31 日结束,于 9 月作出判决,并于 9 月 30 日至 10 月 1 日宣布了判决书。

  判决书宣布:

  ①纳粹党的领导团是犯罪组织。因为它是以元首为首的国社党的正式组织,

   它的首要目的和活动是帮助纳粹党取得和保持对德国的控制。为此而使吞并的地 区同化于德国,对犹太人的迫害,奴隶性劳动计划的实施和对战俘的虐待等。依 宪章规定这些行为均属犯罪的

  ②秘密警队和保安勤务处是犯罪组织。因为它被用以迫害和消灭犹太人,在 集中营实行残暴和杀人行为,管理在占领区实行不法行为,实行奴隶劳动计划, 虐待和杀害战俘等。依宪章规定这些行为属犯罪行为

  ③党卫军是犯罪组织。因为它被用以进行迫害和消灭犹太人,在集中营里滥 施暴行和杀害,在管理占领区中进行非法活动,实行奴隶性劳动计划,以及虐待 和杀害战俘。宪章规定这种行为为犯罪行为

  判决书中称:突击队、德国内阁、参谋本部和国防军最高统帅部不是犯罪组 织。判决书宣布了以下被告人的罪行和处罚:戈林、赫斯、里宾特洛普凯特尔、 卡登勃伦纳等 13 人有罪并处以绞刑。冯克莱德尔有罪并处以无期徒刑。判处舒 拉赫和斯比尔有罪和 20 年徒刑。判处牛赖特有罪处以 15 年徒刑。判处杜尼兹 有罪并处 10 年徒刑。

  因为上述被告人或在第二次大战中犯有宪章规定的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 反人道罪,或犯有这三种罪刑之一二种罪行。

  判决书宣布沙赫特、巴本和弗立茨无罪并予以释放。

  问题:

  1.什么是战犯?战争犯罪属于什么性质? 2.为什么说纽伦堡军事法庭对德国战犯的审判发展了战争法? 3.纽伦堡法庭审判德国战犯的根据是什么? 4.1946 年联合国大会确定了哪 7 项原则? 5.确立战争罪行的概念及意义是什么?

  答:(1)战犯指在战争中从事违犯战争法规和惯例行为的实施者,主要包括领 导者、组织者、教唆者、共谋者等。$ V0 Z2 U r- F( J) w- ]战争犯罪是破坏世界和 平,危害人类安全的犯罪,属于国际性罪行。

  (2)因为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对德国战犯的审判实践时国际社会依据国际法对 战争犯罪的各种行为进行审判和处罚的成功范例,其不仅创立了惩治战犯的各 项原则,还表明建立国际法庭惩治战争犯罪是一种使国际得以遵守和执行的良 好形式,为以后建立国际审判罪犯的机制积累了经验。

  (3)1945 年《关于控诉及惩处欧洲各轴心国家主要战犯协定》及其附件《欧洲 国际军事法庭宪章》。

  (4)共七项原则:a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b 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c 和平解决国 际争端原则 d 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原则 e 集体协助原则 f 普遍遵守原则 g 不 干涉内政原则

  (5)没有侵略便不会有国际战争,没有国际战争便不会有杀伤、破坏、虐待 俘虏、残害平民等各种战争罪行,战争犯罪是危害全人类的最严重的国际罪行, 确定其概念和性质,有利于惩治这类犯罪,追究犯罪者的责任,同时也使后人 遵守国际法成为顺理成章之事。

  

  

篇四: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05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1)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机考 2 套

  真题题库及答案 5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机考 2 套真题题库及答案 5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机考 2 套真题题库及答

  案 盗传必究 题库一 试卷总分:100 答题 A 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B 岗位设置目

  的是促进就业,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C 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兼具 营利性与公益性的特征 D 国家对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给 予岗位补贴 2. 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部门是( )。

  A 国务院 B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C 全国总工会 D 国务院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 3. 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一般开 始于( )。

  A 14 周岁 B 15 周岁 C 16 周岁 D 18 周岁 4. 社会优抚的内容 具有综合性,其中属于社会福利范畴的是( )。

  A 通信方面的邮资免费 B 军人的伤残抚恤 C 军官离退休养老 制度 D 社区对军人家属生活的照顾 5. 下列选项中属于社会保险法 律关系主体的是( )。

  A 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金 B 保监会监督保险公司的行为 C 劳 动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D 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就业服务项目 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主要适用于( )。

  A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 调查处理 B 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C 核设施事故的报告 和调查处理 D 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7. 根据我国 《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 ) 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A 第二级 B 第三级 C 第四级 D 第五级 8. 我国现阶段在工

   资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试行的年薪制,其适用范围是( )。

  A 政府高级公务员 B 国务院认定的有特殊贡献的专家 C 企业

  高级技术人员 D 企业的经营者 9. 职工福利的提供者是( )。

  A 国家 B 用人单位 C 企业工会 D 劳动者 10. 根据我国《社

  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累计缴费满( )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A 10 年 B 15 年 C 20 年 D 25 年 11. 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 ( )。

  A 18 世纪上半叶 B 18 世纪末 C 19 世纪上半叶 D 19 世纪末 12.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

  A 2 年以上备查 B 3 年以上备查 C 5 年以上备查 D 10 年以上备 查 1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属于全体人民共同的法定节假日 的是( )。

  A 中秋节 B 元旦 C 国际劳动节 D 解放军建军节 14. 劳动者 在一个工作日内中午用饭的休息

  A 30 分钟 B 40 分钟 C 60 分钟 D 90 分钟 15. 不属于城市居民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的是( )。

  A 赡养费 B 抚养费 C 扶养费 D 抚恤金 16. 以下关于我国工 会法律地位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工会具有合法性 B 工会具有独立性 C 工会具有代表性 D 工会是企业的附属部门 17.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人数在( )人或者以上,并且具有共 同请求的,可视为集体争议。

  A 3 人以上 B 5 人或者以上 C 10 人以上 D 30 人或者以上 18.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 ),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A 60 日 B 6 个月 C 1 年 D 2 年 19. 下列企业从事生产活动时 不受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限制的是( )。

  A 矿山企业 B 重型机械厂 C 建筑施工企业 D 烟花爆竹制造

   企业 20. 针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社会保障 项目,分别立法,各自调整某类社会保障项目方面的社会关系,这种 立法体系属于( )。

  A 母子模式 B 平行模式 C 混合模式 D 复合模式 二、多选题 (共 20 题,共 40 分) 1. 目前我国的工资形式包括( )。

  A 计时工资 B 计件工资 C 奖金 D 津贴 2. 下列选项中与劳 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是( )。

  A 国家进行劳动力管理中的关系 B 工会组织与工会会员之间 的关系 C 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 D 工会组织与企业 在执行劳动法、工会法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3. 在我国,社会保障的内 容体系包括( )。

  A 社会保险 B 社会救助 C 社会福利 D 社会优抚 4. 通过与 普通教育的比较,可以看出职业教育的特征有( )。

  A 针对性 B 系统性 C 专业性 D 实践性 5. 社会优抚具有的 特征是( )。

  A 社会优抚的身份具有限定性 B 社会优抚的内容具有综合性 C 社会优抚的待遇优厚 D 社会优抚的实施相对规范 6. 设立职业中 介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A 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B 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设 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C 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人 员 D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的规定,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的有( )。

  A 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B 劳 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 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C 农村承包经营户与 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D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 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 8. 按 照为增加社会财富创造条件为标准可以分为( )。

  A 节约奖 B 劳动竞赛奖 C 创造发明奖 D 安全生产奖 9. 我

   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 )。

  A 人民法院 B 企业工会 C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D 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 10. 下列社会救助对象属于根据社会成员的群体进 行分类的是( )。

  A 老年人 B 残疾人 C 患难者 D 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一时拮 据者 11. 下列各选项中属于劳动法上的特殊群体的有( )。

  A 女职工 B 儿童 C 农民工 D 残疾劳动者 12. 下列各选项中 有关对劳动者进行安全技术培训阐述正确的是( )。

  A 劳动者要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 应的特种作业劳动 B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 作业资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C 只要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 人员即可上岗作业 D 劳动者进行特种作业技术培训的费用由用人 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 13. 狭义的休息

  A 劳动者的工作日内的休息 A 社会福利的范围具有普遍性 B 社会福利的目的具有公平性 C 社会福利的形式具有特殊型 D 社会福利具有政府主导性 15. 失 业保险基金筹集的基本渠道是( )。

  A 国家财政补贴 B 用人单位缴费 C 个人缴费 D 合法的投资 收益 16.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分为( )。

  A 一般事故 B 较大事故 C 重大事故 D 特别重大事故 17. 下 列各选项中属于劳动监察内容的是( )。

  A 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工资情况 B 劳动者遵守劳动的情况 C 用 人单位遵守工作 A 在工作 A 由其法定代表人担任 B 由其法定代表人指派 C 由主管部门 指派 D 工会主席 20. 下列各选项中属于工会的权利的有( )。

  A 组织权 B 代表权 C 参与权 D 监察权 主观题 三、案例分析 (共 1 题,共 20 分) 赵某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跟公司签有为

   期 1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赵某每个季度必须完成一定数额的销 售任务,个人收入则主要来自销售提成。尽管赵某对保险推销工作满 怀热情,不辞辛苦,但第一个季度下来,所签保险单寥寥无几,远远 没有完成公司的销售定额。公司销售主管提醒赵某说,若第二季度仍 完不成任务,他就将面临被解聘的可能。为了保住工作,赵某更加努 力,第二季度的销售业绩比第一季度有所提高,但比公司的定额还是 差了不少,公司销售主管口头通知他说,鉴于他连续半年都不能完成 公司的任务,公司认为他不能胜任保险销售工作,因此决定解除与他 的劳动合同,请他在 3 天内办好离职手续。赵某万般请求,希望公司 能再给他一次机会,被拒绝后,赵某又提出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是 1 年,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销售主管 以解除合同是因为赵某自己不能胜任工作,且事先又提醒过他为由, 拒绝了赵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双方遂发生争议。试分析:1.保 险公司能否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2.保险公司在解除与赵某的劳 动合同过程中有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试题分值:20 分) 答:1. 保险公司不能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4 分) 《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 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 26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 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 分) 赵某没有发生该条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2 分) 2.《劳动合同法》 第 40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

   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

  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 容达成协议的。”(4 分)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不符合法律规 定的行为有:(1)公司虽认为赵某不能胜任工作,但并未对赵某进行 调岗或培训。(2 分) (2)公司没有履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 30 日 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程序。(2 分) (3)依据《劳动合同 法》第 46 条的规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2 分) 题库二 试卷总分:

  100 答题

  A 75 周岁以上 B 80 周岁以上 C 85 周岁以上 D 90 周岁以上 2. 属于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有( )。

  A 高温补贴 B 科研津贴 C 婚、丧假工资 D 奖金 3. 关于职工 参与民主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职工民主管理有利于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劳动关系的协调 B 职工民主管理指职工有权部分代替企业的管理者进行企业的管理 C 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其职工是以股东的身份参与管理 D 职工民主管 理的内容仅仅是有关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联系的内部企业事务 4.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 3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 )。

  A 1 个月 B 2 个月 C 6 个月 D 12 个月 5.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 特别重大事故从死亡人数上看是指( )。

  A 3 人以下死亡的 B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的 C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的 D 30 人以上死亡的 6.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 )。

  A 国务院直接领导负责制 B 省市直接领导负责制 C 各级人民 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D 受灾当地基层政府领导负责制 7. 由于自然 或人为的危险因素存在,生产经营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或人为的直接 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危险情况时,劳动者享有( )。

   A 知情权 B 拒绝权 C 监督权 D 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8. 劳动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自 19 世纪初大工业生产后,由 于国家对雇佣关系的干预而从( )。

  A 传统民法中独立出来的 B 传统经济法中独立出来的 C 传统 行政法中独立出来的 D 传统社会保障法中独立出来的 9. 劳动关系 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 1 年的仲 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

  A 3 个月内提出 B 6 个月内提出 C 1 年内提出 D 2 年内提出 10.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后应建立档案。档案资料应当至少保存( )。

  A 1 年 B 2 年 C 3 年 D 5 年 11. 从社会法的角度来看,社会优 抚法属于( )。

  A 社会保障法范畴 B 经济法范畴 C 民法范畴 D 社会法范畴 1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定为工伤( )。

  A 在工作 A 独立实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方针 B 独立实行调节就业的方 针 C 独立实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D 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 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方针 14. 《社会保险法》规定( )。

  A 职工可以参加生育保险 B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C 职工必 须参加生育保险 D 职工不必参加生育保险 15. 某厂与李某等 20 名 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于任务为适应客户要求而进行调整,致使该 厂与李某等 6 名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该厂经过与李某 等 6 名工人协商,仍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此种情况下, 该厂( )。

  A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 30 日通知李某等人,或者额外 支付 1 个月工资 B 继续与李某等人协商 C 在给予李某等人经济补 偿的前提下不解除劳动合同 D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6. 下列主体中,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用范围的是( )。

   A 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B 我国公民在境外设立的 独资企业 C 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派驻境外的劳动者 D 我国境内 的个体经济组织 17. 在劳动争议团体争议中,工会的法定代表人的 行为涉及工会所代表的全体职工的利益的( )。

  A 对部分职工具有法律效力 B 对全体职工具有法律效力 C 对 工会会员具有法律效力 D 对特定人员具有法律效力 18. 退出现役 的残疾军人,其残疾抚恤金的发放部门是( )。

  A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B 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C 省级人 民政府民政部门 D 国务院民政部 19. 订立集体合同( )。

  A 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B 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C 应当采取书面形 式 D 必须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同时使用 20.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 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因生育而享受的产假不少于( )。

  A 60 天 B 98 天 C 120 天 D 150 天 二、多选题(共 20 题,共 40 分) 1. 对于社会保障法所调整的社会保障关系可以用不同的标准 做出多种分类。以社会保障行为为标准,可以将社会保障关系分为( )。

  A 社会保障管理关系 B 社会保障基金给付关系 C 社会保障基 金运营关系 D 社会保险关系 2. 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具有( )。

  A 特定性 B 针对性 C 全民性 D 普遍性 3. 下列各选项中,属 于劳动者可以进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有( )。

  A 劳动者户籍所在地的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B 用人单位注册地的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C 用人单位 所在地的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D 劳动者本人居住 地的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4. 在我国,福利包括( )。

  A 生活环境方面的福利 B 教育方面的福利 C 卫生方面的福利 D 生活服务方面的福利 5. 为鼓励职工钻研技术,努力工作而设置的 津贴有( )。

  A 科研津贴 B 优秀运动员补贴 C 体育津贴 D 夜班津贴 6. 下列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

  A 矿山企业 B 重型机械厂 C 建筑施工企业 D 烟花爆竹制造

   企业 7. 下列社会救助对象属于根据造成贫困的原因进行分类的是 ( )。

  A 患难者 B 无依无靠有没有生活

  

篇五: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05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1)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机考 2 套真题题库及答案 盗传必究题 库一 试卷总分:100 答题时间:90 分钟 客观题 一、单选题(共 20 题,共40 分) 1. 关于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B 岗位设置目的是促进就业,安 置就业困难人员 C 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兼具营利性与公益性的特征 D 国 家对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给予岗位补贴 2. 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 工作的部门是( )。

  A 国务院 B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C 全国总工会 D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3. 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一般开始于( )。

  A 14 周岁 B 15 周岁 C 16 周岁 D 18 周岁 4. 社会优抚的内容具有综合性,其 中属于社会福利范畴的是( )。

  A 通信方面的邮资免费 B 军人的伤残抚恤 C 军官离退休养老制度 D 社区对军 人家属生活的照顾 5. 下列选项中属于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

  A 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金 B 保监会监督保险公司的行为 C 劳动者缴纳的养老 保险费 D 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就业服务项目 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主要适用于( )。

  A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B 环境 污染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C 核设施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D 国防科研生产 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7.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 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 )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A 第二级 B 第三级 C 第四级 D 第五级 8. 我国现阶段在工资制度改革的过程 中试行的年薪制,其适用范围是( )。

  A 政府高级公务员 B 国务院认定的有特殊贡献的专家 C 企业高级技术人员 D 企业的经营者 9. 职工福利的提供者是( )。

  A 国家 B 用人单位 C 企业工会 D 劳动者 10.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 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 )的,按月 领取基本养老金。

  A 10 年 B 15 年 C 20 年 D 25 年 11. 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 )。

  A 18 世纪上半叶 B 18 世纪末 C 19 世纪上半叶 D 19 世纪末 12. 用人单位必 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 ( )。

  A 2 年以上备查 B 3 年以上备查 C 5 年以上备查 D 10 年以上备查 13. 根据相 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属于全体人民共同的法定节假日的是( )。

   A 中秋节 B 元旦 C 国际劳动节 D 解放军建军节 14. 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 中午用饭的休息时间一般不得少于( )。

  A 30 分钟 B 40 分钟 C 60 分钟 D 90 分钟 15. 不属于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 庭成员的全部收入的是( )。

  A 赡养费 B 抚养费 C 扶养费 D 抚恤金 16. 以下关于我国工会法律地位的说 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工会具有合法性 B 工会具有独立性 C 工会具有代表性 D 工会是企业的附属 部门 17.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 人数在( )人或者以上,并且具有共同请求的,可视为集体争议。

  A 3 人以上 B 5 人或者以上 C 10 人以上 D 30 人或者以上 18. 我国《劳动争 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自当事人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A 60 日 B 6 个月 C 1 年 D 2 年 19. 下列企业从事生产活动时不受安全生产许 可证制度限制的是( )。

  A 矿山企业 B 重型机械厂 C 建筑施工企业 D 烟花爆竹制造企业 20. 针对社 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社会保障项目,分别立法,各自调 整某类社会保障项目方面的社会关系,这种立法体系属于( )。

  A 母子模式 B 平行模式 C 混合模式 D 复合模式 二、多选题(共 20 题,共 40 分) 1. 目前我国的工资形式包括( )。

  A 计时工资 B 计件工资 C 奖金 D 津贴 2. 下列选项中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 的社会关系是( )。

  A 国家进行劳动力管理中的关系 B 工会组织与工会会员之间的关系 C 处理劳 动争议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 D 工会组织与企业在执行劳动法、工会法过程中 发生的关系 3. 在我国,社会保障的内容体系包括( )。

  A 社会保险 B 社会救助 C 社会福利 D 社会优抚 4. 通过与普通教育的比较, 可以看出职业教育的特征有( )。

  A 针对性 B 系统性 C 专业性 D 实践性 5. 社会优抚具有的特征是( )。

  A 社会优抚的身份具有限定性 B 社会优抚的内容具有综合性 C 社会优抚的待 遇优厚 D 社会优抚的实施相对规范 6.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

  A 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B 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 额的开办资金 C 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D 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各选项中不属 于劳动争议范围的有( )。

