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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销毁处置方案5篇

发布时间:2023-05-01 09:20:26

篇一:烟花爆竹销毁处置方案

  

  20XXxx乡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秩序,确保全乡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乡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决定在全乡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依法深化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略,探求规律,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全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秩序。

  二、工作目标

  在20XX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对烟花爆竹在运输、储存、经营、销毁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分析,全面掌握隐患存在的节点、部位,剖析存在隐患的原因与危险性,科学制定消除、治理隐患的措施,与时将各项整治措施认真落实到位。通过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健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规范监督管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完成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全乡范围内建立较为完善的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体系。

  三、整治重点对象和内容

  (一)整治的主要内容

  1.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整治重点包括烟花爆竹储存,对零售单位的配送,进货渠道的合法性和流向登记的完整性。零售经营单位的整治重点环节包括进货渠道的合法性、周边环境的安全性、零售网点的安全保障条件。非专店式零售单位的整治重点包括是否实行专柜专人销售、进货渠道的合法性和零售网点的安全保障条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深化整治。一是对烟花爆竹产品储存仓库(场所)定期对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检查;新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执行。二是经营单位必须按照行业协会自律章程规定,规范进货渠道,建立流向登记制度。批发企业从生产企业进货,零售单位从本地批发企业进货,不得跨层次进供货。三是认真执行烟花爆竹专用封签和防伪码标签制度,加强烟花爆竹产品的流向登记管理,发挥其安全标签和责任标签的作用。四是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认真做好产品配送和回收工作,杜绝零售单位私自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2.烟花爆竹运输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危险物品运输资质,是否按规定向运达地乡级政府公安部门申请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并随车携带;运输单位是否严格执行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的相关规定。

  3.罚没和废旧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与时销毁、处置。

  4.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配合上级职能部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以下简称“打非”);制定“打非”方案、建立有效的收集非法生产信息系统、建立并落实了定期排查和定期例会制度;“打非”经费与各项保障落实,与时组织了

  .

  “打非”活动,使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时间与步骤

  2009年1月10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一)自查阶段:20XX1月—3月。

  (二)整治阶段:20XX4月—6日。

  (三)督查阶段:20XX7月—9月。

  (四)考核阶段:20XX10月—12月。

  各有关部门要与时报告各阶段组织开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并将20XX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10年1月10日前报乡安委会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乡安监办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营销企业和常年经销的零售网点的安全整治工作;公安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罚没产品销毁处置方面的安全整治工作;工商行所负责烟花爆竹市场管理方面的安全整治工作。公安、安监、工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排查、治理非法经营、储存、运输、邮寄以与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到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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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出具体的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分工,按时完成各项治理工作任务。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查XX违规行为

  安监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不间断的监督检查,严查“三超一改”、“三违”和生产经营违禁烟花爆竹产品等XX违规行为。对XX违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从严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件。

  公安部门要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监管职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的行为。要依法实施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许可,严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活动。

  质监部门要加大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查,严防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工商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严把烟花爆竹经营登记注册关,依法查处已获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但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行为,对上述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应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给予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节日城乡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集中、连片销售行为。要加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督,严查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隐患登记、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监管。对一时难以整改又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采取停业整顿甚至关停等断然措施。对因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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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和隐患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联合执法,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2006〕3号)以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XX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08〕28号)精神,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落实部门责任,履行职责,从销售、储存、运输、产品质量、原材料供应等各个环节,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公安部门应加强侦查工作,对构成犯罪的,与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监管部门发现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要坚决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处罚,并与时向公安等部门通报情况;工商部门已获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但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烟花爆竹生产窝点和经营摊位,要坚决依法取缔;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严重的地区,通过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惩处力度、提高“打非”手段、采取举报有奖励等办法,有效遏制“私炮”猖獗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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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烟花爆竹销毁处置方案

  

  燃放试验场及废药、余药销毁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

  编制

  XX-AQ-013生效日期

  审核

  2020.4.31.

  燃放试验场及废药、余药销毁要在符合规定的要求下进行。

  2.

  试放应注意风向风速,对熄引、瞎引的产品应及时慎重处理。

  3.

  对燃放试验后的残余药物应进行清扫和妥善处理,防止其它人员拾到发生事故。

  4.

  废药、余药销毁必须由专业人员处理,除公司的安全专业人员以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危险品。安全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所有废、余药品必须每天收集、集中处理,销毁前必须制定详细的销毁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每天进行登记,销毁时间、品种、数量、地点、周边环境、安全措施、销毁方法、明确责任人,销毁场地应在偏僻安全的地方。

篇三:烟花爆竹销毁处置方案

  

  过期、损坏烟花爆竹安全处置制度

  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与过期产品,如不妥善处置,其本身就是一大隐患,为杜绝不合格产品与过期产品所带来的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1、切实做好购进商品的验收入库工作,严把进货质量关。严禁将不合格产品降价处理,让其流入市场。

  2、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主要领导。

  3、发现不合格产品时先就地封存,并及时上报公司管理人员,必要时作退货或销毁处理;对已销出的不合格产品要限期予以追回。

  4、库房中发现过期或损坏的产品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进行处置。

  对即将过期或损坏轻微,不影响燃放安全和燃放效果的商品,应及时作减价处理。不能在仓库内长期存放,也不能重新包装后作为新商品销售。

  对过期及损坏严重的烟花爆竹产品,坚决予以销毁。在销毁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制定销毁方案,实施销毁工作。销毁药量较大时要有当地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场监督。

  过期、损坏烟花爆竹安全处置制度(二)

  一、运转电工班负责低压电气设备和高压配电箱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管理工作。

  二、新投产的采区有关电气工程设计,应按规定对保护装置进行选择、检验和整定。

  三、机电科应备有实际的供电系统图板,图板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容量、电缆线路规格、长度、及短路电流值和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四、采区新安装的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应由运转工区电工按照整定值进行调整,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机电维护工按整定值进行调整。

  五、运行中的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由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误动作或整定值选择有差错时,应由机电技术员或机电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其他人员不得任意变更。

  六、为了便于检查运行中的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在开关上挂一块牌子,牌子注明该点的短路电流值、开关整定值、整定日期和整定人等。

  七、当高、低压开关在机修厂检修时,对其保护装置应同时进行校对,使之符合要求,以便在井下使用时,可以根据其刻度能正确的调整。

  八、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____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修和调整。

篇四:烟花爆竹销毁处置方案

  

  烟花爆竹应急处置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烟花爆竹应急处置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精选篇11、使用的安全标志必须为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标志。

  2、仓库大门及围墙外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语。

  3、库房外墙及库房门口必须印写安全警示标语或悬挂警示牌,设立警戒线。

  4、仓库内张贴悬挂安全警示标语。

  5、确保警示语清晰、醒目、完整,警示牌不遗失。

  6、加大宣传力度,造成浓烈的安全氛围,警示内部职工和外来人员。

  烟花爆竹应急处置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精选篇2由于烟花爆竹产品具有高度燃爆危险的特性,仓库区为储存重地,为保证公司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制定本制度:

  1、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2、严禁在库区内动火、抽烟;严禁在库区内,或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内试放烟花爆竹产品。

  3、严禁在库房内临时拉线用电照明;严禁在库房内用铁器清理垃圾。

  4、严禁酒后进入库房;严禁将火具带入库房。

  5、严禁儿童进入库区玩耍;未经批准,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库区。

  6、进入库区的车辆必须加戴防火罩,车辆在装卸时必须熄火。

  7、进入仓库接触烟花爆竹产品的人员必须触摸静电接地装置,导出身上的静电;严禁穿戴钉底鞋、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物;严禁在库房内打手机等。

  8、作好进出库区人员登记。进入库区人员必须将身上携带的火种交给门卫暂管。

  9、在1.3级仓库内严禁存放a、b级产品或半成品。

  10、严禁在库区非危险建筑内存放烟花爆竹产品。

  11、仓库内产品堆放要符合规范要求:堆垛间的通道距离不小于0.x7米;运输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45米;成箱产品堆垛高度不应超过2.5米;严禁过量储存、超高堆放等违规堆放。

  12、严禁在库房内封、启包装箱。裸露、破箱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及时更换包装或作销毁处理,严禁在仓库内长期储存。

  13、库区内烟花爆竹的运输、装卸、堆放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野蛮装卸。

  14、库房内温度超过35℃时,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5、库区内的消防、防雷、防静电以及报警等安全设施不能随便移动、损坏,必须保证处于正常有效状态。

  16、仓库四周严禁堆放杂物或搭建任何建筑。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17、库区内不能种植小麦、玉米、大豆等产生干秸秆的植物。

  18、必须保持库区内及周边的经常性巡查,及时清除仓库周边的树叶、干草、植物秸秆等易燃物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烟花爆竹应急处置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精选篇3为了杜绝在施工现场及周边3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管理,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直接管理的制度