  A 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B 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 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 结论的异议纠纷 C 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D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 产生的争议 8. 按照为增加社会财富创造条件为标准可以分为( )。

  A 节约奖 B 劳动竞赛奖 C 创造发明奖 D 安全生产奖 9. 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 机构主要包括( )。

  A 人民法院 B 企业工会 C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D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0. 下列社会救助对象属于根据社会成员的群体进行分类的是( )。

  A 老年人 B 残疾人 C 患难者 D 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一时拮据者 11. 下列各 选项中属于劳动法上的特殊群体的有( )。

  A 女职工 B 儿童 C 农民工 D 残疾劳动者 12. 下列各选项中有关对劳动者进 行安全技术培训阐述正确的是( )。

  A 劳动者要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劳动 B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不得上岗作 业 C 只要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即可上岗作业 D 劳动者进行特 种作业技术培训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 13. 狭义的休息时间仅指 ( )。

  A 劳动者的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 B 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 C 工作周之间的休 息时间 D 法定的节假日休息时间 14. 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的其他项目相比较 其特征有( )。

  A 社会福利的范围具有普遍性 B 社会福利的目的具有公平性 C 社会福利的形 式具有特殊型 D 社会福利具有政府主导性 15. 失业保险基金筹集的基本渠道 是( )。

  A 国家财政补贴 B 用人单位缴费 C 个人缴费 D 合法的投资收益 16. 根据国 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 )。

  A 一般事故 B 较大事故 C 重大事故 D 特别重大事故 17. 下列各选项中属于 劳动监察内容的是( )。

  A 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工资情况 B 劳动者遵守劳动合同的情况 C 用人单位遵守 工作时间的情况 D 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18.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

   A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 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C 在抢险 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D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9. 《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协商中企 业方首席代表为( )。

  A 由其法定代表人担任 B 由其法定代表人指派 C 由主管部门指派 D 工会主席 20. 下列各选项中属于工会的权利的有( )。

  A 组织权 B 代表权 C 参与权 D 监察权 主观题 三、案例分析(共 1 题,共 20 分) 赵某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跟公司签有为期 1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 赵某每个季度必须完成一定数额的销售任务,个人收入则主要来自销售提成。尽 管赵某对保险推销工作满怀热情,不辞辛苦,但第一个季度下来,所签保险单寥 寥无几,远远没有完成公司的销售定额。公司销售主管提醒赵某说,若第二季度 仍完不成任务,他就将面临被解聘的可能。为了保住工作,赵某更加努力,第二 季度的销售业绩比第一季度有所提高,但比公司的定额还是差了不 少,公司销 售主管口头通知他说,鉴于他连续半年都不能完成公司的任务,公司认为他不能 胜任保险销售工作,因此决定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请他在 3 天内办好离职手续。

  赵某万般请求,希望公司能再给他一次机会,被拒绝后,赵某又提出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 是 1 年,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销售主管以解除 合同是因为赵某自己不能胜任工作,且事先又提醒过他为由,拒绝了赵某支付经 济补偿金的要求,双方遂发生争议。试分 析:1.保险公司能否解除与赵某的劳动 合同?2.保险公司在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过程中有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试题分值:20 分) 答:1.保险公司不能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4 分) 《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 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 26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 分) 赵某没有发生该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2 分) 2.《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 分)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有:(1)公司虽认为赵某不

   能胜任工作,但并未对赵某进行调岗或培训。(2 分) (2) 公司没有履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的程序。(2 分) (3)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46 条的规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2 分) 题库二 试卷总分:100 答题时间:90 分钟 客观题 一、单选题(共 20 题,共 40 分) 1. 国家鼓励地方建立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其年龄的规定是( )。

  A 75 周岁以上 B 80 周岁以上 C 85 周岁以上 D 90 周岁以上 2. 属于特殊情况 下的工资有( )。

  A 高温补贴 B 科研津贴 C 婚、丧假工资 D 奖金 3. 关于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 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职工民主管理有利于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劳动关系的协调 B 职工民主管理指职 工有权部分代替企业的管理者进行企业的管理 C 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其职工是 以股东的身份参与管理 D 职工民主管理的内容仅仅是有关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 联系的内部企业事务 4.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 3 个月以 上不满 1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

  A 1 个月 B 2 个月 C 6 个月 D 12 个月 5.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特别重大事 故从死亡人数上看是指( )。

  A 3 人以下死亡的 B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的 C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的 D 30 人以上死亡的 6.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 )。

  A 国务院直接领导负责制 B 省市直接领导负责制 C 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 责制 D 受灾当地基层政府领导负责制 7. 由于自然或人为的危险因素存在,生 产经营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或人为的直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危险情况时, 劳动者享有( )。

  A 知情权 B 拒绝权 C 监督权 D 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8. 劳动法作为一个独 立的法律部门,是自 19 世纪初大工业生产后,由于国家对雇佣关系的干预而从 ( )。

  A 传统民法中独立出来的 B 传统经济法中独立出来的 C 传统行政法中独立出 来的 D 传统社会保障法中独立出来的 9.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 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 1 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

  A 3 个月内提出 B 6 个月内提出 C 1 年内提出 D 2 年内提出 10. 劳动保障监 察案件结案后应建立档案。档案资料应当至少保存( )。

  A 1 年 B 2 年 C 3 年 D 5 年 11. 从社会法的角度来看,社会优抚法属于 ( )。

   A 社会保障法范畴 B 经济法范畴 C 民法范畴 D 社会法范畴 12. 根据《工伤 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A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 B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 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C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 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D 患职业病的 13. 我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方针是 ( )。

  A 独立实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方针 B 独立实行市场调节就业的方针 C 独立实 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D 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 合的方针 14. 《社会保险法》规定( )。

  A 职工可以参加生育保险 B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C 职工必须参加生育保险 D 职工不必参加生育保险 15. 某厂与李某等 20 名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于 生产任务为适应客户要求而进行调整,致使该厂与李某等 6 名工人签订的劳动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该厂经过与李某等 6 名工人协商,仍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 内容达成协议,此种情况下,该厂( )。

  A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 30 日通知李某等人,或者额外支付 1 个月工资 B 继续与李某等人协商 C 在给予李某等人经济补偿的前提下不解除劳动合同 D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6. 下列主体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用范 围的是( )。

  A 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B 我国公民在境外设立的独资企业 C 在我 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派驻境外的劳动者 D 我国境内的个体经济组织 17. 在劳动 争议团体争议中,工会的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涉及工会所代表的全体职工的利益 的( )。

  A 对部分职工具有法律效力 B 对全体职工具有法律效力 C 对工会会员具有法 律效力 D 对特定人员具有法律效力 18.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其残疾抚恤金 的发放部门是( )。

  A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B 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C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D 国务院民政部 19. 订立集体合同( )。

  A 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B 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C 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D 必须书面形 式和口头形式同时使用 20.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因 生育而享受的产假不少于( )。

  A 60 天 B 98 天 C 120 天 D 150 天 二、多选题(共 20 题,共 40 分) 1. 对于社会保障法所调整的社会保障关系可以用不同的标准做出多种分类。以 社会保障行为为标准,可以将社会保障关系分为( )。

  A 社会保障管理关系 B 社会保障基金给付关系 C 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关系 D 社 会保险关系 2. 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具有( )。

   A 特定性 B 针对性 C 全民性 D 普遍性 3. 下列各选项中,属于劳动者可以进 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有( )。

  A 劳动者户籍所在地的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B 用人单位注册地 的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C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依法承担职业病诊 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D 劳动者本人居住地的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4. 在我国,公共福利包括( )。

  A 生活环境方面的福利 B 教育方面的福利 C 卫生方面的福利 D 生活服务方面 的福利 5. 为鼓励职工钻研技术,努力工作而设置的津贴有( )。

  A 科研津贴 B 优秀运动员补贴 C 体育津贴 D 夜班津贴 6. 下列企业未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

  A 矿山企业 B 重型机械厂 C 建筑施工企业 D 烟花爆竹制造企业 7. 下列社会 救助对象属于根据造成贫困的原因进行分类的是( )。

  A 患难者 B 无依无靠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社会成员 C 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 于国家法定最低标准的社会成员 D 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一时拮据的公民 8. 劳 动法监督检查的主体是依法享有监督检查权的( )。

  A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B 其他有关行政部门 C 工会组织 D 其他群众性组织以及 个人 9.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内,劳动争议的处理的方式主要有( )。

  A 和解 B 调解 C 仲裁 D 诉讼 10. 我国工会组织的法律地位表现在( )。

  A 合法性 B B 独立性 C 代表性 D 具有法人资格 11. 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包 括( )。

  A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 B 劳动法律关系客体 C 劳动法律关系对象 D 劳动法律关 系内容 12. 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动就业特征的有( )。

  A 劳动就业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 B 劳动就业 必须是出自公民的自愿 C 劳动就业必须是一种能够为社会创造财富或有益于社 会的劳动 D 劳动就业必须使劳动者能够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 13. 下列选项中属于社会保险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 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金 B 劳动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C 保监会监督保险公司 的行为 D 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就业服务项目 14. 社会优抚的内容具有综合性, 其中属于社会福利范畴的是( )。

  A 通信方面的邮资免费 B 军人的伤残抚恤 C 交通方面的优先购票 D 社区对军 人家属生活的照顾 15. 下列选项中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有( )。

   A 劳动合同期限 B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C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 护 D 保密事项 16. 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A 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B 工作满一年 C 工作满两年 D 年满十八周岁,距前次体 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17.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 )。

  A 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B 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C 由劳动者住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D 由劳动合 同签订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18. 我国养老保险的组成是( )。

  A 社会捐助养老保险 B 基本养老保险 C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D 个人储蓄性养老 保险 19. 下列各项义务中属于劳动派遣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义务的是( )。

  A 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B 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 位所必需的培训 C 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D 不得向被派遣劳 动者收取费用并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20. 我国目前职业 培训的种类主要有( )。

  A 学校教育和培训 B 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 C 劳动预备制度培训 D 学徒培训 主观题 三、案例分析(共 1 题,共 20 分) 孙某于 2006 年 1 月到某矿做合同工,某矿与其在合同中约定,孙某的试用期为 1 年,在合同期间每周工作 7 天共 70 小时,中午吃饭时间 10 分钟,雇佣期间 超时工作加班费包括在内的月工资为包干工资,总额为 3700 元。试分析:某矿 与孙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试题分值:20 分) 答:首 先,试用期的约定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3 分)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 19 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 3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试 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 1 年以上不满 3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2 个月;

  3 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6 个月。”(3 分) 某矿与孙某约定的试用期为 1 年,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不得超过 6 个月”的最 高限。(1 分)其次,工作时间不合法。(3 分)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 超过 40 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且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3 分) 在本案中,某矿将工作时间由法定每日 8 小时延长到 10 小时;

  同时,某矿还违反了《劳动法》中关于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和工作日之间的休 息时间的规定,剥夺了劳动者依法应享有的休息权。某矿与孙某关于劳动时间 的约定是违法的。(3 分) 最后,“包干工资”不合法。(3 分) 本案中,某矿采取将加班工资约定在内的方式“包干”劳动者工资,即正常工 作时间与加班加点工作时间混合“包干”计酬。这样形成的工资,实质上是某 矿违反工时制度和剥夺劳动者休息权利的违法行为在工资计算上的反映,是不

   合法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加班加点的,须享有法定的加班加点工资。

  (1 分)

  

篇六: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05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1)

  国际公法网上作业任务 1

  一、单项选择题(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甲国发生的叛乱运动已经被甲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承认为叛乱团体。该叛乱在其控制的一些地区, 强行掠夺或占用外国侨民和外国国家的财产。下列关于甲国政府是否承担责任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D. 不 承担责任 2. 最先把国际法著作系统的译成中文的人是( )。C. 丁韪良 3. 认为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源于人类良知、理性和法律意识的学派叫做 D. 自然法学派 4. 被誉为国际法创始人的是荷兰著名法学家( )。

  B. 格老秀斯 5.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属于对( )的承认。

  C. 新政府 6. 关于国家管辖豁免问题,( )立场在 19 世纪末期由比利时和意大利等国的司法判例正式确认。

  C. 限制主义 7. ( )被视为是近代国际法形成的标志的事件之一。B. 《战争与和平法》的发表 8. 关于国家行使自卫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B. 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集体自卫 9. 关于不动产的国家继承,应适用( )。C. 随领土转移原则 10. 国际法优先说的著名代表人物是( )。B. 美国的凯尔森 11. 一国的部分领土脱离母国,建立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新的国家被称为( )。D. 分离 12. 在国家继承中,部分领土割让或某附属领土并入某一既有国家时,适用( ),即被继承国参 加的条约自国家继承日期停止对继承所涉领土失效,而继承国参加的条约则同时对该领土生效,除非该条 约对该领土的适用不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或者根本改变实施条约的条件。B. 移动条约界域原则 13. 当条约与我国法律抵触时,( )。B. 条约优先于宪法以外的法律 14.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之一是各国公认,这意味着 A. 一国不能创造国际法 15. 国家可以自由决定与其他国家缔约、建交、结盟或进行其他往来,不受他国或国际组织的支配 和任何形式的干涉,这是国家( )的体现。D. 独立权 16. ( )被视为是近代国际法形成的标志的事件之一。A. 威斯特伐利亚和会的召开 17. 首先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国家是( )D. 中国、印度和缅甸 18. 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美国是( ) B. 复合国 19. 下列不属于国际法的直接渊源的一项是( )。B. 国际组织的决议 20. 确定国际法主体资格的条件之一是( )C. 有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21. 国际法上的承认在承认国与被承认国之间引起一系列法律后果,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D. 建交是承认的一种表现形式

   22. 国际法委员会于( )年经选举正式成立。

  A. 1948 23. 国际法编纂的意义在于( )。C. 使国际法法典化 24. 联合国负责国际法编纂工作的主要机构是( )。D. 国际法委员会 25. 在()的情况下,一国违反其国际义务的行为可以不被视为国际不当行为。

  C. 报复他国 26. 最早将 International law 用来表示国际法的法学家是( )。

  A. 边沁 27. 关于国家行使自卫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B. 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集体自卫 28. 各国采用( )的方式将国际法纳入国内法,使其在国内得以适用。B. 采纳或转化 29. 18 世纪末,( )首先提出编纂国际法的倡仪。A. 边沁 30. ( ) 可以引起国家继承。

  D. 国际法主体发生变化 31. 国际法基本原则有( )B. 强行法性质 32. 学者对国家承认的效果的研究从理论上提出了两种主张,其中之一是 A. 宣告说 33. 国家间的国际法官方编纂活动始于( )。C. 19 世纪初 34. 国家领土自然划界的方法有( ) A. 以山为界 35. 作为国际法渊源之一的国际习惯是指( )。C. 习惯国际法 36. 根据保护条约将本国重要的国际事务交由保护国管理,但可以在保护条约所允许的范围内自行 处理某些对外事务的国家被称为( )。B. 被保护国 37. 最重要的国际法主体是( )。

  A. 国家 38. 由若干地方行政区域组成的拥有统一主权的国家被称为( )。B. 单一国 39. 确定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基本文件是( )。A. 《联合国宪章》 40. 最早将西方国际法著作翻译成中文的人是( )。B. 丁韪良 41. 既有国家对新国家给予不完全的、有限的、临时的承认,叫做 C. 事实上的承认 42. 下列不属于国际法的直接渊源的一项是( )。B. 国际组织的决议 43. 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主张二元论平行说 A. 奥本海 44. 前苏联解体后,1992 年 1 月 3 日,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发表建交联合公报,这是中国对一 个( )的承认。A. 新国家 45. 关于国际法效力依据问题下列学者持实在法学派观点的是( )。A. 奥本海 46. 国际法的官方编纂始于( )a19 世纪 47. 国家的核心构成要素是( )。D. 主权 48. 确立南极法律制度的基本条约是( )。南极条约 二、多项选择题 1.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国际法原则宣言中的七项原则 ( ABCD ) 。

   A.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B. 不使用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 C.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D. 各民族权利平等与自决

  2. 根据《南极条约》的规定,各国可以在南极进行( BD ) 。

  A. 军事演习 B. 自由考察 C. 占领 D. 建立科学研究站

  3. 关于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的主体地位,下列哪种说法正确的( AB )。

  A. 它不是国家但类似国家 B. 其享有的民族自决权是其取得国际法主体地位的主要依据

  C. 它的国际交往能力与国家相同 D.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对它完全适用

  4. 国际习惯形成所具备的要素包括:(ABCD )

  A. 国际法主体接受为法律 B. 国家接受为法律 C. 有一般实践和通例存在 D. 经过系统编纂

  5. 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理论上有几种学说?( ACD )

  A. 国际法和国内法平行说 B. 国际法和国内法对立说 C. 国际法优先说 D. 国内法优先说

  6.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领土变更方式是现代国际法所承认的?(ACD )

  A. 美国从法国购买路易斯安娜州 B. 中国割让台湾和澎湖列岛给日本 C. 中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 权 D. 德国萨尔区居民投票决定该地区主权归属

  7. 对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新自然法学派提出了( BD )。

  A. 二元论说 B. 社会连带学说 C. 平行论说

  D. 规范法学说

  8. 现代国际法的发展表现在哪些方面?( ABCD )

  A. 国际法主体的增加 B. 国际法调整对象和范围的扩大 C. 国际法的领域和内容的新变化

  D. 国际法的全面系统编纂

  9.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ABC )。

  A. 各国必须遵守

  B. 各国不得以条约改变之 C. 适用国际法的一切领域中

  D. 具有任意法的性质

  10. 承担国家责任的行为国负有 (ABC)的义务

  A. 停止不当行为 B. 承诺并保证不重犯 C. 补偿损害后果 D. 接受经济制裁

  11. 关于国际法效力依据问题,持实在法学派观点的的学者包括(BCD )。

  A. 普芬道夫 B. 奥本海 C. 李斯特 D. 宾刻舒克

  12.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国家行为?( BCD )

  A. 驻外记者在国外与其职务有关的行为 B. 外交代表在国外与其职务有关的行为

  C. 实际代表国家行事的人在执行公务时的行为 D. 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由国家支配的机关的行为

  13. 关于《联合国宪章》,下列哪几种说法是正确的(ABC )。

   A. 于 1945 年通过并生效 B. 是迄今为止国际上最重要的一个国际条约 C. 截至 2001 年它有 189 个缔约国 D. 非缔约国完全不受其约束

  14. 国际法的直接渊源包括( abc )。

  A. 国际条约

  B. 国际习惯 C. 一般法律原则 D. 有关的辅助资料

  15. 关于国际法效力依据问题,新自然法学派提出( AC )。

  A. 社会连带学说 B. 政策定向说 C. 规范法学说 D. 权力政治说

  16. 下列哪几项属于限制领土主权的方式 ( AD )?