  2、现场显眼处,应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告知,如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3、确保经营场所周边安全畅通,如有物品堵塞通道及出口,应及时清理。

  4、每天彻底检查经营场所有无火种、火源,以及用电(电源)是否关闭。

  5、定时对消防器材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摆放过期的消防器材充数,保证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6、清理现场及居民楼30米范围内的易燃物可燃物,洒水。

  7、发现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每起罚款500元。

  8、定时检查经营场所内用电线路,避免因线路老化、摩擦造成漏电、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9、施工现场要实施24小时值班制,做到禁烟、禁酒,禁使用热得快、电暖气等电器。

  10、定时组织销售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适时组织应急疏散演练。

  11、制定禁放烟花爆竹管理方案。

  烟花爆竹应急处置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精选篇4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2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__]56号)文件规定,本公司烟花爆竹仓库最大储存药量超过5t,已满足重大危险源申报条件,应按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为防止本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1、本仓库应向当地县、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重大危险源申报,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安全管理人员或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对仓库中的产品数量(药量)进行记录。

  3、人防:每天24小时有值班守护人员,守护员要经过安全培训,值班守护人员严禁饮酒上班、私自脱岗;夜间至少巡逻三次,并做好巡逻记录。

  4、犬防:库区养犬,辅助夜间值班。

  5、安全监控与报警设施:采用科学、有效、实用的监控与报警设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安全。

  6、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并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外部安全距离不够时,要及时报告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协同处理。

  7、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烟花爆竹应急处置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精选篇51、烟花爆竹库区应按消防部门规定备齐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并保证性能完好,保证随时启动无故障,定期请消防部门指导消防演练、检查,使员工掌握处理事故及紧急疏散等基本知识。

  2、灭火器应定期送相关部门检验或更换,保持其处于良好状态。

  3、消防水源、消防蓄水量应保证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消防储备不得随意动用,使用后尽快补足消防用水。

  4、库内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5、加强对守夜巡查人员的责任心教育,做到巡查时不走过场,同时库区安全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烟花爆竹应急处置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精选篇61.总则

  1.1编制目的科学有效应对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烟花爆竹事故),最大限度减少烟花爆竹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山东省烟花爆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鲁政办字〔2023〕100号)、《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政发〔2023〕13号)。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在从事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活动中发生烟花爆竹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据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1.5风险评估

  烟花爆竹属爆炸品,对热、火花、撞击、摩擦等较为敏感,极易产生爆炸;储存烟花爆竹的库房若防雷设施失效,易遭雷击引起火灾,继而引发烟花爆竹爆炸;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因安全管理不到位或进行非法储存、经营活动,易发生火灾事故和爆炸,导致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6事故分级

  按照烟花爆竹事故伤亡人数及损失等情况,由低至高分为一般烟花爆竹事故(Ⅳ级)、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Ⅲ级)、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Ⅱ级)、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Ⅰ级)4个级别:

  一般烟花爆竹事故(Ⅳ级):造成3人以下(本预案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4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组织指挥机制

  2.1应急指挥部

  市政府成立市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济南供电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应急救援实际需要决定增减成员单位。

  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分析、研究烟花爆竹事故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组织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负责重大、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省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对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烟花爆竹事故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视情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负责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根据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组建现场指挥部;指导事发地县区政府做好一般烟花爆竹事故应对处置工作。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组织落实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开展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与管理;建立烟花爆竹事故信息收集制度,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对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络;配合事发地县区政府做好一般烟花爆竹事故应对处置工作。

  2.3应急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按照有关要求协调组织相关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布事故5有关信息,防止因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消防力量进行现场救援;配合企业制定爆炸和火灾扑救处置方案;组织伤员搜救、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以及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对人员撤离区域加强治安管理;确定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民政局:负责相关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协同事发地县区政府安置受灾群众,组织和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承办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交办的涉及社会救助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事故救援与处置相关资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事故单位及参与抢险伤亡人员的工伤鉴定、医疗保险等有关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相关区域通信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组织运输单位运送抢险物资、抢险人员和疏散人员等,协调有关部门恢复道路交通设施,承办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交办的涉及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事项。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事故现场医疗救护工作,组织调派医疗专家、卫生救援队伍对伤员实施医疗救治。

  市环保局:负责事故周边环境监测,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对事故救援过程中可能导致的水体、土壤、大气等次生污染事故提出处置措施并监督实施;事故得到控制后,监督相关处置单位消除现场遗留的危险物质,防止环境污染。