  A. 共管

  B. 割让 C. 势力范围

  D. 国际地役

  17. 下列权利属于国家的基本权利的有:( ABCD )

  A. 独立权 B. 自卫权 C. 平等权 D. 表决权

  18. 引起国家继承的原因包括( AB )。

  A. 国家领土割让 B. 国家领土合并 C. 由于先占

  D. 由于添附

  19. 国家边界的形成有哪几种情况:( ABC )

  A. 历史形成边界 B. 条约划定边界 C. 继承原国家边界 D. 自然产成边界

  20. 国际习惯形成的证据资料一般可以通过下列情况得到( ABC )。

  A. 国家的内部行为 B. 国家的外交实践 C. 国际组织的实践 D. 跨国公司的行为

  21. 关于国际法效力依据问题,新实在法学派提出( BD )。

  A. 社会连带学说 B. 政策定向说 C. 规范法学说 D. 权力政治说

  22. 在被继承国灭失的情况下,被继承国参加的哪些条约一般不自动地拘束继承国( AB )。

  A. 参加某一国际组织的条约 B. 政治性的条约 C. 道路交通条约 D. 有关中立化条约

  23. 各国在使国际法在其国内适用的方式上一般采用的方法是( AC )。

  A. 采纳

  B. 变通 C. 转化

  D. 保留

  24. 国际法的特征包括 ( ABD )。

  A. 国际法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 B. 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特别是国家间的协议 C. 国际法通过国际法院和安理会得到强制执行 D. 国际法依靠国家 采取单独和集体措施得到强制执行

  25. 国家的构成要素包括( ABCD )

  A. 居民 B. 领土 C. 政府 D. 主权

  26. 我国在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上的总的原则是( ABCD )。

  A. 严格履行国际义务 B. 条约与我国法律抵触时条约优先 C. 条约与宪法不一致时宪法优先 D. 适用国际惯例不得违反我国公共利益

  27. 不干涉内政原则包括( AB )。

   A. 一国不得以经济的方法迫使另一国服从 B. 民族自决权不受外国势力干涉 C. 联合国制止一切 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D. 各国任意处理其国内的一切事务

  28. 关于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的主体地位,下列哪种说法正确的( AB )。

  A. 它不是国家但类似国家 B. 其享有的民族自决权是其取得国际法主体地位的主要依据

  C. 它的国际交往能力与国家相同 D.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对它完全适用

  29. 在近代国际法形成中起到重要作用的事件包括( ABD ).

  A. 威斯特伐里亚和会的召开 B. 《威斯特伐里亚和约》的签订

  C. 格老秀斯《海洋自由论》的发表 D. 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的发表

  30. 依照国际法,边界争端应通过( BCD )方式解决。

  A. 武力 B. 谈判 C. 国际仲裁 D. 国际司法程序

  31. 下列属于单一制国家的有( CD ).

  A. 美国 B. 前苏联 C. 中国 D. 俄罗斯

  32. 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主体是因为( ABC )。

  A. 国家有国际法上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B. 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的调整对象 C. 国家是国 际法的主要的创造者 D. 国家是国际法的唯一的创造者

  33. 关于国际法的“一般法律原则”,下列那种说法是正确的( BC )。

  A. 它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B. 它是国际法的渊源 C. 它是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原则

  D. 它是国际法渊源的补充

  34. 某国是实行三权分立制的国家。下列哪些部门作出的行为被认为是国家行为?ABCD

  A. 立法机关 B. 行政机关 C. 司法机关 D. 军队

  35. 下列哪些债务不属于国家继承的范围( BD )。

  A. 国债

  B. 地方债务 C. 地方化债务

  D. 恶债

  36. 现代国际法的主体包括( ABC )。

  A. 国家 B. 争取独立的民族 C. 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D. 一定条件下的法人组织

  37. 下列属于排除一国国际行为不当性的情况有 ( ABD )

  A. 同意 B. 不可抗力 C. 经济封锁 D. 自卫

  38. 传统国际法学界在国际法的效力依据问题上所形成的主要学派有( ABC )。

  A. 格老秀斯派 B. 自然法学派 C. 实在法学派 D. 规范法学派

  39. 现代领土变更的新方式包括( CD )。

  A. 时效 B. 添附 C. 全民投票 D. 恢复领土主权

  40. 属于国际法的直接渊源的选项包括( BCD )。

   A. 国际组织的决议 B. 国际惯例 C. 一般法律原则 D. 国内判例

  41. 甲国和乙国合并成为丙国,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丙国政府应该继承的债务?AB

  A. 甲国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B. 甲国政府关于甲国南方省水利项目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C. 乙国北方省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D. 乙国东方公司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42. 下列属于传统国际法上的领土取得与变更的方式有( ABCD )。

  A. 先占 B. 时效 C. 添附 D. 割让

  43. 国际法主体的构成要件包括:( BCD )。

  A. 有独立的主权 B. 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

  C. 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D. 有国际求偿能力

  44. 国际条约的缔结者可以是( AB )。

  A. 国家

  B. 联合国 C. 公司

  D. 个人

  45. 可以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有( ABCD )。

  A. 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 B. 国际仲裁庭的裁决 C. 权威公法学家的学说 D. 国际组织的决议

  46. 现代国际法承认的领土变更方式包括( ABC ) 。

  A. 添附 B. 全民投票 C. 自愿割让 D. 时效

  47. 下列属于复合国的国家有( AD )

  A. 美国 B. 中国 C. 德国 D. 前苏联

  48. 以下哪几项关系属于国际法调整的对象?( BC

  A. 中国与百事可乐公司的关系 B. 中国与美国的关系

  A. 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关系 D. 自然人与法人间的关系

  49. 可以被视为国际法的辅助渊源的选项包括(BC )。

  A. 国际条约 B. 权威公法学家学说

  C. 国际组织的决议 D. 国内法院的民事案件判决

  50. 现今世界上的永久中立国有( AC ) 。

  A. 瑞士 B. 卢森堡 C. 奥地利 D. 摩纳哥

  1、 美国参议院通过“西藏问题”修正案 案情 一九八七年九月十日至二十八日,西藏达赖十四世喇嘛出访美国,在美国国会讲坛的发言中提出了所谓" 五点和平建议":

  一、使整个西藏变成一个和平区。建议把整个西藏,包括昌都地区和青海省藏区,变成和平区。......西藏 历来是......亚洲大陆大国之间的缓冲国。......要建立西藏和平区,中国就得把其军队和军事设施从这个国家

   撤走。

  二、中国放弃向西藏地区移植人口政策,因为这威胁着西藏民族的根本生存。

  三、尊重西藏人民的根本人权和民主权利。西藏是世界上侵犯人权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中国人在那里推行 一种称为分离和同化的种族隔离政策,对藏民实行歧视,藏民在自己的国家里充其量只不过是二等居民。

  他们在殖民政府的统治下生活,被剥夺了一切基本权利和自由。

  四、恢复和保护西藏的自然环境和中国放弃在西藏生产核武器和堆放核废料计划。

  五、就西藏未来的地位以及西藏人民和中国人民之间的关系问题举行诚挚的谈判。我们希望本着坦率与和 解的精神,通情达理和实事求是地处理这个问题,着眼点应该是努力寻找一种符合藏人、中国人和其它所 有有关民族长远利益的解决办法。藏人和汉人都是独特的民族......但是,这不一定妨碍两个民族在符合双 方共同利益的方面进行真正的合作。

  为了支持达赖"五点和平建议",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赫尔姆斯与参议院前外交委员会主席佩尔,提 出"西藏问题修正案",诬蔑中国"在西藏侵犯人权",歪曲拉萨骚乱事件,造谣中国处决和监禁了一百多万藏 人,还散布西藏是"国家"的谬论。这个决议还要求美国将其对华外交与人权问题联系起来。要求里根当局 在向国会提出向中国出售武器请求时,要能"判定中国是否有诚意地,及时地着手解决西藏的人权问题"。

  决议还呼吁里根会见达赖,建议美国向十万藏民提供二十万美元的援助。

  问题 请分析,美国参议院通过 “西藏问题“修正案是否违反国际法? 为什么?

  答:(1)所谓修正案是违反互不干涉内政原则的。互不干涉内政原则是从国家主权原则引申出来的 一项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它是指一国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的内外事务,不准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 另一国的意志、社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西藏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人民 是中华民族大家 庭的成员之一。因此,有关西藏的任何问题都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别国是无权干涉的。而美国国会的少数 人围绕所谓“西藏问题”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 都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任何国家或者任何人企图把西 藏从中国分裂出去,都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坚决反对的,也是永远不会得逞的。事实上,一百多年,帝 国主义者、殖民主义者都把他们的魔爪不断地伸向西藏,妄图把西藏从中国领土分裂出去,但是他们的阴 谋始终未能得逞。

  (2)所谓修正案侵犯了我国领土主权

  领土主权是国家主权原则的重要内容和表现。西藏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然处于中国主 权管辖之下,这早已为世界各国所承认。现在,美国国会的所谓“西藏问题”的修正案,妄图把西藏从我国 分裂出去,这就是破坏和分裂领土完整,侵犯我国领土主权。

  (3)所谓修正案违背了美国承认的国际义务

  1972 年 2 月 28 日中美在上海签署的联合公报中庄严宣布:“中美两国的社会制度和对外政策有着本 质的区别。但是双方同意,各国不论社会制度如何,都应按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侵犯别国、不干 涉别人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中美之间签署的公报中所确定的权利 和义务,对中美双双都具有法律拘束力。而美国国会关于“西藏问题”的修正案,严重地违背了美国在中美 的联合公报中承担的义务。西藏问题是中国的内正,对西藏问题以何种方式来解决也是由中国决定的内部 事务,绝不允许任何外国的干涉。

  2.荷花号案

  案情:

  1926 年 8 月 2 日,法国油船“荷花号”在地中海的公海上与土耳其船波兹一库特号相撞,土耳其船被 撞沉,8 名土耳其人死亡。第二天,当“荷花号”抵达伊期坦布尔时,土耳其当局对碰撞事件进行了调查。称 该事件是由于“荷花号”上的负责值班的人员法国海军上尉德蒙的失职所致,故将其逮捕,……因此,对本

   案的管辖权并不违反国际法。1926 年 10 月 12 日,法国和土耳其签订了一项特别协议,将该争端提交常 设国际法院解决。

  问题:

  请分析,土耳其对法国船员德蒙上尉进行刑事诉讼是否违反国际法原则? 为什么?并不违反国际法 原则。

  (一)土耳其有权对法国船员德蒙上尉行使管辖权 按照国际法公海上航行的船舶受船旗国的排他性的管辖,这个原则同样适用于船舶碰撞事件。但是, 船旗国的权利不能在其领土之外行使,除非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有此类许可性规则。因此,如果在公海上 的犯罪行为的效果及于一般悬挂他国旗帜的船舶,就必然适用在涉及到两个不同国家的领土时适用的同样 原则,因而,国际法没有规则禁止犯罪结果地国家对罪犯行使管辖权。在公海上的一件犯罪行为的结果发 生的另一外国船上,等于发生在该外国船的国籍国的领土上。在本案中,犯罪者法国船员德蒙上尉虽然身 在法国船上,但所造成的后果则发生在土耳其船上,这就等于发生在土耳其领土上,因此,土耳其对法国 船员德蒙上尉行使刑事管辖权并不违反国际法。

  (二)土耳其是维护国家领土主权 领土主权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十分重要。领土主权的实质是,任何国家未经一国作出明示的许可,是 不得在该国领土上地使主权行为。同时,每个国家根据领土主权,有权把发生在国外的行动纳入其本国的 立法和法制的范围之内,即一国把管辖权扩大到外国人在国外所作的,而其效果却发生在本国的犯罪行为, 那么这个国家不能被认为是侵犯了根据国际法必须给予无条件尊重的外国国家的领土主权。因此,这个国 家不是在外国领土上行使主权行为,而只是在自己领土上行使管辖权。根据《土耳其法典》第 6 条规定:

  任何外国人在国外犯下侵犯土耳其或土耳其臣民的罪行时,若土耳其法律规定该犯罪行为应受惩罚者,若 此人在土耳其被捕,则应受惩办。所以,法院在承认根据国际法船旗国对于在公海上其船舶内所发生的每 件事情都具有排他的管辖权的同时,又承认土耳其行使管辖权的合法性不是基于受害者的国籍而是基于犯 罪行为的效果产生在土耳其船上,即产生在一个与土耳其领土相同的地方,在那里适用土耳其刑法是无可 争议的。从所谓属地原则来看,土耳其执行其法律也是合法的。

  (三)本法对海洋法产生影响 本案判决后不久,国际上十分重视。1952 年签署了有关对碰撞事件管辖的《布鲁塞尔公约》和 1958 年的《公海公约》。1982 年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通过的《海洋法公约》规定,在公海上航行的船舶受 船旗国管辖。遇有船舶在公海上碰撞或任何其他航行事故涉及船长或任何其他为船舶服务的刑事或纪律责 任时,对此种人员的任何刑事诉讼或纪律程序,仅可向船旗国或此种人员所属国的司法或行政当局提出。

  3.湖广铁路债券案

  案情:

  中国清末预备修建的湖广铁路是指“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的粤汉铁路”和“湖北省境内的川汉铁路” 。因 这两线铁路都在湖广总督的辖区范围内,故称“湖广铁路”。

  两线铁路的修建计划,前者是由武昌起经岳阳、长沙至宜昌,与广东商办的粤……之后原告又向美国 联邦第十一巡回法院提起上诉和要求美国最高法院重新审理,未获成功,致使此案于 1987 年 3 月 9 日告 终。

  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在美国享有豁免权?为什么? (2)美国 1976 年的《国有主权豁免法》是否适用湖广铁路债券案?为什么? (3)为什么说湖广铁路的债券是恶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否有义务继承?为什么?

   本案所涉及的国际法问题主要是国家主权豁免和政府的债务继承。

  国家管辖豁免(state jurisdictional immunity)又称国家及其财产的管辖豁免或国家主权豁免,简称国家 豁免(state immunity)或主权豁免(sovereign immunity),泛指一国不受他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管辖,主要 是指不受他国的司法管辖,即除非经过一国同意,他国司法机关不得受理针对该国或该国的行为和财产提 起的诉讼,也不得对该国的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是指国家作为主权者不受他国的管辖,国 家行为在外国享有管辖豁免。就司法管辖而言,一国法院不得强行把外国列为被告,或对它的财产采取强 制措施。这是从国家独立、主权、平等的基本原则而引伸的一项重要的国际法规则。也是一项久已形成的 习惯法。国家行为及其财产有司法豁免权是从“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这一罗马法概念引申出来的一项习惯 国际法规则。见诸于各国的法令、条例和司法等实践。如早在 1812 年美国的政府船舶进行审判。此后美 国的外交和司法实践长期承认和执行这样的原则。英国法院自 1820 年,德国法院自 1815 年,法国法院自 1827 年,比利时法院从 1840 年起也遵循这一原则。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也坚持国家主权豁免原则。中国 是一个主权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它唯一合法代表。这是美国和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所承认的事实。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美国法院享有管辖豁免权。就湖广铁路债券案,美国阿拉巴玛州北部地方法院东部 分庭受理杰克逊等九人的起诉,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列为被告并作了缺席判决是完全违反国家主权豁免的国 际法原则的,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权利的侵犯,虽然美国自 1952 年的“泰特公函”开始主张国家主权相对豁 免,1976 年颁布《外国主权豁免法》,但从国际法角度,一国不得以其国内政策改变国际法的规则,除非 与外国有协议。即使从美国的国内法角度,它的 1976 年《外国主权豁免法》亦应解释为不具溯及效力即 不能将该法效力追溯适用到 1911 年发生的事情。所以美国国务院出面干涉,使法庭撤销判决,驳回起诉 是正确的。

  本案涉及的另一主要问题是政府继承。政府继承一般发生在一国经过革命或其他方式推翻了前政府 建立新政府的情形。在这种情形,新政府不仅取代了前政府代表其国家的资格,而且实行的政策与前政府 根本不同,建立的社会制度也有本质的变化。这样就出现前政府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新政府的法 律关系。即新政府对前政府的国际法权利和义务的继承问题。一般涉及条约、财产和债务等方面的继承。

  国际实践表明,新政府对这些方面权利和义务是否继续,取决于新的政策和利益需要以及权利和义务的性 质。

  经过中国革命推翻了国民党政府,于 1949 年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就涉及对前政府国际法上的 权利和义务的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国前政府的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采取了视其内容和性质给予区 别对待的立场和政策。在债务方面,对于前政府在平等的基础上所负的合法债务,通过与有关国家协商进 行清理,以求公平解决。但对前政府所负的恶债(既违反国际法的或与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相违背的债务) 一律不继承。湖广铁路债卷就属恶债。从国际法上讲,这笔债产生于清政府最腐朽的时期,也是中国受帝 国主义列强侵略,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时期。中国最大的城市和主要海港成了外国人统治中国人的“条约 港口”,外国人控制警察、税收、海关和外国移民在华享有“治外法权”,铁路的修建和管理权基本上控制在 外国人手里。在 1911 年时,中国 93%的铁路直接由外国人管理和控制。湖广铁路修建的借款合同就是英、 法、德、美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以借款方式控制该铁路的建造以谋求政治上控制清政府,并获得更大的经 济利益。这是一种明显的违反国际法的恶性债务。从中国国内看,清政府借款修建湖广铁路目的是为便利 用兵镇压南方起义,以维护其封建政权。这是与中国人民,中国民主革命对抗之举,此举所欠的债当属恶 债。对这种恶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予继承是理所当然的,是合法的。它得到了国际上的支持。1987 年 中英关于解决历史遗留的相互资产要求的协定中规定,英国政府不支持任何“1949 年 10 月 1 日以前中国历 届旧政府所举的包括它所发行的或担保的债务在内的旧外债的索赔要求”以及其他历史遗留的资产要求。

  4.光华寮案

  案情:

   光华寮是座落在日本京都市的五层楼,该寮建于 1931 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京都大学受托于日 本政府“大东亚省”将该寮租用作为当时中国留学生的宿舍。日本投降后,“大东亚省”被撤销,从此由中国留 学组织自治委员会对该寮实行自主管理,……院维持京都地方法院的再审判决。同年 5 月 30 日,王炳寰 等人委托其辩护律师团通过大阪高等法院向日本最高法院提交了上诉书,要求该法院将大阪高等法院作出 的错误判决撤销,重新作出公正的判决。

  问题:

  (1)日本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后,日本的法院是否可以受理台湾当局 代表中国的诉讼?为什么?

  (2)日本京都地方法院 1977 年的最初判决是否符合国际法?为什么?

  (3)1982 年及其后日本各级法院对光华寮案的的判决或裁定是符合国际法的吗?为什么?

  本案主要涉及国际法上的政府承认与继承问题。

  国际法上的政府的承认是既存国家确认他国因革命或其他非宪法程序而产生的新政府具有代表其国 家的正式资格,并表示愿意与其交往的行为。对新政府的承认意味着同时撤销对被新政府所取代的旧政府 的承认。1972 年中日联合声明的发表,1978 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缔结,以及两国政府就台湾问题达成 的协议都已确定了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对日本来说,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后果,就使台湾当局完全丧失了代表中国的资格。日 本不得再把它作为代表中国的实体对待。不得以任何方式支持台湾以旧政府名义进行活动,包括在日本的 出诉权。这是普通的国际法规则。然而,1977 年 10 月大阪高等法院却受理台湾以“中华民国”名义的上诉, 这是直接违背日本应承担的国际义务的。并且 1986 年京都地方法院改变了它 1977 年判决的立场,把台湾 当局当成什么未被承认的事实政府对待。这也是违反国际法的。国际法上的“未被承认的事实上政府”是指 变动后成立的新政府已经有效地控制国家的全部或大部分领土,事实上代表国家,但有的国家出于政治考 虑未予承认。台湾当局根本不属这样的事实政府。事实上中华民国旧政府已经不存在。台湾当局只在目前 控制着台湾地区,它完全没有资格再以政府名义在日本参加诉讼。日本法院支持台湾当局的行为实际上制 造一个中国两个政府或是两个中国。

  另外,由于日本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它就义务尊重该政府对旧政府的 权利和义务继承的立场和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其成立时起就已宣布,原属国民党政府所有的一切财产, 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也不论是否位于中国境内,均自动转属本政府所有。光华寮的产权显属中国国家, 是国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它具有当然的继承权。日本政府自 1972 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 表声明之日起就已意味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作为中国唯一的代表占有中国国家的全部财产,具有完 全的继承的资格。日本京都地方法院 1977 年的最初判决原本是符合这一立场的。但此后的日本各级法院 的重审判决中竟然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只能继承在该政府统治地区的旧政府的财产,而不能继承旧政 府在外国的财产。这种把政府的继承财产分割的主张是不符合国际法院规则的,因为对新政府来讲不存在 部分地继承国家财产。在国际法上,只有在国家继承的场合才会发生国家财产的不完全继承。如在国家部 分领土转移或分离时,被继承国的国际人格发生了部分变化的情况下,继承国不能继承被继承国的全部财 产,而只能继承位于转移领土或分离领土内的被继承国的国家财产。新政府的产生只是一个国家的代表资 格的变化,而该国的国际人格没有变化,没有发生领土的变更,所以不存在部分继承问题。由于新政府完 全替代了旧政府代表其国家的资格,故有权继承该国的全部国家财产。作为中国唯一合法代表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继承位于日本的中国国家财产——光华寮是顺理成章的,完全符合国际法的。

  日本最高法院应重新审理大阪高等法院的判决,作出符合日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承担的国际义务的 裁决,以维护国际法的准则。

   5.卓长仁劫机案

  案情:

  1983 年,从沈阳机场运载 105 名乘客飞往上海的中国民航 296 号班机,自沈阳东塔机场起飞后,被 机上乘客卓长仨、姜洪军、安卫建、王彦大、吴云飞和高东萍等 6 名持枪歹徒采用暴力和威胁的方式劫持。

  他们用枪射击驾驶舱门锁,破门闯入驾驶舱后,对舱内人员射击,将报务员王永昌和领航员王培富击成重 伤。威逼机长王仪轩……7 月 18 日,汉城地方刑事法院开始审判。经审理后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卓长仨、 姜洪军有期徒刑 6 年,安卫建、王彦大有期徒刑 4 年,吴云飞和高东萍有期徒刑 2 年。

  问题:

  (1)韩国对中国被劫持地 96 号民航机、机组人员及其乘客所采取的措施是否符合《海牙公约》的 规定了

  (2)韩国拒绝引渡卓长仁等罪犯是否违反国际法?为什么?

  (3)中国请求引渡卓长仁等的根据是什么?

  (4)什么是“或引渡或起诉原则”?该原则有何意义?

  答:(1)符合。根据《海牙公约》第 9 条。

  (2)韩国拒绝引渡卓长仁等罪犯不违反国际法。因为关于劫机犯的引渡,《海牙公约》规定非法劫 持航空器的行为应视为可引渡的罪行,但并为规定缔约国之间的引渡人犯之义务。当时,我国与韩国均为 《海牙公约》的缔约国,但两国并无外交关系和缔结引渡条约,因此韩国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将劫机犯引给 中国。

  (3)中国请求引渡卓长仁等罪犯的根据是《海牙公约》的第 4 条,我国是被劫飞机的登记国和罪犯 的国籍国,对他们的罪行有管辖权。

  (4)参考课本 176 页(具体理由请各位同学参考教材有关民用航空安全及引渡的相关内容。)

  解题思路:

  本案所涉及的国际法问题有两个:一是对被劫持的航空器,机组人员和乘客的保护问题;另一个是 对非法劫持航空器行为的管辖、惩治和引渡问题。

  评析这两个问题都离不开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罪行的确定。不论各国内法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如 何定罪,而国际法非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是指 1970 年《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以下简称海牙 公约)第一条规定的行为:

  “凡是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任何人:

  (一)用暴力或用暴力威胁,或用任何其他恐吓方式,非法劫持 或控制该航空器,或企图从事任何这种行为,或(二)是从事或企图从事任何这种行为的人的同犯,即犯有 罪行”。

  按公约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所谓“飞行中”是指自航空器装载完毕、机仓处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到打 开任一机仓门以便卸载完毕为止。航空器被迫降落时,应被认为仍在飞行中。另外,该公约规定仅适用在 其内发生罪行的航空器的起飞地点或实际降落地点是在该航空器登记国领土以外,不论该航空器是从事国 际飞行或国内飞行。对于被非法劫持的航空器及其内的机组人员和乘客,依公约规定航空器的降落地国应 予保护。公约第 9 条规定: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恢复或维持合法机长对航空器的控制。

   对航空器、乘客或机组人员的继续旅行提供方便,并应将航空器和所载货物不迟延地交还给合法的 所有人。韩国使我国被劫持的 296 号民航机的机组成员和乘客和机组人顺利返回中国。并将航空器交还给 中国。所以应结论,韩国是严格遵守了海牙公约规定的。关于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罪行的管辖、惩治和引渡 罪犯问题,《海牙公约》也作了规定。按公约第四条规定,航空器的登记国对在该航空器内发生的犯罪具 有管辖权;航空器降落时被指称的罪犯仍在该航空器内,则降落地国有管辖权;罪行是在租来时不带机组 的航空器内发生的,而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国有管辖权,若承租人没有主要营业地国则他的永久居所地国 有管辖权。发现罪犯在其领土内的国家若未将罪犯引渡给有管辖权的国家,它应行使管辖权。

  其他国家可按照本国法行使任何刑事管辖权。公约规定的管辖权相当广泛,含有普遍管辖的因素。

  公约的第六和第七条规定:罪犯或被指称的罪犯所在的缔约国在判明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应对该人实行拘留, 并应立即对事实进行初步调查,以及把拘留情况立即通知航空器的登记国,航空器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国 或永久居所地国和被拘留者的国籍国以及其他有关国家,并说明其是否意欲行使管辖权。罪犯所在地国如 不将其引渡,则应将此案提交其主管当局以便起诉。该当局应按本国法律以对待任何严重性质的普通罪行 案件的同样方式作出决定。如果缔约国间是以引渡条约作为引渡的条件,而它们又未订有条约时,可以自 行决定以本公约为对该罪行进行引渡的法律根据。

  但公约并未加诸缔约国引渡义务。

  根据公约的上述规定,中国是 296 号航空器的登记国对劫持该航空器的罪行有管辖权,我国当时虽未与 韩国建立外交关系,但同是 1970 年《海牙公约》的缔约国,因而有权向韩国请求引渡卓长仁等六名罪犯。但 韩国是航空器的降落地国,且该航空器降落时,卓越长仁等六名罪犯仍在机内,因此它也有管辖权。韩国 对中国没有引渡罪犯的义务。对我国的请求予以拒绝,由其主管机关进行处理也是符合《海牙公约》和国 际法的引渡规则的。韩国对罪犯处理的不足之处是刑罚偏轻。

  因为按《海牙公约》规定罪犯的发现国如不引渡给他国,应由主管机关起诉。且该主管机关应 按照本国法律,以对待任何严重性质的普通罪行案件的同样方式予以判决。这就是说对劫机犯应课以严厉 的刑罚。

  6.北海大陆架案

  案情:

  1966 年,以联邦德国为一方,以丹麦和荷兰为另一方,就他们之间在北海的大陆架划界问题发生了 争端。欧洲北海自 1959 年在荷兰近岸地区发现大型天然气田后,引起各国对北海大陆架油气田勘探开发 的重视。……如果划界留有各方的重叠区域,应由他们按协议的比例划分,除非他们决定建立一项联合管 辖、利用或开发他们之间要重叠的区域或任何部分的制度。

  问题:

  (1)什么是大陆架划界的自然延伸原则?

  (2)什么是大陆架划界的公平原则?

  (3)根据国际法院在本案中的判决,自然延伸原则与公平原则在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大陆架划界中是 否能同时适用?

  答:1、大陆架划界的自然延伸原则: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 76 条第 1 款对大陆架作了如下定义,“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 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 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 200 海里,则扩展到 200 海里的距离。”关于大陆架的外部界限,《公约》第

   76 条第 5 款规定,“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 350 海里,或不应超过连接 2500 公尺深度各点 的 2500 公尺等深线 100 海里。”

  具体来讲,对大陆架的界限规定了两种情况:一种情形是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 缘距离如果不到 200 海里,则可扩展到 200 海里。另一种情形是从测算领海基线量起的大陆边缘超过 200 海里的,则应以下列两种方式之一划定大陆边的外缘:(1)按《海洋法公约》第 76 条第 7 款规定,以最 外各定点为准划定界线,每一定点上沉积岩厚度至少为从该点至大陆坡脚最短距离的百分之一;(2)按《海 洋法公约》第 76 条第 7 款规定,以离大陆坡脚的距离不超过 60 海里的各定点为准划定界线。用此两种方 式之任何一种方式划定的大陆架在海床上的外部界线的各定点,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 350 海里,或不应超过连接 2500 公尺深度各点的 2500 公尺等深线 100 海里。

  2、大陆架划界的公平原则:

  即应使每个国家尽可能得到构成其大陆领土向海底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因此,在划界问题上要全面 考虑一切有关情况,最终达到公平的结果。

  所谓的等距离原则,不是大陆架原则中固有的,不是大陆架划界问题上的一项习惯国际法规则,因 此对非《大陆架公约》缔约国或对此项规定予以保留的国家没有普遍的拘束力。

  3、依照公平原则,以协议划界的原则,即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大陆架划界,“按照公平原则通过协议划 定,并考虑到所有有关情况,按照这种方式每一当事国尽可能获得构成其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的大陆架的 一切部分,而不是侵犯另一当事国的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部分”

  自然延伸原则是公平原则适用的最基本的客观标准

  自然延伸原则根据地质学上大陆架是国家陆地领土向海下的自然延伸,海下陆架和大陆在形态和地 理上构成一个单一体的自然事实,因而从法律上确认海底区域实际上可以被视为该沿海国已经享有统治权 的领土的一部分,从而理所当然地属于沿海国的管辖范围。自然延伸原则是国家对大陆架的主权权利的根 据,这种权利是从国家主权引申出来的,是国家主权的一种表现。可见,自然延伸原则是大陆架法律制度 赖以存在的基础,它体现的是一种“天然归属的公平”。这意为:“沿海国根据对其大陆领土的主权,并作为 沿海国为了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其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的扩展,对于构成其陆地领土自然延伸到 海中或海下的大陆架区域的权利,事实上并自始就存在”。大陆架划界并不是共同分配大陆架,而是要将本 来就属于某一国家的大陆架明确地划归该国所有。

  7.诺特鲍姆案

  案情:

  诺特鲍姆 1881 年生于德国汉堡,其父母均为德国人。依德国国籍法规定,诺特鲍姆出生时即取 得了德国国籍。1905 年,在他 24 岁时离开了德国到危地马拉(以下简称危国),居住并在那……………… 赋予了诺特鲍姆国籍,它就有了对抗危国的根据,法院也没有考虑诺特鲍姆列国的国籍效力。

  问题:

  (1)何为实际国籍原则?为什么国际法院否定了列支敦士登的国籍是诺特鲍姆的实际国籍?

  (2)危地马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对诺特鲍姆采取的措施是否符合国际法?

  答:(1)实际国籍原则指的是:国籍要符合个人与国籍国之间有最密切实际联系的事实。最密切联 系的事实根据惯常居住地、利益中心地、家庭联系地等。如果以一国的国籍来反对别国时,该国籍必须符 合实际情况。这也是危国抗辩得到法庭支持的原因。

   在本案中诺特鲍姆具有两种国籍,即危国——出生取得,列国——归化取得。从诺特鲍姆的一生活 动来看,他虽然取得了列国国籍,但他与列国的联系并不密切,而长期侨居在外从事商业活动,那么在实 践中个人与他国国籍之间的法律关系应为一种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本案来看,诺特鲍姆虽然取得列国 国籍,但与列国并没有建立一种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法院否定了列国为他的实际国籍。

  (2) 不符和国际法。因为在危国,诺特鲍姆属于外国人,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外国人与所在国国 民应处于平等地位,如享有民事权利中的人身自由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财产权、债权、知识产 权等。显然危国政府逮捕诺特鲍姆,没收财产的做法不符和国际法。

  8.英伊石油公司案

  案情:

  1933 年 4 月,伊朗政府(当时称波斯)与英国一家私有公司一英伊石油公司签订一项协定,授予后者 在伊朗境内开采石油的特许权。……该条款使它能够援引伊朗在其接受法院管辖权声明之后与第三国缔结 的若干条约作为法院管辖权的依据。法院拒绝接受英国的观点。

  问题:

  (1)国际法院认定这种特许权协定不构成国际法上条约的法律与事实依据是什么?

  (2)一国政府与一外国公司签定的合作开采其自然资源的协定的法律性质是什么?这种协定应受何 种法律调整?为什么?

  (3)一国政府是否有权变更或废除它与一外国公司鉴定的合作开采其自然资源的协定?该国政府是 否对其为公共目的的单方废除这种协定行为承担国际责任?

  答(1)国际法上条约调整的是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该特许权协定绝不构成伊朗声明之后的一项 条约;事实上,它仅仅是一国政府与一个外国公司之间的一项协议,英国政府不是协议的当事人.因此,它不能 构成英、伊两国政府间的联系,亦不能调整它们之间的关系,不论伊朗政府,还是英国政府,都不能以此合同为 依据向对方主张任何法律权利或义务。

  (2)我认为就是单纯的合作协议,并不涉及国家间的关系;此种协定应受国内法律的调整。因为并 不涉及到两个国际法的主体,公司不能作为国家的调整对象,所以不受国际法的限制。

  (3)一国政府有权变更或废除它与一外国公司鉴定的合作开采其自然资源的协定;该国政府不应对 其为公共目的的单方废除这种协定行为承担国际责任。

  9.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案 案情:

  纽伦堡审判是由欧洲国际军事法庭进行的。该法庭是按照 1945 年《关于控诉及惩处欧洲各轴心国家 主要战犯协定》及其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而设立的。它由苏、美、英、法四国各指派一名法官 组成。………………有宪章规定的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或犯有这三种罪刑之一二种罪行。

  判决书宣布沙赫特、巴本和弗立茨无罪并予以释放。

  问题:

  1. 什么是战犯?战争犯罪属于什么性质? 2. 为什么说纽伦堡军事法庭对德国战犯的审判发展了战争法? 3. 纽伦堡法庭审判德国战犯的根据是什么? 4. 1946 年联合国大会确定了哪 7 项原则? 5. 确立战争罪行的概念及意义是什么?

   答:(1)战犯指在战争中从事违犯战争法规和惯例行为的实施者,主要包括领导者、组织者、教唆 者、共谋者等。战争犯罪是破坏世界和平,危害人类安全的犯罪,属于国际性罪行。

  (2)因为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对德国战犯的审判实践时国际社会依据国际法对战争犯罪的各种行为 进行审判和处罚的成功范例,其不仅创立了惩治战犯的各项原则,还表明建立国际法庭惩治战争犯罪是一 种使国际得以遵守和执行的良好形式,为以后建立国际审判罪犯的机制积累了经验。

  (3)1945 年《关于控诉及惩处欧洲各轴心国家主要战犯协定》及其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

  (4)a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b 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c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d 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 威胁原则 e 集体协助原则 f 普遍遵守原则 g 不干涉内政原则。

  5、战争罪行包括:

  (1) 破坏和平罪:即计划、准备、发动或从事一种侵略战争,或违反国际条约、协定或保证之战 争,或参与上述任何罪行之共同计划或阴谋

  (2) 战争罪:即违反战争法规或惯例。此种违反包括奴役或为其他目的而虐待或放逐占领地平民、 谋杀或虐待战俘或海上人员、杀害人质、掠夺公私财产、毁灭城市乡镇或非基于军事上需要之破坏,但不 以此为限

  (3).违反人道罪:即在战前或战时,对平民施行谋杀、歼灭、奴役、放逐及其他任何非人道行为;

  或基于政治的、种族的或宗教的理由,而为执行或有关本法庭裁判权内之任何犯罪而作出的迫害行为,至 于是否违反犯罪地国的国内法,则在所不问凡参与规划或实行旨在完成上述罪行之共同计划或阴谋的领导 者、组织者、教唆者与共谋者,对于任何人为实现此种计划而作出的一切行为,均应负责。这一战争罪行 概念的确立是对战争法的一个新的发展。

  传统国际法上的战争罪行的概念是模糊的和混乱的。因为实践中除了把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行为 定为战争罪外,还把拿起武器进行战斗的平民的有关行为也定成战争罪,甚至把在敌后从事间谍或破坏活 动都定战争罪。本案规定的战争罪包括了传统的狭义的战争罪但明确了它的界限是违反战争法规或惯例。

  同时还增加了两种新的罪行,即破坏和平罪和违反人道罪。从而扩大了传统战争罪的范围。

  案情:一架在中国登记的(B2448)飞机,于 1989 年 12 月 16 日,在自北京飞往纽约的途中被张振海 (中国人)劫持。最后,飞机被迫降落在日本福冈市的福冈机场。飞机在降落于该机场时,劫机犯依然在该 飞机内。答:根据 1970 年的海牙公约,张振海的行为已构成劫持飞机罪。海牙公约所规定的对劫机行为 拥有管辖权的国家主要有;登记国、降落地国、承租人主要营业地或永久居所地国,罪犯发现地国根据公 约规定并结合本案事实,可以确定中国,日本均对此案享有管辖权。

  

篇七: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05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1)

  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除外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案例分析题