  市安监局:负责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向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提出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有关指示要求,通知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参与应急处置;参加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为应急救援决策提供相关信息;建立应急专家档案,组织烟花爆竹专家参与应急救援;参加或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督促、检查、指导对本预案的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组织应急天气会商,派遣气象保障小组进驻事故现场,及时提供天气实况监测和预报信息。

  济南供电公司:负责恢复、保障应急救援现场所需电力供应。

  事发地县区政府:组织或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抢险、人员疏散安置、交通管制、物资供应、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事故单位: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其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及采取的处置措施,按照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要求,提供应急处置相关资料,配合实施事故救援及后期相关工作。

  3.信息报告

  3.1报告责任主体

  事故单位、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烟花爆竹事故的责任主体。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事发地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基层单位可以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告所在地县区政府。

  3.2报告时限和程序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110、119报警平台及当地县区安监部门报告。县区安监部门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同时报市政府、省安监部门。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故处置结束后要提供书面报告。报送、报告事故信息应做到及时准确,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3.3报告内容

  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行业类型、企业规模;发生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以及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请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具体事宜;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__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立即启动相关预案应急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报告事故信息。

  接到报告的县区政府有关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情况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4.2分级响应

  一般烟花爆竹事故(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县区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合事发地县区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Ⅲ级)应急响应:根据事发地县区政府报告的事故情况,由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故单位、事发地县区政府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协同处置。

  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Ⅱ级)和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I级)应急响应: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由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提请省烟花爆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按程序批准启动应急响应。

  4.3指挥协调

  一般烟花爆竹事故(Ⅳ级):事发地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或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如属于敏感事故或具有次生、衍生危害,事发地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根据事发地县区政府请求,赶赴现场或到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置。

  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Ⅲ级):事发地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以及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如属于敏感事故,或具有次生、衍生危害,或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等情况,事发地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或到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Ⅱ级)或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I级):省或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成立以下工作组,分工协作并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应急工作组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

  现场抢险组:由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派的负责人任组长,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及事发地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现场抢险队伍以公安消防为主,其他专业队伍配合,负责组织召开参与抢险部门和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研究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组织、指挥抢险队伍实施现场抢救(包括抢救伤亡人员、灭火、排险等);迅速确定事故涉及烟花爆竹数量、波及范围,向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提出疏散周边人员等建议;指挥做好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监护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及时向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现场情况,落实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的有关指示和要求,协助事故调查,保护事故现场;必要时做好事故现场周边环境监测;在事故抢险结束并确认危险已经消除后,向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现场抢险的建议;指导事故单位实施事故现场清理处置及恢复生产工作。

  新闻发布和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市安监局、事发地县区政府等单位参加,负责协调组织撰写和发布相关信息,防止因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

  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负责,市民政局、事发地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指挥危险区域内人员疏散、转移、安置以及事故现场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根据需要对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并维护交通秩序;对组织人员疏散后的居民区实施安全保卫,并做好确认伤亡人员身份等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市安监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资料收集归档,事故处置情况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以及与上级工作组协调联络等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发地县区政府等单位参加,负责在实施事故应急处置的同时,收集现场有关物证,调查询问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分析确认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责任、采取的防范措施等,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按规定属于国务院、省政府负责调查处理的事故,由国务院、省调查组确定参加人员。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事发地县区政府及医疗救护单位、事故单位安排有关人员参加,负责组织调配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及药品器材,在安全区域对受伤人员实施有效的抢救治疗;及时转移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组织专家迅速确定抢救治疗方案;出现大量危重人员时,迅速分流转送指定医院,组织专家判断伤害程度,及时采取有效治疗措施,并建立转送接诊病人记录,为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及事发地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抢险物资和工具、器具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加,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协调相关理赔工作;做好事故影响范围内相关人员衣食住行保障,以及受伤人员医疗鉴定和后期治疗工作,并按规定提交事故医疗费用报告。

  4.5应急处置措施

  一般烟花爆竹事故(Ⅳ级):事发地县区政府按照本级烟花爆竹专项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合事发地县区政府做好处置工作。

  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Ⅲ级):市有关部门接到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按照本预案要求,向本部门分管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报告,组织相关人员赶赴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或事故现场参加相关工作组,按要求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救援需求,迅速调集所需设备、器材;研判事故形势,事故危及周边居民时,及时组织疏散;救援力量不足时,协调驻济部队参与救援;因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态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有关部门应采取设置标志、拍照、摄像、记录和绘制现场图等措施保护事故现场。