  ■刘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 3 年的劳动合同,自 2013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2 月 1 日止,双方约定试

  用期为 6 个月。2013 年 6 月 18 日刘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刘某没有提 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刘某一定 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刘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刘某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即在试用期内培训刘 某的费用。

  试分析:

  1.刘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说明理由?为什么? 2.刘某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 3.用人单位应否给予刘某经济补偿金?为什么? 4.刘某应否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为什么? 1.不需说明理由。刘某在 2013 年 6 月 18 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尚处于试用期内,我国《劳动法》未规定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说明理由。因此刘某不需要说明正当理由。

  2.可以单方解除。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考察期,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刘某可 以在试用期内提前 3 日通知用人单位,不用与用人单位协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

  3.用人单位不应给予刘某经济补偿金。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是刘某提出的,且不属于双方协商解除,我国 劳动法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给予经济补偿金,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法中有关经济补 偿金的规定。

  4.刘某不应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劳动法规定的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是当事人有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 动合同的行为、当事人本身有过错。刘某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未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没有过错 行为,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李某于 2001 年 6 月开始在某市化学纤维厂工作,在工作时接触过有害气体。2014 年 12 月突然病倒,被送疗养

  院治疗,2015 年 6 月再次发病。同年底,李某调入某市仪表厂,档案中没有患职业病的记载。2016 年 8 月,李某 丧失劳动能力,医院确认为“三硫化碳中毒后遗症”,其职业病应形成于化学纤维厂工作期间。2017 年 3 月,李某 在某化纤厂补办了职业病有关手续。现在某仪表厂虽然承认李某有职业病,但晋升工资时将李某列入病假之列不给 晋升工资。2016 年至 2018 年三次住院不给报销医疗费,2017 年停发了李某的保健费。2019 年 10 月李某申诉到仲 裁委员会,请求享受职业病有关待遇,补发 2017 年至今的工资差额、补报医疗费、保健费等。

  试分析:李某的前后两个用人单位谁应该对其患职业病承担责任。

  李某在化学纤维厂工作时接触过有害气体,并经医院证明,其职业病应确定为形成于化学纤维厂工作期间。化 学纤维厂将李某调出时,档案里未作从事有害作业记载,也没为其进行健康检查。《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 处理办法的规定》规定,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其所在单位必须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变动工作单位时,事先须 经当地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其检查材料装入健康档案;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 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商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 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移交新单位。

  据此,化学纤维厂应承担李某患职业病的责任,而仪表厂对李某的职业病没有过错。

  ■2009 年 5 月,15 岁的小林不愿意继续上学,就离家出走,到某县城去打工。小林在一家建筑公司找到了工作,

  主要是做一些杂活。因为小林年纪小,只能算半个劳动力,所以公司与他约定,比别人的工资少 30%,小林表示同 意。建筑公司的工作十分辛苦,并且因为小林年纪小,常常受到欺负,因此小林觉得难以忍受,于是向公司提出辞 职,但公司主管说小林必须要干满约定的期限。小林于是给家里写信,叫父母领自己回去。小林的父母来到县城要 领小林回去,公司主管仍然不放人,称,与小林签订了劳动合同,小林必须履行合同至合同期限届满。

   请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分析下列问题:

  (1)小林能够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吗? (2)小林需要交纳违约金吗?小林和建筑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答:

  (1)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一方的劳动者,必须要具有劳动法上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即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 行为能力。我国《劳动法》第 15 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 单位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因此,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 16 周岁。在本案中,小林未满 16 周岁,因此没有劳动 法上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在本案中,因为小林未 满 16 周岁,某建筑公司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双方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2003 年 2 月,胡某刚好满 15 岁,中学毕业后即外出打工,并于同年与一羊毛衫厂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后厂长

  屡次不满意胡某的工作能力,多次调动胡某的工作。一年后胡某无法忍受老板,辞去工作,并于 2004 年 3 月与一 摩托车配件厂签订劳动合同。开始胡某做搬运工,因为年龄偏小,工作一个月后于 4 月被调到流水线车间。但是胡 某的业绩仍旧不如同车间的其他工人,老板无奈只能将其工资从 1500 元/月降到 1200 元/月。2004 年 6 月,胡某出 差在外,因一起车祸致使其右腿骨折,回厂后,8 月份被调到厂长办公室任秘书。12 月份,因胡某家人多次请求, 胡某正式辞去工作,回家养伤。

  试分析:

  本案中有哪些劳动法律事实?这些事实各自引起了劳动法律关系怎样的变化? 答:

  (1)胡某于 2003 年同羊毛衫厂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能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因为胡某当时只有 15 周岁, 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其与羊毛衫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2)因为胡某与羊毛衫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所以在此期间调动工作、辞去工作均不能引起劳动法律关系 的变更和消灭。

  (3)胡某 2004 年 3 月与摩托车厂签订劳动合同引起了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因为此时,胡某已经满 16 周岁。

  (4)2004 年 4 月胡某被调到流水线车间,引起了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

  (5)摩托车厂老板降低胡某的工资行为也引起了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

  (6)2004 年 6 月胡某车祸后回厂被调离原来的岗位,也引起了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

  (7)2004 年 12 月胡某与摩托厂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引起了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

  ■周某从四川来京打工,2008 年 8 月被一家个体餐馆招为厨房勤杂工,双方口头约定周某每月的工资 1000 元,另

  外,餐馆每天免费提供两顿饭,如发生其他费用,餐馆概不负责。2009 年 3 月,由于连日加班,周某在切肉时不小 心把左手食指切断,为治疗花去医药费 5000 元。周某随后向餐馆老板提出医疗费和营养费请求,该餐馆老板拒绝 了周某的请求,并解雇了周某。2009 年 4 月,周某向北京市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餐馆对此予以反 对,其理由是,周某与餐馆之间属于普通的合同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且双方就相关费用已作出约定,应以约定 为准。

  试分析: (1)本案是否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裁决本案? 答:

  (1)本案适用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该餐馆属于个体经济组 织,应受劳动法调整。

   (2) 该餐馆与周某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餐馆应承担周某的医疗费和营养费以及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所应支付 的经济补偿金等。

  ■张某多年来一直从事服装加工制作生意,2004 年 12 月 5 日招收了李某在自己家中为自己制作旗袍的花样扣,双

  方达成口头协议:李某按张某关于花样扣制作规格、交付时间等要求加工制作花样扣,张某按李某完成零件的数量 支付报酬。李某按协议的约定,按期交付加工制作的旗袍花样扣,但张某一直未按协议支付报酬。此后,李某多次 向张某索要欠款,张某都以暂时没有现钱为由拒绝支付。于是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

  试分析:

  (1)张某和李某之间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受到劳动法的调整? (2)张、李二人之间的争执是劳动争议吗? (3)法院应否受理李某的起诉? 答:

  (1)张某是和李某之间是劳务关系,不应受到劳动法的调整。我国《劳动法》第 2 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在本案中, 李某只承揽了制作服装配件任务,这种承揽关系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因而,张、李二人之间的法律关 系不是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

  (2)我国《劳动法》第 77 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 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因此,劳动法上的劳动争议,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执行法律、法规和 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本案中,张、李二人之间的争执不是劳动争议。

  (3)法院可以将此案作为因劳务关系引起的纠纷而直接受理。

  ■孙某系大学法律本科学历,通过了司法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证书。与某公司签订有 5 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工

  作岗位为法律顾问。孙某非常喜爱其工作岗位。在劳动合同履行 3 年时,公司借口工作需要,未经孙某同意,即单 方变更了孙某的工作岗位,安排孙某从事统计员工作。孙某认为自己没有不胜任工作的表现,且公司的法律顾问岗 位并未撤销,公司强行变更工作岗位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于是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某公司按劳动合同履 行义务。

  试分析:

  (1)某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2)对某公司的这种行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处理? 答:

  (1)我国宪法第 4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劳动权包 括平等的就业机会权和职业选择权。即包括就业权和择业权,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爱好、能力等自主选择职 业、工种。某公司的做法侵犯了孙某的择业自主权。该公司如变更孙某的工作岗位,应与孙某协商,未经协商 即变更孙某的工作岗位是违法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认为某公司没有正当理由单方变更孙某的工作岗位是违法无效的,应按劳动合同 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合同。

  ■刘强与某保险公司于 2010 年 8 月签订了为期 3 年的劳动合同,从事保险产品销售工作。2011 年 1 月,该公司对

  所有销售人员实行销售承包提成工资办法,销售人员每月必须向公司上缴销售利润 4000 元,作为承包基数,完成 这个基数可以领取基本工资和按比例提取个人所得。如果没有完成承包基数,公司将不发包括基本工资之内所有的 工资等待遇。刘强从 2011 年 2 月至 2011 年 6 月均未完成承包基数,结果,未领到一分工资。刘强要求公司支付其 工资,遭到公司拒绝。刘强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试分析: (1)某保险公司不发刘强的工资是否合法?为什么? (2)应如何处理本案?

   答:

  (1)某保险公司不发刘强的工资不合法。

  我国宪法第 4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都有权参加劳动并获得到劳动报 酬。《劳动法》及相关法律也规定,劳动者付出劳动的,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刘强虽然没有能够完成承包任 务,但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保险公司应按一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刘强工资。

  (2) 某保险公司应补发刘强 2 月至 6 月欠发的工资,并纠正该保险公司与职工的霸王合同条款。

  ■2009 年 7 月,20 岁的刘某在某宾馆招聘中,经考核被录用为服务员,宾馆与刘某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条款之一是:“因宾馆服务业的特殊要求,凡被录用为本宾馆服务员的,不经公司批准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

  否则,宾馆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刘某在合同签字时,对该条款比较犹豫,但考虑到找工作不容易,且五年后自己 年龄也不算大,一般不耽误结婚。于是刘某与该宾馆签订了该劳动合同。2012 年 5 月,刘某与其恋爱两年的朋友李 某结婚,因李某单位正在分配住房,为了房子能够分得大一点儿,刘某怀了孕。宾馆以此为由提前解除了与刘某的 劳动合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写道:“鉴于刘某违约,宾馆通知刘某,决定自即日起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 同,刘某应在本月内办理有关工作交接手续,领取本月份工资……”刘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试分析:

  请用《就业促进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分析该宾馆提前解除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该宾馆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制度,《妇女权益保护法》与《就 业促进法》也对妇女劳动权益的保护做了规定。《妇女权益保护法》第 23 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 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 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或 服务协议的除外。《就业促进法》第 27 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 结婚、生育的内容。上述这些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任何用人单位都应当遵守,即使女职工同意所签订的劳动 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该约定也是无效的。

  因此本案中,宾馆的行为不合法。

  ■董某 1997 年 10 月出生,2011 年 3 月因故辍学。经某职业介绍所的介绍,董某于 2011 年 7 月到某市张某开的一

  家餐馆工作,当时双方说好是招用临时工,故张某与董某未签订劳动合同。2012 年 4 月,董某在工作中发生事故, 致使董某肢体残缺。董某的家人要求餐馆按照工伤进行赔偿,但被张某以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董某的 父母遂诉至法院。

  试分析:

  (1)张某的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应当支付董某的医药费? (2)为董某介绍工作的某职业介绍所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答:

  (1)董某在进入张某的餐馆工作时年龄尚不到 16 周岁,我国《劳动法》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都禁止除特 定单位以外的单位招收未满 16 周岁的童工,张某雇佣董某属于招收童工,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用人单 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2)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职业中介机构禁止介绍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某职业介绍所应该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王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 3 年的劳动合同,自 2008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11 年 2 月 1 日止,双方约定试

  用期为 6 个月。

  2008 年 6 月 18 日王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王某没有提 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王某一定 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王某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即在试用期内培训王 某的费用。

   试分析:

  (1)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说明理由?为什么? (2)王某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 (3)用人单位应否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为什么? (4)王某应否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为什么? 答:

  (1)不需说明理由。王某在 2008 年 6 月 18 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尚处于试用期内,我国《劳动法》未规 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说明理由。因此王某不需要说明理由。

  (2)可以单方解除。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考察期,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王某 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 3 日通知用人单位,不用与用人单位协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

  (3)用人单位不应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是王某提出的,且不属于双方协商解除,我 国劳动法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给予经济补偿金,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法中有关经济 补偿金的规定。

  (4)王某不应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劳动法规定的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是当事人有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 劳动合同的行为、当事人本身有过错。王某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未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没有过 错行为,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于 2008 年 7 月份被某食品机械厂招用,担任厂部技术科化验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合同条款如下:

  合同期限 3 年,从 2008 年 7 月 5 日起,到 2010 年 7 月 4 日止;实行每周 5 天,每天 10 小时工作制;张某工作岗 位为技术科化验员;每月工资 3000 元;若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应将纠纷交由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 裁。

  2009 年 3 月,张某提出每日工作 10 小时违反了《劳动法》,要求厂方缩短工作时间。厂方认为既然工作时间不合 法,就是无效合同,因此不需再履行。随后安排他人接替张某工作。张某不服,向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

  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对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了审查,认为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时间条款不 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裁决劳动合同无效,终止劳动关系。张某不服,诉至某区人民法院。

  试分析:

  (1)张某与某食品机械厂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条款是否有效? (2)张某与某食品机械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答:

  (1)张某与某食品机械厂关于工作时间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属无效条款。《劳动法》第 36 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4 小时的工时制度。”《国务院关 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将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修改为“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本案中劳 动合同约定“每周 5 天,每天 10 小时”的工作时间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所以属于无效条款。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文法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本案中,工作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其余条款合法,该不合法的 条款不影响其余条款效力;同时,造成工作时间条款约定无效的原因在于用人单位而不在于劳动者。既然其余 条款均符合国家法律规定,除将工作时间的条款改按法律规定执行外,其余条款仍须继续执行。

  该劳动合同仍为有效合同,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处理不正确,应予更正。

  ■何某与刘某系某企业的职工,何某于 1999 年 1 月与企业签订了为期 5 年的劳动合同,刘某于 2000 年 9 月与企

  业签订了为期 3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的试用期为 6 个月。何某因身体不适向企业提出调换工作岗位的申请,并提供 了医院证明。刘某于 2001 年 1 月因喝酒在岗期间与同事打架,并将同事打伤。2001 年 2 月企业以何某不能胜任工 作,刘某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了与何某和刘某的劳动合同。何某与刘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试分析:

  该企业解除何某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

  (1)企业不应解除与何某的劳动合同。

  依照《劳动法》第 26 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应先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 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先调整何某的工作岗位。而且,何某提出调 换工作的理由是充分的,何某是因身体不适提出调整工作岗位的,并出具了医院证明。

  (2)企业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是正确的。

  《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 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刘某在试用期内,违反劳动纪律,在工作岗位上与同事打架,并打伤了同事,应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完 全有权依照劳动法的规定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刘某。

  ■赵某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跟公司签有为期 1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赵某每个季度必须完成一定数额

  的销售任务,个人收入则主要来自销售提成。尽管赵某对保险推销工作满怀热情,不辞辛苦,但第一个季度下来, 所签保险单寥寥无几,远远没有完成公司的销售定额。公司销售主管提醒赵某说,若第二季度仍完不成任务,他就 将面临被解聘的可能。为了保住工作,赵某更加努力,第二季度的销售业绩比第一季度有所提高,但比公司的定额 还是差了不少,公司销售主管口头通知他说,鉴于他连续半年都不能完成公司的任务,公司认为他不能胜任保险销 售工作,因此决定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请他在 3 天内办好离职手续。赵某万般请求,希望公司能再给他一次机会, 被拒绝后,赵某又提出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是 1 年,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销售主 管以解除合同是因为赵某自己不能胜任工作,且事先又提醒过他为由,拒绝了赵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双方遂 发生争议。

  试分析:

  (1)保险公司能否即时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 (2)保险公司在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过程中有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

  (1)保险公司不能即时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 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 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 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 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 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赵某没有发生上述 法律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2)保险公司在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过程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有:

  ①公司虽认为赵某不能胜任工作,但并未对赵某进行调岗或培训。

  ②公司没有履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程序。

  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46 条的规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化工专业的杨小姐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与其签订了一份为期 3 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试用

  期为 3 个月。为了防止职工随意跳槽,在合同中该单位还特意与杨小姐等新员工约定了关于违约的赔偿内容,即:

  若职工提前辞职,每提前 1 年,需要支付违约金 1 万元;赔付各种教育培训费;赔偿给单位的生产经营造成的经济 损失费。3 个月试用期满后,杨小姐觉得在这家事业单位条件不理想,没有大的发展前途,同时另一家化工研究机 构表示愿意接受她,杨小姐经过思考后就向单位提出了辞职。单位同意了杨小姐的辞职,但要求她按照合同约定支 付违约金 2.7 万元,1 万元上岗培训费,并赔偿给单位生产带来的经济损失 5 万元。杨小姐则认为单位的要求不合 理,她认为自己是在试用期刚刚结束时辞职,不应支付违约金,单位的上岗培训只是简单的作业指导,没有什么成 本,而她不过刚刚参加工作,并非业务骨干,她的离开根本不会给单位生产造成损失,因此,拒绝赔偿公司要求的 以上费用。

  试分析:

  杨小姐辞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用人单位要求杨小姐支付的违约金等费用有法律依据吗? 答:

  杨小姐由于个人原因辞职应当向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是单位要求其支付培训损失和给单位生产带来的经济损失 5 万元,显然证据不足。如果杨小姐是在试用期内辞职,就无须承担上述费用。

  此外,用人单位不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因此而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 失。

  ■李某系永固建筑公司的职工,2008 年 8 月因拖欠工资问题与永固建筑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建筑公司工会出面进

  行协调,永固建筑公司认为这属于公司的内部人事问题和财务问题,工会不应介入。在工会的支持下,李某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永固建筑公司在得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有当地工会代表之后,拒绝参 加仲裁。

  试分析:

  (1)在本案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争议? (2)工会参与解决劳动争议的权利有哪些表现形式? 答:

  (1)用人单位拒不到庭并不影响劳动争议仲裁的进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36 条规定:被申请人收到 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 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 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执行。

  (2)工会组织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表现为工会通过调解、仲裁等制度系统参与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 动争议的处理。在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在职工认为企 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有权对职工的争议行为给予支持和帮 助。

  ■唐某是某公司一名职员,2007 年 3 月与公司签订了 6 年劳动合同,唐某因为为人正派,做事认真,被大家推举

  为公司的工会职工代表。唐某经常为职工福利等事项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发生争执。2009 年 3 月唐某接到公司与其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理由是唐某春节期间不服从公司安排,没有加班。唐某不服,提出申诉。经调查查证,2009 年春节期间公司没有法定的加班理由,同时也没有正式安排唐某加班。

  试分析:

  (1)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请用相关法律予以说明。

  (2)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

  (1)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的规定。《劳动法》第 7 条第 2 款规定:“工会代表 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第 8 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

   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 规定》第 28 条规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 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一)严重违反劳 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 位。” 由此可见,唐某享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权利,同时,也没有违纪和失职的情形,某公司不得解除与其的劳 动合同。

  (2)唐某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应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收到唐某的仲裁申请之日起 5 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唐某。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此案进行审理。若唐某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007 年 3 月 5 日,某纺织公司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公司签订了集体合同。合同规定:职工工作时间为每日 8 小

  时,每周 40 小时,周六、周日为公休日。如果在周六、周日安排职工加班,便在加班后的一周内安排补休;在上 午和下午连续工作 4 个小时期内安排工间操各一次,每次时间为 20 分钟,此 20 分钟计入工作时间之内;职工的工 资报酬不低于每月 800 元,加班加点的工资及其他实物性福利不包括在内;工资于每月 5 日前支付;合同的有效期 为自 2007 年 4 月 1 日至 2008 年 4 月 1 日,双方对于集体合同都要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也不能违反,否则要赔偿 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此合同于 2007 年 3 月 20 日被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确认。2007 年 8 月 1 日,纺织公司从人才 市场上招聘了一批女工,去充实新建立的一个纺织分厂。2007 年 8 月 3 日纺织公司与这批女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其 内容包括:本合同有效期为 1 年,自 2007 年 8 月 5 日至 2008 年 8 月 5 日;工人工作时间为每周 40 小时,每天 8 个小时,上下午各 4 个小时;没有工间休息时间;工作实行每月 850 元的工资制度。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当 2007 年 8 月 1 日招聘的工人到纺织公司下属的纺织分厂上班后,发现车间细尘很多,连续工作 4 小时头昏脑胀,以 陶某为首的分厂职工就向分厂领导提出工作期间休息一会儿,换换空气。分厂领导答复说,在上班时间不休息是劳 动合同中已经规定了的,集体合同中规定职工报酬是每月 800 元,你们的报酬是每月 850 元,就是因为取消了 20 分钟的中间休息时间。集体合同中规定职工的中间休息 20 分钟是与其报酬数量少相对应的;在公司与你们签订的 劳动合同中把工资提高到 850 元/月,所以,取消了 20 分钟的工间休息。

  试分析:

  (1)陶某等人在集体合同生效后进入某纺织公司的,公司的集体合同是否适用于陶某等人? (2)陶某等人与某纺织公司约定的劳动合同的工作时间的内容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该内容是否有效? (3)陶某等人能否在不减少工资的情况下得到 20 分中工间操的活动时间? 答:

  (1)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的全体职工都有约束力,只要属于企业的职工,不管其是在集体合同 签订前还是在集体合同签订后进入企业的,均应适用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的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一直保持在集体合同的约定期限之内,即在集体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的合 同期限之内,当事人均不得违背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期满以后,如果双方同意延长合同的有效期限,则集体 合同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在集体合同有效期限内,如企业行政或工会组织要求变更集体合同的内容,或者提出解除集体合同的请求,应 当由双方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修改集体合同的条款或者终止集体合同的执行。因为集体合同是 企业和工会组织双方共同签订的协议,任何一方都无权任意修改或者废止合同。

  (2)根据《劳动法》第 35 条的规定,集体合同对本企业具有约束力。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另一方作 为劳动者中的一员,必须遵守并履行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有的约定在劳动合同中未涉及的,这些内容对劳动 者和企业同样具有约束力,要按集体合同的规定执行。另外,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 同的规定,否则认为无效,总之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得违反集体合同。

   本案中,陶某等人与纺织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间休息的规定低于集体合同中劳动条件的标准,因而无 效。

  (3)集体合同对劳动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劳动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但劳动合 同中可以约定高于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报酬等标准。本案中,纺织公司与陶某约定的劳动报酬高于集体合 同的规定,仍是有效的。

  ■某企业与全体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职工实行国务院规定的新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的周

  六和周日连续两天休息”。后经企业工会协商,又与企业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约定“职工实行每日工作 7 小时,每 周的周六和周日连续休息两天的工时制度”。该企业的大部分职工均按此规定执行,只有配电室、电话总机室等少 数职工由于人员紧张,工作周期长而无法执行。因此,这些职工通过工会向企业提出要求调整工作时间。企业则认 为,现阶段无法按集体合同执行的,仍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况且原劳动合同也严格执行了《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 间的规定》,因此,对这些职工的工作时间未作调整。

  试分析:

  该企业执行这样的工时制度是否违法? 答:

  本案的关键在于企业是否必须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执行,也即集体合同的效力如何。虽然该少数职工执行劳动 合同中规定的工时制度没有违反国务院关于工时的规定,但却违反了劳动法第 35 条的规定,即“职工个人与企 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是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 企业签订的协议,合同中规定的工作时间标准应适用于全体职工,所以说,该企业必须实行统一的工时制度, 即统一按照集体合同中关于工时制度的规定执行。

  ■张某系某单位职工,该单位在征得工会和劳动者同意后,在 2010 年 4 月的最后一周,每天延长工作时间 2 小时。

  因生产经营需要,在业务十分繁忙的情况下该单位决定周六、周日也继续加班。此后便是“五一”国际劳动节,单位 声称愿意留下工作的职工可以继续工作,于是,张某又利用假日工作了 1 天。据了解,张某每日的标准工资为 280 元(假设的条件),每周工作 5 天,每天工作 8 小时。

  请计算: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张某 4 月份包括五一假期至少应该拿到多少加班工资? 答:

  张某每周工作 5 天,每天工作 8 小时,每日工资 280 元,则每小时 35 元。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150%的工资报酬。因此,每天延长 2 小时,一周 5 天应拿加班工资 35×2×150%×5=525 元。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200%的工资报酬。因此,周六周日工作应拿 工资 280×200%×2=1120 元。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300%的工资报酬。因此,张某劳动节 1 天应拿工资 280×300%=840 元。

  因此,张某 4 月份包括“五一”假期一共至少应拿加班工资:525+1120+840=2485 元。

  ■王某于 2008 年 4 月 2 日与某制造厂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报酬每月 2000 元,有关责任

  的约定是,若乙方因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2008 年 4 月 21 日,在一次完成检修任务 时。由于王某擅自离开岗位给某厂造成 1 万元的经济损失。厂方以王“工作严重失职”为由,决定由王承担赔偿责任, 并于 2008 年 5 月至 8 月每月从王某的工资中扣除 600 元,用于赔付损失。王某认为某厂每月扣除的工资过高,对 此处罚不服提请劳动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试分析:

  (1)某制造厂是否可以扣除王某的工资? (2)王某认为某厂扣其工资过高是否有法律根据?

   (3)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

  (1)王某因工作失职造成某厂经济损失 1 万元,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 16 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 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2)王某认为某厂扣其工资过高有法律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 16 条同时还规定,每月扣除的部分的 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本案中,厂方每月扣除王某的工资超过了 20%的标准,这部分不合法,应当按照最高限额 20%即 400 元 予以扣除,多扣部分依法退还。

  ■刘某是某机械厂的一名工人,2007 年被选为厂团委委员。2008 年 4 月被选为市团代会代表,参加为期五天的团

  代会。刘某向厂长请假开会。厂长说马上就到“五一”节,正好是生产的旺季,现在厂里很忙,希望刘某不要去开会, 但刘某还是坚持去开会了。会议结束后,刘某回到厂财务科领工资的时候,发现少了很多。经询问得知自己被扣发 了外出开会期间的工资。刘某就此事与厂方进行了多次协商都没有结果。于是刘某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 要求补发工资。机械厂认为,4 月是生产旺季,刘某请假不利于企业生产,允许其开会已经很照顾了,刘某五天没 有上班,当然不能要求领取这五天的工资。

  试分析:

  机械厂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劳动法的要求? 答:

  该厂的做法不符合我国劳动法的规定。

  我国《劳动法》第 51 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 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 10 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其提供 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 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刘某正是依法参加社会活动,不属于无故请假的情况,也不属于一般的私人事务请假,因而他的工资不应扣除, 应全额照发。

  ■某单位是一个生产月饼的单位,由于时效性强,在农历七月底到八月初期间,该单位通知所有职工实行加班加

  点,每位职工每天工作 10∽ 11 小时,且连续三周只有 1 天的休息时间。但该单位保证,所有加班加点时间均按照 平时每小时工资的 150%支付,于是,所有职工均同意了该单位的这些做法。

  请分析:

  (1)该单位有哪些行为违反了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的规定? (2)所有职工的同意是否能成为该单位的抗辩事由,为什么? 答:

  (1)该单位的下列行为违法:

  其一,我国劳动法规定,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方可,该单位 未履行任何手续即要求职工加班加点,违反了此规定。

  其二,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 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 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该单位的加班加点时间也超过了法律规定。

  其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此,该单位连续三周只给职工一天的休息 时间的行为违法。

   其四,关于加班加点工资的给付,加点须按标准工资 150%支付,而在公休日加班则须按 200%支付,因此,该 单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方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2)不能,因为劳动法及相关法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即使劳动者同意 也不能违反。

  ■蒋某于 2010 年 1 月到市内某宾馆做合同工,宾馆与其在合同中约定,蒋某每周工作 7 天共 70 小时,中午吃饭

  时间 10 分钟,雇佣期间超时工作加班费包括在内的月工资为包干工资,总额为 2700 元。2006 年初,蒋某看到《劳 动法》后,要求宾馆按《劳动法》规定的计酬办法重新计算其加班工资,遭到公司拒绝,蒋某遂以要求某宾馆支付 加班工资为由诉至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试分析:

  该宾馆与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内容有无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

  首先,工作时间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且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在本案中,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由法定 每日 8 小时延长到 10 小时;同时,用人单位又违反了《劳动法》中关于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和工作日之间的 休息时间的规定,剥夺了劳动者依法应享有的休息权。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

  其次,“包干工资”不合法。本案中,用人单位采取将加班工资约定在内的方式“包干”劳动者工资,即正常工作 时间与加班加点工作时间混合“包干”计酬。这样形成的工资,实质上是用人单位违反工时制度和剥夺劳动者休 息权利的违法行为在工资计算上的反映,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加班加点的,须享有法定的加 班加点工资。

  ■丁某 2002 年进入上海某设计院工作,2003 年 7 月 23 日结婚,其妻就职于深圳一家房地产公司,二人两地分居。

  2004 年初,丁某向领导提出要休探亲假,领导未同意,两人发生争吵。2004 年 8 月丁某再次提出休探亲假,领导 劝其缓一段时间。同年 11 月丁某第三次提出休假探亲,恰逢设计院承接了一项紧急工程,工作十分紧张,因此又 未获同意。丁某认为,个别领导故意刁难自己,按国务院的规定,其应当享有每年 30 日探望配偶的假期。加之探 亲假一般不能跨年度使用,于是丁某留下一纸说明便赴深圳。因丁某的擅自出走,设计院的工程受到了一定影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此,设计院决定给予丁某行政警告纪律处分,并扣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探亲往返路费 不予报销。对此,丁某不服,多次与单位交涉未果。2005 年 4 月,丁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试分析:

  (1)丁某因用人单位多次不批准自己探亲假,擅自离岗探望配偶,是否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

  (1)本案中,丁某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因为丁某的情况完全符合探亲假的条件规定,依法应享有探望配偶 30 天的待遇。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 待遇的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 1 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在 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 30 天”。

  (2)根据国务院的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职工探望 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因此,本案中设计院对于丁某未获批准擅自离岗休假行为可以给予一定的批评,但不应扣发其工资和不予报销 路费。

  ■许某是天景商贸公司的一名销售员,2004 年 8 月,由于业务繁忙,公司多次要求许某加班,并且威胁许某如不

  加班则会辞退他。许某在 8 月份有 20 个工作日,工作时间达到 10 个小时,并且连续两个周末没有得到休息。在月

   底领取工资的时候,许某发现公司没有支付给他应有的加班费,只是给予了少量的误餐费。许某在进行一番协商无 果之后,无奈之下向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试分析:

  (1)天商贸公司要求许某加班的行为是否合法。

  (2)天商贸公司应当如何支付许某加班工资。

  答:

  (1)该公司的行为不合法。

  根据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时间应当遵循协商的原则,征得劳动者本人的同意,而不应当以胁迫或者威胁的手 段。并且,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 l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合计不得超过 36 小时;《劳动法》第 38 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 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本案中,公司加班不属于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因此,每日加班不得超过 1 小时,每月合计不 得超过 36 小时。许某在 2004 年 8 月的加班时间明显已经超过了《劳动法》的限制,侵害了劳动者的休息权。

  (2)根据《劳动法》44 条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150%的工资报酬;休息 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300%的工资报酬。”天景商贸公司应当遵照此条规定给许某支付加班工资。

  ■孙某是某炼钢厂的锅炉工,2013 年 8 月经招工录用到该厂工作,上岗前未经专门的技能培训即马上投入工作。

  20158 年 2 月,由于孙某操作环节上的失误,其所在炼钢车间的锅炉发生爆炸,正在炉前工作的孙某当场被炸成重 伤,经抢救诊断,70%以上的皮肤均为一级烧伤。孙某家属要求炼钢厂支付孙某的医药费,并给予经济上的赔偿。

  炼钢厂在支付完孙某的抢救费用后便拒绝支付其他费用,理由是孙某的受伤完全是因为他个人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所 致,应当由自己负责。

  试分析:

  根据我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

  我国《劳动法》第 52 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 55 条规定:“从事特 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安全生产法》第 23 条也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本案中,锅炉工属于高度危险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工作。

  炼钢厂在孙某上岗之前没能按照法律规定对孙某进行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致使孙某由于技能不熟练而导致锅 炉爆炸的事故,事故责任应由炼钢厂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14 条的规定,孙某的受伤属于工伤,依法应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某技术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员工,在当地一家晚报上登出招聘启事,主要内容为:本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招聘 员工 20 名,条件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5 岁以下,限本市城镇户口,身体健康,男女不限,经笔试面试合格 后录用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月工资 3500 至 4000 元。

  ■李某为女性,学历为大专,原在一家商厦工作,从报上得知招聘信息后,参加了这次招聘考试,笔试在参加考

  试的人员中名列第一名,面试也获通过。李某认为自己一定会被录取,于是辞去原工作。但迟迟未接到该公司的录 用通知,并得知同一批参加考试的人员被录用的已开始在该公司工作。李某遂到该公司询问为什么不录用自己,该 公司人事部门回答,因李某是女性,虽考试成绩优秀,但公司内定女性的学历须在本科以上,李某的学历不符合招 聘要求,故不予录用。李某遂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此事。

  试分析:

  1.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2.对该公司的这种行为,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应如何处理? 答:

  1.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法》第 13 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 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本案中,该公司内定的招工条件中,提高了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侵犯了妇女的平等就业权。

  2.根据《劳动法》第 95 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应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理罚款。

  ■某乡镇服装厂聘用的职工中 80%为女性,为了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2012 年,经与部分职工协商,并征求了半

  数职工的意见,制定了该厂的有关劳动规章。该规章规定,本厂职工带薪产假为 60 天,生育双胞胎的假期延长 10 天。同年 10 月 6 日,女工周红产下一对双胞胎,国庆节开始一直休假。产后身体恢复较慢,到该厂规定的产假期 满也没有上班,为此,该厂从 12 月 16 日起停发了周某的工资。周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试分析:1.该厂规章是否合法,为什么。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裁决。

  答:

  1.该厂制定的劳动规章不合法。

  企业劳动规章不得与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相冲突,企业制定的劳动规章中规定的特殊的产假制度是不合理、 不合法的。虽然该规章的制定征求了过半数职工的意见,但是不能因此使企业规章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 规章。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由该服装厂补发周红被停发的工资;周红享有国家规定产假期 限,即 98 天;因周红生育双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周红可以享受 113 天的产假。对服装 厂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2010 年 5 月陈某已经满 16 岁了,初中毕业后陈某外出打工。陈某先欲在一矿山当矿工,却被告知年龄不够不能

  从事该工作。陈某只好回家休息一年,2011 年 5 月,陈某再次来到该矿山,正好该矿山缺少井下工人,负责人便将 陈某收下,直到 2013 年 1 月陈某才离开矿山,在此期间,陈某表现突出,丝毫看不出未成年人的迹象,因此,某 矿也就没有再履行其他任何手续。

  试分析:上述案情中有哪些不合法之处? 答:

  本案中不合法之处主要有:

  1.我国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 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因此,某矿山收留陈某当矿工的行为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2.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具体而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以及工作满 1 年都需进行健康检查,而本案中某矿既没有在安排工作前对陈某进行健康检查,也没有在其工作满 1 年后对其 进行健康检查。因此,也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3.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 9 条规定,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 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未成年工人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因此,本案中某矿没有 履行登记义务的行为也违法。

  ■某网络公司公开招聘员工,在当地一家晚报上登出招聘启事,其中明文规定男性应聘者优先录用。

  试分析:

  1.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2.对该公司的这种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应如何处理。

  答:

   1.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法》第 13 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 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本案中,该公司内定的招工条件中, 提高了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侵犯了妇女的平等就业权。

  2.根据《劳动法》第 95 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理罚款。

  ■某厂为了按时完成季度任务,组织职工加班,要求职工每天在工作 8 小时之后再继续工作 3 小时,连续两周不

  休息;对于不愿意加班的职工扣发当月全部奖金和工资的 20%。后经该厂职工举报,劳动监察机构经过调查,确认 情况属实。

  试分析:

  劳动监察机构应当按照什么程序来处理某厂的违法行为? 答:

  1.由劳动监察机构登记立案。

  2.劳动监察机构调查取证,提交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3.劳动监察机构根据案件调查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4.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由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劳动监察处罚决定并制作处罚决定书。

  5.劳动行政部门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 7 日内,应当将劳动监察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单位。

  6.处罚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并予以执行。

  ■2004 年 5 月 8 日,某地劳动监察机构接到群众举报,声称某农机制造厂存在强令工人危险作业的情况,且不按

  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在进入现场调查受阻后,5 月 20 日,监察机构向该厂下达了《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 并要求该厂 10 日内提交书面答复。直到 6 月 5 日监察机构仍未收到该厂的任何答复。于是,6 月 10 日,1 名监察 员身临现场,匆忙之间忘带了证件,于是在未出示证件的情况下开始调查。经查确认该厂有违法行为,于是当日即 登记立案。经过调查,劳动行政部门于 7 月 1 日制作了处罚决定书,7 月 15 日送达被处罚单位。

  试分析:

  上述各行为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答:

  上述行为中不符合规定的有:

  1.农机制造厂 5 月 20 日收到《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应在 5 月 30 日之前向劳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答复,但 直到 6 月 5 日仍未有答复,该行为不合法。

  2.一般性的监督检查需有 2 名以上的监察员进行,因此,6 月 10 日只有 1 名监察员身临现场的行为不合法。

  3.进行劳动监察需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因此,该监察员未出示身份证件的行为也不合法。

  4.劳动行政部门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 7 日内,应当将劳动监察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单位,本案中 7 月 1 日 做出,7 月 15 日才送达的行为不合法。

  ■刘某是一名兼职劳动监察员,其侄子由于经常无故旷工而被某汽车修理厂除名。为泄私愤,刘某以执行公务为

  名,声称有人举报该汽车修理厂安全设施不合格,在未出示劳动监察证件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修理厂的车间,并 拉掉电闸,致使该车间停工半小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试分析:

  1.请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回答劳动监察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2.依上所述,刘某的行为是否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是,违反了该条例哪些规定? 答:

  1.根据《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监察机构及劳动监察员的权利和义务有:

  ①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②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③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④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⑤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⑥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 2 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依上所述,刘某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 15、16、31 条规定的劳动监察员在履 行职责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的规定。

  首先,在进行监督检查的时候,劳动监察员必须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监察证件,并有两名以上监察人员参 加,刘某没有出示劳动监察证件并且是独自一人强行进入,因此违反了这一项义务的规定。

  其次,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 31 条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员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刘 某为泄私愤,以劳动监察为名进入该汽车修理厂,是滥用职权的行为,违反了劳动监察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秉公执法,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的义务。

  最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 31 条还规定,不得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刘 某在进入修理厂车间后拉掉电闸致使车间停工,严重干扰了修理厂车间的生产秩序,造成了经济损失和恶劣的 社会影响,违反了不得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义务。

  ■某厂以正常工作安排为由,拒付职工的加班工资。职工不服,推举 2 名职工代表 50 名职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收到申请书 8 日后决定受理,并于 3 个月后作出裁决,裁定该厂依法支付职工的加班工 资及经济补偿金。

  试分析:

  1.此案中职工推举 2 名代表申请仲裁是否有法律依据。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过程中是否有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为什么。

  答:

  1.有法律依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人数在 10 人以上,并且具 有共同请求的,可视为集体劳动争议。本案涉及的职工一方当事人在 10 人以上,且具有共同请求,属于集体 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该案中存在以下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

  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 5 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 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此案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请书 8 日后,才决定受理,超过 了 5 日内受理的规定。

  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 起 45 日内结束。本案于 3 个月后作出的裁决,已超法律规定的时限。

  ■王某大学毕业后未找到正式工作,为了减轻家人负担,他在一家出版社找了一份文字校对的兼职工作。工作时

  间自由,也没有固定工作量要求,王某可在家工作,最后按量计酬。可第一份校对成果上交已经数月,出版社未给 王某支付任何报酬。王某致电询问,出版社却拖延不予理睬。最后,王某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利,于是向 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试分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本案。

  答:

  本案中,王某从事兼职校对工作,既未去出版社上班,也没有受到出版社的管理,故双方形成劳务关系而非劳 动关系。由于他们之间的争议不属劳动争议,故王某不能通过劳动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不能受理王某的申诉,王某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07 年 5 月某木材厂招收了农民合同工 50 名并与之签订了 2 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该木材厂声称生

  产任务重,要求 50 名工人连续加班,周末和节假日都不让休息,工人要求支付加班工资,木材厂却以按日工资制 为由拒绝发节假日加班费,2008 年 7 月,木材厂提前与 50 名工人解除合同,并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人对此表示 不满,推选陈某、张某作为代表,于 2008 年 8 月 12 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递交了申诉书。该 仲裁委员会在 2008 年 8 月 20 日作出决定,予以受理,同时指定仲裁员李某独任审理。经过调解,双方没有达成协 议,该仲裁委员会于 2008 年 10 月 26 日作出裁决,裁定木材厂应支付拖欠的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试分析:

  本案中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请分别指出并说明法律依据。

  答:

  (1)该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诉书 8 日后才做出受理决定,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 定,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 5 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本案中,仲裁委员会指定李某独任审理,没有组成仲裁庭,违反了这一程序法的要求。《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 3 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 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此案属于集体劳动争议,应当由 3 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

  (3)本案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用了 67 日才结束案件的审理,不仅超过了法律规定的 45 日的期限,也超 过了可以延期的最长期限,因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 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15 日。

  ■张某系某建筑企业职工,为了赶工,春节前两个月该企业一直安排职工加班。在年底结算工资时,企业以资金

  周转出现问题为由,未支付张某等职工加班工资。张某多次向企业交涉,认为其加班工资准备用于回家置办年货, 现企业的拒付将可能使得张某及其家人无法正常过年。在企业仍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下,张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案件受理后,仲裁委员会将开庭日期、地点等书面通知了双方。企业认为张某无理取闹,不体 谅公司,故拒绝出庭。在申请仲裁时,张某一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先予执行申请。

  试分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本案。

  答:

  (1)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将仲裁时间、地点等情况通知劳动争议当事人之后,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因此,本案中 企业拒不到庭不影响案件的仲裁。

  (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 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②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本案中,争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企业拒付张某加班工资的行为直接对其家庭生活产生影响,故 满足先予执行的条件,仲裁庭可作出先予执行裁决。

  ■2008 年 12 月某日,某公司职工刘某骑摩托车提前下班回家途中被一汽车撞伤。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对该交通

  事故作出了责任认定,认定刘某对该事故不负责任。由于汽车司机无力支付医疗费用,2009 年 1 月,刘某向劳动行 政管理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书,认定刘某所受之伤为工伤。公司不服,认为 职工下班出事地点并非必经途径,且提前下班并非为上下班规定时间,因此不能作为工伤处理,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请求法院撤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

  试分析:本案是否应作工伤认定。

  答: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一规定与旧的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有所不同。后者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 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认定为工伤。可见,《工伤保险条例》减去了“上下班的 规定时间和必经途径”及“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两个条件,扩大了工伤的适用范围,减轻了受伤职工 的举证责任。因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第三人刘某只要能就“下班途中”和“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举出证据, 就能够证明作出工伤认定的证据充分。

  ■李某为某市(设区的市)城市居民,其家庭成员除其本人外,还包括其失业父母、待业妻子及一名未成年子女。

  李某有固定工作,月收入 3000 元,其收入在李某所在城市属于中等水平。但因需供养其他四名家庭成员,李某觉 得压力很大。后来李某打听到,其所在城市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 700 元/月,这样折算下来,李某家庭成员 人均收入还低于当地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于是,李某向当地的市政府申请社会救助,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李某,其 收入远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符合救助条件;且李某即便申请,也不应直接向市政府申请,而应当向其户 籍所在的市辖区政府申请。

  试分析:

  (1)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李某是否可以申请社会救助? (2)关于申请程序,市政府工作人员的答复有哪些不妥之处? 答:

  (1)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定,凡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 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本案中,尽管李某的收入远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标准,但其他家庭成员均无收入,这样算来,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只有 600 元/月,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 活保障标准,因此可以获得相应救助。

  (2)我国现行法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 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本案中,李某直接 向市政府申请,程序上不符合规定;但市政府工作人员的答复也有不准确之处。

  ■农村村民赵某常年在外打工,主要在建筑工地做小工。一次不幸从脚手架上摔下,双腿残疾,从此失去劳动能

  力。其配偶因过度伤心导致精神失常,丧失劳动能力。赵某尚有一子现年八岁,正在读小学。很快,赵某一家便花 光了当年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全家生活陷入窘境。

  试分析:

  (1)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赵某一家哪些人可以获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2)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主要包括哪些供养内容。

  答:

  (1)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 16 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 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因此,赵某全家若符合上述条件可以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2)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 钱;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办理丧葬事宜。农村五保供 养对象未满 16 周岁的,还应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 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

  ■章某是三等甲级残疾军人,一次回家探亲后乘坐长途汽车站返回部队。长途汽车票价为 80 元,郑某掏出残疾军

  人证,主张残疾军人可享受半价乘车优待。但车主李某却说:“我们的长途车是私人承包的,从来没有半价一说。”。

  双方相持不下,车上其他乘客急着赶路,便劝章某算了。章某不好意思耽误大家,无奈之下只好全价买了票。章某 回到部队后,立刻就此事向相关单位咨询,得到的答复不尽一致。

  试分析: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残疾军人乘坐私营车可以享受半价优待吗。

  答:

  伤残军人享有抚恤优待的权利,残疾军人乘车减价优待是优待内容之一。《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 年颁 布,2011 年修订)第 36 条规定:“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 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 50%的优待。”这里并 没有对交通工具的所有者属性作出限定。

  因此,不论何种性质的交通工具所有者或经营者,均应履行国家法律规定,对伤残军人给予半价乘车的票价优 待。

  ■甲为现役军人,在一次参加地震救援工作时不幸牺牲。甲已成家,其子尚未成年;其配偶虽也在工作,但基本

  属于零工、散工,收入较低。甲的牺牲使其家属生活变得十分拮据,每月入不敷出。

  试分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甲的家属可获得哪些死亡抚恤待遇。

  答:

  (1)甲的牺牲属于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参加处置突发事件而死亡,根据现行法规定, 甲可被认定为烈士。

  (2)现役军人死亡而被认定为烈士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标准根据 2004 年颁布、2011 年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加本人 40 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3)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还应发给定期抚恤金:配偶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或 子女未满 18 周岁。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陈某为农村居民,因常年在外地打工,子女在老家无人照看,便将其未成年子女小陈带在身边。小陈现年已满 6

  周岁,该是上学年龄,但考虑到城里上学费用高,且好学校不好找,陈某便准备暂缓给小陈上学。这样一拖就是好

  几年,直到小陈 9 周岁仍未上学。

  试分析:

  陈某的做法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

  答:

  我国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制度,这属于国家实施的教育福利制度。根据 1986 年颁布,2006 年修改的《义务教育 法》的规定,凡年满 6 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 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 7 周岁入学。

  本案中,陈某的做法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赵某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跟公司签有为期 1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赵某每个季度必须完成一定数额的销

  售任务,个人收入则主要来自销售提成。尽管赵某对保险推销工作满怀热情,不辞辛苦,但第一个季度下来,所签保险单 寥寥无几,远远没有完成公司的销售定额。公司销售主管提醒赵某说,若第二季度仍完不成任务,他就将面临被解聘的 可能。为了保住工作,赵某更加努力,第二季度的销售业绩比第一季度有所提高,但比公司的定额还是差了不少,公司销 售主管口头通知他说,鉴于他连续半年都不能完成公司的任务,公司认为他不能胜任保险销售工作,因此决定解除与他 的劳动合同,请他在 3 天内办好离职手续。赵某万般请求,希望公司能再给他一次机会,被拒绝后,赵某又提出自己的劳 动合同期限是 1 年,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销售主管以解除合同是因为赵某自已不能 胜任工作,且事先又提醒过他为由,拒绝了赵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双方遂发生争议。

  试分析:

  (1)保险公司能否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 (2)保险公司在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过程中有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参考答案:

   (1)保险公司不能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第 2 项的规 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国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才能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 同。赵某不属于该项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第 46 条的规定: ①公司虽认为赵某不能胜任工作,但并未对赵某进行调岗或培训。

  ②公司没有履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程序。

  ③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1 年 5 月 8 日,某地劳动监察机构接到群众举报,声称某农机制造厂存在强令工人危险作业的情况,且不按照规

  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在进入现场调查受阻后,5 月 20 日,监察机向该厂下达了《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并要求 该厂 10 日内提交书面答复。直到 6 月 5 日监察机构仍未收到该厂的任何答复,于是,6 月 10 日,1 名监察员身临现场, 匆忙之间忘带了证件,于是在未出示证件的情况下开始调查。经查确认该厂有违法行为,于是当日即登记立案。经过 调查,劳动行政部门于 7 月 1 日制作了处罚决定书,7 月 15 日送达被处罚单位。

  请分析:上述各行为中,有哪些不符合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 答: 上述行为中不符合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有:

  (1)农机割造厂 5 月 20 日收到《劳动監察询向通知书》,应在 5 月 30 日之前向劳动監察机构提交书面答复,但直 到 6 月 5 日仍未有答复,该行为不合法。

  (2)一般性的监督检查需有 2 名以上的监察员进行,因此,6 月 10 日只有 1 名监察员身临现场的行为不合法。

  (3)进行劳动监察需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因此,该监察员未出示身份证件的行为也不合法。

  (4) 劳动行政部门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 7 日内,应当将劳动蓝察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单位,本案中 7 月 1 日做 出,7 月 15 日才送达的行为不合法。

  ■何某与刘某系某企业的职工,何某于 2009 年 1 月与企业签订了为期 5 年的劳动合同,刘某于 2010 年 9 月与企业签

  订了为期 3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的试用期为 6 个月.2010 年 12 月,何某在工作中出现失误,2011 年 2 月,企业以何某不 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与何某的劳动合同。刘某于 2011 年 1 月因喝酒在岗期间与同事打架,并将同事打伤,2011 年 3 月企业以刘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了与刘某的劳动合同。何某与刘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申诉请引用相关法律规定分析:

  该企业解除何某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参考答案:

  (1)企业不应解除与何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方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先调整何某的工作岗位或对何某进行培训.在何某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 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时,企业才能与何某解除劳动合同。

  (2)企业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是正确的,《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 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刘某在试用期内,速反劳动纪律,在工作岗位上与同事打架,并打伤了同事,应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企业完全有权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刘某。

  ■农村村民赵某常年在外打工,主要在建筑工地做小工,但一次不幸从脚手架上摔下,双腿残疾,从此失去劳动能力。

  其配偶也因过度伤心而身体及精神受损,也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赵某尚有一子现年八岁,正在读小学,很快,赵某一家很 快便花光了当年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全家生活陷人窘境。

  试分析: (1)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赵某一家哪些人可以获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2)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主要包括哪些供养内容? 参考答案: (1)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 16 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养,抚养、扶养

   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赅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因此,赵某全家 若符合上述条件,可以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2)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①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②供给服装、被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③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④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③办理丧葬事宜。农村五保供养 对象未满 16 周岁的,还应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 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教助制度相衔接。

  ■2012 年 5 月,15 岁的小章学到某市去打工。小章在一家建筑公司找到了工作,主要是帮做一些杂活。因为小章年

  纪小,只能算半个劳动力,所以公司与他约定,比别人的工资少 30%,小章表示同意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筑工地的工作 十分辛苦,并且因为小章年纪小,常常受到欺负,因此小章觉得难以忍受,于是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公司主管说小章必须 要干满约定的期限,小章于是给家里写信,让父母领自己回去。小章的父母来到工地要领小章回家,公司主管不放人, 称,与小章签订了劳动合同,小章必须履行合同至合同期限届满。

  请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分析下列问题 (1)小章能够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吗? (2)小章和建筑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答:

  (1)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一方的劳动者,必须要具有劳动法上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即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 力。我国《劳动法》第 15 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 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此,我国公民的 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 16 周岁。在本案中,小章未满 16 周岁,因此没有劳动法上的权利能力与行 为能力,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在本案中,因为小章未满 16 周岁, 某建筑公司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双方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2009 年 7 月,20 岁的刘某在某宾馆招聘中,经考核被录用为服务员,宾馆与刘某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

  条款之一是“因宾馆服务业的特殊要求,凡被录用为本宾馆服务员的,不经公司批准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宾馆有 权提前解除合同,"刘某在合同签字时,对该条款比较犹豫,但考虑到找工作不容易,且五年后自己年龄也不算大,一般不 误结婚。于是刘某与该宾馆签订了该劳动合同。2012 年 5 月,刘某与其恋爱两年的朋友李某结婚,因李某单位正在分 配住房,为了房子能够分得大一点儿,刘某怀了孕。宾馆以此为由提前解除了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通知书写道:“鉴于刘某违约,宾馆通知刘某,决定自即日起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刘某应在本月内办理有关工作交接 手续,领取本月份工资……”。刘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钟截委员会申请仲裁。

  请用我国《就业促进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分析该宾馆提前解除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该宾馆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制度,妇女权益保护法》与《就 业促进法》也对妇女劳动权益的特别保护作了规定。《妇女权益保护法》第 23 規定,用人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 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 的内容。第 27 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 劳动(璃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就业促进法》第 27 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上述这些规定属于强制 性规范,任何用人单位都应当遵守,即使女职工同意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该约定也是无效的。因此本 案中,宾馆的行为不合法。

  名词解释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达成修改 或补充协议的法律行为。

  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或损害身体健康,而制订 的以设备操作技术、安全标准及卫生标准等为主要内容的各种行为或操作规范。

  劳动争议和解: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之向自行协商,就争议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处理方式。

  工伤保险:是指依法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

   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狭义的杜会福利:仅指由回家出资或给予税收优惠而兴办的、以低收费或免费形式向一部分需要特殊照膜的成 员费供物质帮助或服务的制度。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 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职工民主管理:是指劳动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管理活动并对和自身利益有关的管理信息有知情权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在一个怪夜或一周之内从事本职工作的时间 团体争议:是指代表和维护全体职工共同利益的工会与用人单位因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复员: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干部和土官退出现役,不保留公职人员身份,回原籍或人伍地重新就业。

  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一般主要指国际劳工组织的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工建议书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行各自的义务,并享有各自的权利的行为。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直 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 调解:是指通过第三者从中调和,说服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处理方式, 社会保障: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由国家和社会举办,对社会成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 灾害等原因而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

  工资总额:也称工资总量,是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体劳动者的工资。

  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工作过程中的休息时间和用饭时间。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 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体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助学金制度:由国家拨款或者学校接受社会捐助款项,向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的一种教育福利制度。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的社会劳动。

  工会法:是调整工会与国家、用人单位以及职工和会员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优抚:是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律,对为保卫国家安全和保护人民利益做出牺牲和特殊贡献的人及其家属通过 优待、抚恤和安置,给予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劳动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 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计时工资:是指按照劳动者技术熟练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和工作时间的长短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 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制度:是指国家职业安全卫生行攻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 的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时参照或依据的各项指标或规定。

  退役安置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和杜会向退出现役的军人提供一定保障措施的法律制度

  简答题

  为什么说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1)劳动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劳动法主要调整的劳动关系,是其他法律部门无法包容的。(2)劳动法有特定的主 体,劳动法中的劳动者与劳动使用者双方均有特定的主体资格。(3)劳动法有独立的内容体系。

  简述工资的特征 (1)工资是劳动者基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取得的劳动报。(2)工资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 定由用人单位向本单位的劳动者支付的。(3)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货币报酬,不包括实物报例。

  (4)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取得工资则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义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哪些因素?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3)劳动生产率; (4) 就业状况; (5) 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简述社会教助的原则

  (1)反贫困原则。社会敦助的目的,就是在较短的时期内消灭绝对贫困现象,并且最大限度减少相对贫困。

  (2)生存权原则。生存权是基本的人权。

  (3)积极救助原则。

  国家和政府促进劳动就业的职责有: (1)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2)政府安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为劳动者是供就业服务。

  (3)家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

  (4)国家采取各种措腕,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

  27.简述工会在劳动法监督检查方面的权利有哪些。

  工会在进行劳动法律监督时的主要权利有:

  (1)知情权。

  (2)独立调查权。

  (3)要求、建议权。要求、建议有权的行政机关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进行处罚。

  (4)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权。

  (5)参与事故调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权。

  (6)支持举报控告权。

  (7)舆论监督权。

  简述女职工、未成年工和残疾劳动者实行待殊劳动保护的意义

  (1)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进步与发,以社会公平、人的权利充分得以实现为 重要标志。

  (2)有利于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女职工、未成年工和残疾劳动者是一国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不仅 具有一般劳动者的就业需求,还有自身的特殊需要。

  (3)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无论对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还是对残疾劳动者的特殊保护,都有利于提高 人口质量和劳动者素质,而人口质量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又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了条件。

  (4)有利于促进民族的兴旺发达。一个民族的兴旺发达,首先取决于该民族人口的兴旺发达。

  简述我国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的优待表现在哪几方面? (1)服役优待。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的,优先批准 服现役。

  (2)随军及就业安置优待。

  (3)子女入学优待。

  (4)医疗优待和住房优待。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和住房的优先、优惠 待遇。

  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1)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民法是调整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劳动法虽然有一部分也涉 及对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但这些关系是基于双方主体的劳动关系而产生的。

  (2)两者的主体不同。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可能是公民、法人,或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法人;劳动法的一方必须 是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3)两者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间。民法以双方平等主体等价有偿为原则;劳动法除一般性双方平等原则外,对某些 主体还有特殊保护原则。

  我国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有:

  (1)普遍性原则。

  (2)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3)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

  (4)社会化原则。

   简述劳动法社会监督的主要的特点和分类。

  在劳动法监督体系中,社会监督是对行政监督和工会监督的必要补充,其主要特点是: (1)监督主体具有分散性和广泛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对劳动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监督方式兼具特定性,即社会监督的方式一般限于举报和投诉。

  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社会监督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1)普通群众的监督。

  (2)群众组织的监督。

  (3)指报刊等传媒监督。

  简述医疗保险的特点 (1)这种保险形式与其他保险形式之间的交又性较大。其他保险形式中,也都包含着对发生疾病的医疗费补偿和 疾病津贴的内容。

  (2)医疗保险具有一种补充保险的特点。其他保险形式所不能涵盖的风险,只能通过医疗保险实现保障。

  (3)医疗保险的范围是整个社会公民,不限于单位职工,不限于城市居民。

  论述题

  试述社会优抚的特征:

  (1)社会优抚的身份具有限定性。社会优抚的范围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条例和政策来确定,具有明确的 法定范。优抚的对象是现役军人(包括武装警察)及其家属和在乡老红军、老复员退伍军人等,抚恤的对象包括烈 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和残疾军人。

  (2)社会优抚的内容兵有练合性。社会优抚是针对军人这一特殊群体,综合运用各种保障措施,肩负起全面保障的 责任。其中军人的伤残抚恤、军官离退休养老制度等,均属于杜会保险的范聘;而社区对其家属的照顾及扶持,又 属于社会敦助的范;交通方面的优先购票、半价优惠、资免费又属于社会福利的范畴。

  (3)社会优抚的待遇优厚。相对于其他社会保障对象来讲,社会优抚的待遇比较优厚。这是因为社会优抚的对象 特殊,对国家和民蕨贡献大、牺牲多,理应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褒奖和优待。

  (4)社会优抚的实施相对规范。对于社会优抚制度,国家从一开始就制定了专门的法规对其保障对象、保障范田、 保障标准、保障形式、管理体制等内容明确规定,健全规章制度,相对于其他保障项目而言,军人保障制度在实施 中比较规范。

  试述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

  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如下:劳动合同成立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确立劳动关系意思 表示一致,并就劳动合同条款协商一致,签订了协议。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劳 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劳动合同成立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前提,但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 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离,自愿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劳动合同 即告成立,但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 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只有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产生当事人期 望的法律后果。

  试述养老保险的特点。

  (1)强制性。养老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参加,符 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2)补偿性。劳动者所领取的退休金和获得的其他待遇中有一部分是自己所缴纳 的保險费的返回,还有一部分是对劳动者劳动贡的回报,具有一定的补偿性质。

  (3)广泛性,养老保险的适用对象是所有退体、退职的劳动者。养老保险所保障的 对象是所有的劳动者,并不进行某种选择和区分。

  (4)社会性。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 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現。

  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可以概括为以下四项:

  (1)合法原则,处理劳动争议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祛规处理,不仅处理程序要合法,争议处理机构的组成、处理的 期限、法律法规的适用等都要合法。

  (2)公正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的各个阶段,不论适用实体法还是适用程序法,对双方当事人都

   应当一祝同仁。

  (3)及时原则。及时原则意味着,任何主体在处理劳动争议时,都应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尽可能快速、高效地 处理和解决劳动争议。

  (4)着重调解原则。劳动争议发生之后,应着重采取调解方式使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化解矛盾。

  试述与社会福利的其他项目相比社区服务的特点:

  第一,社区服务不只是一些社会自发性和志思性的服务活动,而是有指导,有组织,有系统的服务体系。

  第二,社区服务不是一般的社会服务产业,它与经营性的社会服务业是有区别的。

  第三,社区服务不是仅由少数人参与的为其他人提供服务的社会活动,它是以社区全体居民的参与为基础,以自 助与互助相结合的社会公益活动。

  从目前看,社区服务广泛覆盖了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青壮年人和优抚对象、驻社区单位等各类群体, 服务项目广泛涉及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保障等内容。

  试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劳动法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主体是用人单位。在 劳动法律关系建立之前,即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 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在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法律关系之

  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处于提供劳动力的被管理的地位;而用人单位则成为劳动力使用者,处于管理 劳动者的管理地位,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 劳动合同的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的意志。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 动法律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质,因此,劳动法律关系体现的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并不是平等的,当事人 的共同意志必须符合国家意志并以其为指导,国家意志居于主导地位。

  (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现实基础 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法律关系。

  实现社会劳动过程,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也就是劳动法律关系得以实现的过 程。因此说,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篇八: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05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1)

  (精华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机考第五套真题题库及答案

  盗传必究 试卷总分:100 答题时间:90 分钟 客观题 一、单选题(共 20 题,共 40 分)

  1. 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主要是( )。

  正确答案:按小时计酬 2.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其费用由( )。

  正确答案:用人单位承担 3. 劳动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根源在于( )。

  正确答案:国家对雇用关系的干预 4.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健康歧视,除了残疾歧视,还包括( )。

  正确答案:传染病病原携带歧视 5. 个体劳动合同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 )。

  正确答案:不能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6. 不得安排哺乳未满( )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正确答案:12 个月 7.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 )。

  正确答案: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 8. 众达公司安排职工杨路春节期间(正月初一和初二)上班。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该公司应支付其 不低于其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

  正确答案:300%的工资报酬 9. 依法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 行制止,并责令改正的部门是( )。

  正确答案: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10.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 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

  正确答案:20% 11.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 )。

  正确答案: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 1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 )。

  1/5

   正确答案:不得上岗作业 13.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 制的,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

  正确答案:40 小时 14. 在社会保障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 1935 年发布的《社会保障法》,其发布国家是( )。

  正确答案:美国 15. 《劳动合同法》有关约定试用期次数的规定是( )。

  正确答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16.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 )。

  正确答案: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17. 以下选项中不属于专门福利的是( )。

  正确答案:退役军人福利 18. 下列关于劳动法上劳动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正确答案:承揽关系属于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应受到劳动法的调整 19. 下列选项中,不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有( )。

  正确答案:某人民法院法官 20.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 )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 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规定的探望配偶的待遇。

  正确答案:1 年 二、多选题(共 20 题,共 40 分) 1. 养老保险基金来源的基本渠道有( )。

  正确答案:国家财政补贴 正确答案:用人单位缴纳的保险费 正确答案:劳动者缴纳的保险费 2.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工会应当承担的义务包括( )。

  正确答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履行监督义务 正确答案: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 3. 下列选项中,不适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是( )。

  正确答案: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正确答案:核设施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2/5

   正确答案: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4. 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履行原则有( )。

  正确答案:全面履行原则 正确答案:合作履行原则 正确答案:亲自履行原则 5. 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人员适用不定时工作时间的有( )。

  正确答案: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 正确答案:企业的外勤人员和推销人员 正确答案: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和出租汽车司机 6.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

  正确答案:劳动者代表 正确答案:企业代表 正确答案:企业工会成员 7. 社会优抚的内容具有综合性,其中属于社会保险范畴的是( )。

  正确答案:军官离退休养老制度 正确答案:军人的伤残抚恤 8. 根据劳动争议一方劳动者人数的多少,可分为( )。

  正确答案:个人争议 正确答案:集体争议 正确答案:团体争议 9. 工作时间法律规范的特别作用主要表现在( )。

  正确答案:利用工作时间制度,协调劳动报酬分配关系 正确答案:促进企业的现代化管理 正确答案: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利的实现 正确答案:调节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促进社会就业 10. 奖金按照设奖形式为标准,可以分为( )。

  正确答案:单项奖 正确答案:综合奖 正确答案:集体奖和个人奖 正确答案:年终奖 11.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各选项中属于在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应当参考的因素有()。

  3/5

   正确答案: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正确答案: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正确答案:劳动生产率和就业状况 正确答案: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12.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

  正确答案:普遍性原则 正确答案: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正确答案: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 正确答案:社会化原则 13. 劳动保障监察具有的基本特征有( )。

  正确答案:法定性 正确答案:行政性 正确答案:专门性 正确答案:唯一性 14. 劳动行政部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要根据( )。

  正确答案:《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 正确答案:《未成年工登记表》 15. 有权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机构有( )。

  正确答案: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6. 下列各选项中有关职业健康检查的阐述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正确答案: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安排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正确答案: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17. 劳动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原因在于( )。

  正确答案:劳动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正确答案: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 正确答案:劳动法有独立的内容体系 18. 公共就业服务包括( )。

  正确答案:职业介绍 正确答案:职业指导

  

篇九: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05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1)

  (精华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机考第五套真题题库及答案

  盗传必究 试卷总分:100 答题时间:90 分钟 客观题 一、单选题(共 20 题,共 40 分)

  1. 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主要是( )。

  正确答案:按小时计酬 2.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其费用由( )。

  正确答案:用人单位承担 3. 劳动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根源在于( )。

  正确答案:国家对雇用关系的干预 4.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健康歧视,除了残疾歧视,还包括( )。

  正确答案:传染病病原携带歧视 5. 个体劳动合同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 )。

  正确答案:不能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6. 不得安排哺乳未满( )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正确答案:12 个月 7.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 )。

  正确答案: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 8. 众达公司安排职工杨路春节期间(正月初一和初二)上班。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该公司应支付其 不低于其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

  正确答案:300%的工资报酬 9. 依法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 行制止,并责令改正的部门是( )。

  正确答案: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10.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 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

  正确答案:20% 11.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 )。

  正确答案: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 1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 )。

  1/5

   正确答案:不得上岗作业 13.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 制的,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

  正确答案:40 小时 14. 在社会保障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 1935 年发布的《社会保障法》,其发布国家是( )。

  正确答案:美国 15. 《劳动合同法》有关约定试用期次数的规定是( )。

  正确答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16.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 )。

  正确答案: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17. 以下选项中不属于专门福利的是( )。

  正确答案:退役军人福利 18. 下列关于劳动法上劳动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正确答案:承揽关系属于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应受到劳动法的调整 19. 下列选项中,不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有( )。

  正确答案:某人民法院法官 20.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 )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 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规定的探望配偶的待遇。

  正确答案:1 年 二、多选题(共 20 题,共 40 分) 1. 养老保险基金来源的基本渠道有( )。

  正确答案:国家财政补贴 正确答案:用人单位缴纳的保险费 正确答案:劳动者缴纳的保险费 2.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工会应当承担的义务包括( )。

  正确答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履行监督义务 正确答案: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 3. 下列选项中,不适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是( )。

  正确答案: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正确答案:核设施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2/5

   正确答案: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4. 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履行原则有( )。

  正确答案:全面履行原则 正确答案:合作履行原则 正确答案:亲自履行原则 5. 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人员适用不定时工作时间的有( )。

  正确答案: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 正确答案:企业的外勤人员和推销人员 正确答案: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和出租汽车司机 6.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

  正确答案:劳动者代表 正确答案:企业代表 正确答案:企业工会成员 7. 社会优抚的内容具有综合性,其中属于社会保险范畴的是( )。

  正确答案:军官离退休养老制度 正确答案:军人的伤残抚恤 8. 根据劳动争议一方劳动者人数的多少,可分为( )。

  正确答案:个人争议 正确答案:集体争议 正确答案:团体争议 9. 工作时间法律规范的特别作用主要表现在( )。

  正确答案:利用工作时间制度,协调劳动报酬分配关系 正确答案:促进企业的现代化管理 正确答案: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利的实现 正确答案:调节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促进社会就业 10. 奖金按照设奖形式为标准,可以分为( )。

  正确答案:单项奖 正确答案:综合奖 正确答案:集体奖和个人奖 正确答案:年终奖 11.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各选项中属于在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应当参考的因素有()。

  3/5

   正确答案: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正确答案: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正确答案:劳动生产率和就业状况 正确答案: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12.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

  正确答案:普遍性原则 正确答案: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正确答案: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 正确答案:社会化原则 13. 劳动保障监察具有的基本特征有( )。

  正确答案:法定性 正确答案:行政性 正确答案:专门性 正确答案:唯一性 14. 劳动行政部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要根据( )。

  正确答案:《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 正确答案:《未成年工登记表》 15. 有权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机构有( )。

  正确答案: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6. 下列各选项中有关职业健康检查的阐述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正确答案: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安排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正确答案: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17. 劳动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原因在于( )。

  正确答案:劳动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正确答案: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 正确答案:劳动法有独立的内容体系 18. 公共就业服务包括( )。

  正确答案:职业介绍 正确答案:职业指导

  4/5

   正确答案:就业训练 正确答案:社区就业岗位开发服务 19. 下列对劳动法上劳动就业的理解,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劳动就业的主体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 正确答案:劳动就业的主体必须具有劳动行为能力 正确答案:劳动就业必须是出自公民的自愿 20. 以下各选项中属于我国企业自主福利的是( )。

  正确答案:为职工办理补充保险 正确答案:为职工开通上下班班车 主观题 三、案例分析(共 1 题,共 20 分) 农村村民赵某常年在外打工,主要在建筑工地做小工,但一次不幸从脚手架上摔下,双腿残疾,从此 失去劳动能力。其配偶因过度伤心导致身体及精神受损,也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赵某尚有一子现年八岁, 正在读小学。很快,赵某一家很快便花光了当年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全家生活陷入窘境。试分析:1.根 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赵某一家哪些人可以获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2.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主要包括哪些供 养内容?(试题分值:20 分) 答:

  1.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 16 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 村五保供养待遇。(6 分) 因此,赵某及其未成年子女,若符合上述条件可以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3 分) 2.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1)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2)供给服装、被褥等 生活用品和零用钱;(3)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4)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5)办理丧葬事宜。(5 分)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 16 周岁的,还应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3 分)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3 分)。

  5/5

  

篇十: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05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1)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机考第五套真题题库及答案

  试卷总分:100 答题时间:90 分钟

  盗传必究

  客观题 一、单选题(共 20 题,共 40 分)

  1. 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主要是()o A 按件计酬 B 按小时计酬 C 按夭计酬 D 按月计酬 2.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其费用由()o A 用人单位承担

  B 劳动者个人承担 C 政府财政承担 D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3. 劳动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根源在于()o A 工人运动的兴起

  B 国家对雇用关系的干预 C 劳资矛盾发展的结果 D 法律社会化的产物 4.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健康歧视,除了残疾歧视,还包括()o A 传染病歧视 B 传染病病原携带歧视 C 行为障碍歧视 D 视听障碍歧视 5. 个体劳动合同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o A 不能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B 可以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C 由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D 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6. 不得安排哺乳未满()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A 6 个月 B 12 个月 C 18 个月 D 24 个月 7.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

  A 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 B 不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 C 效力低于劳动合同 D 仅仅是双方当事人的协商意思表示 8. 众达公司安排职工杨路春节期间(正月初一和初二)上班。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该公司应支付其 不低于其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o A 100%的工资报酬 B 150%的工资报酬 C 200%的工资报酬 D 300%的工资报酬 9. 依法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 行制止,并责令改正的部门是()。

  A 乡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B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C 市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D 省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10. 因劳动者木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 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

  A 10% B 20% C 40% D 50%

   11.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o A 对敌作战死亡 B 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 C 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 D 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 1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

  A 可以暂时上岗作业,待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 B 可以上岗作业 C 不得上岗作业 D 经有关主管人员批准可以上岗作业 13.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 制的,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A 50 小时 B 45 小时 C 44 小时 D 40 小时 14. 在社会保障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 1935 年发布的《社会保障法》,其发布国家是()o A 美国 B 德国 C 英国 D 法国 15. 《劳动合同法》有关约定试用期次数的规定是()o A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可以不限次约定试用期 B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可以约定 1 至 2 次试用期 C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可以协商试用期次数 D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16.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 ()。

  A 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B 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C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D 当事人协商选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17. 以下选项中不属于专门福利的是()。

  A 残疾人福利 B 妇女福利 C 退役军人福利 D 老年人福利 18. 下列关于劳动法上劳动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o A 劳动法调整的是狭义上的劳动关系 B 劳动关系是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C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既包括劳动关系,也包括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D 承揽关系属于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应受到劳动法的调整 19. 下列选项中,不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有()o A 某大学教师 B 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C 某人民法院法官 D 某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职工 20.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 一 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规定的探望配偶的待遇。

  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 二、多选题(共 20 题,共 40 分) 1. 养老保险基金来源的基本渠道有()。

  A 国家财政补贴 B 社会捐赠 C 用人单位缴纳的保险费 D 劳动者缴纳的保险费 2.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工会应当承担的义务包括()o A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B 履行监督义务

   C 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 D 为职工提供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 3. 下列选项中,不适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是()0 A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B 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C 核设施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D 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4. 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履行原则有()。

  A 合法履行原则 B 全而履行原则 C 合作履行原则 D 亲自履行原则 5. 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人员适用不定时工作时间的有()。

  A 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 B 企业的外勤人员和推销人员 C 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和出租汽车司机 D 教师 6.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A 劳动者代表 B 企业代表 C 企业党委代表 D 企业工会成员 7. 社会优抚的内容具有综合性,其中属于社会保险范畴的是()0 A 军官离退休养老制度 B 军人的伤残抚恤 C 交通方面的半价优惠 D 对军人家属的生活照顾 8. 根据劳动争议一方劳动者人数的多少,可分为()o A 群体争议 B 个人争议

  

推荐访问:电大 社会保障 期末

版权所有:168文档网 202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168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168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粤ICP备200463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