  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Ⅱ级)和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I级):市烟花爆1竹应急指挥部在省(国家)指挥部或工作组指挥下开展事故应急相关工作。

  4.6扩大响应

  当烟花爆竹事故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或者烟花爆竹事故已经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主要领导同意,向驻济部队或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4.7应急联动

  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与周边地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通信联络、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县区政府应建立完善与当地中央、省、市属大型企业的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应急值守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应急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4.8社会动员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根据处置需要,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门户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9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报请省烟花爆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按程序批准并宣布应急结束。

  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由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评估事故控制情况,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市政府或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并向省安监部门报告。

  一般烟花爆竹事故:由事发地县区安监部门评估事故控制情况,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请事发地县区政府或事发地县区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并向市安监部门报告。

  5.信息发布

  烟花爆竹事故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事发地县区政府、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应通过报纸、电视、广播、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发布有关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6.恢复与重建

  6.1善后处理

  11烟花爆竹事故处置结束后,事发地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事故伤亡人员由善后处理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治疗和抚恤;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补偿。

  6.2社会救助

  市民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捐赠物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涉及人员提供救助和援助,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工会等组织协助市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6.3保险理赔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指导督促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6.4总结评估

  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并按规定上报情况。

  7.应急保障

  7.1队伍保障

  应急处置队伍包括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以解放军和民兵预备役部队为骨干的应急救援队伍,以及由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

  在事故初发阶段,以事故单位救援人员及事发地县区政府调动的救援力量为主,相关应急响应启动后,现场抢救以市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协助。根据事故现场情况需外部力量支援时,由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报市政府协调实施。

  7.2物资保障

  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应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物资保障体系,完善重要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各县区政府应鼓励和引导村居、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灭火等专用车辆由市“119”指挥中心负责统一调动,现场医疗12救护车辆、医务人员及应急药品器械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协调解决。市公安消防部队应根据烟花爆竹事故特点,合理配备配置防护器材;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根据任务需要,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现场抢救专用防护器材由事故单位、公安消防部队及大型企业救援队伍自备。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抢险人员生活保障。

  7.3通信保障

  根据救援实际需要,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相关区域通信保障工作。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指定日常联络工作人员,充分利用相关通信手段保障通信畅通。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收、处理事故报告信息。

  7.4交通运输保障

  市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应急车辆优先通行;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开展应急救援时开通应急特别通道,确保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装备尽快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7.5治安保障

  市公安部门组织实施事故现场安全警戒和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对重点场所、重点物资设备加大防范保护力度,及时疏散群众,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7.6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相关区域疾病防控。

  7.7经费保障

  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应做好必要的应急救援资金储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发地县区政府按规定程序落实所需资金。

  8.宣传培训和演练

  8.1宣传培训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开展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烟花爆竹事故预案发布后,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要进行预案解读培训,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13动处置能力。

  8.2演练

  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评估工作。市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至少每2年组织1次演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应按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将演练方案、演练音像(图片)等资料及时归档备查。

  9.责任追究

  对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推诿敷衍、工作不力,信息报告存在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象,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不力,以及应急准备工作未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10.附则

  10.1预案管理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县区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市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10.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烟花爆竹应急处置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精选篇71、仓库管理员上班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穿化纤布衣裤、钉鞋、硬底鞋和带火源火种进入仓库;

  2、熟悉各种产品规格、型号,做到分类存放,堆码有序,各种标签标识醒目,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等内容齐全;

  3、仓库应通风干燥,做到防火、防漏、防霉、防鼠、防雷电防潮,经常保持适当的干湿度,防止商品受潮;

  4、不准用石头、砖块以及其他代用件做货物的垫托物;商品堆码应整齐,留有间距,保持通道杨通;①堆垛距内墙不小于0.45米;②堆垛(货架)之间留运输通道,不小于2米;③成箱商品堆垛高度不得超过1.5米。

  5、商品保管做到一日两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烟花爆竹存在质量变质、异味、发热、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立即进行恰当处理;

  146、商品收、发应核对清楚,防止错收错发;严禁存放未知商品和其他货物;

  7、仓库内装卸货物时严禁推、拉、碰撞、乱扔、乱摔、防止事故发生;

  8、严禁在仓库内包装、翻箱等操作;

  9、定期清理盘点,做到物资清、帐目清、手续清;

  10、保持清洁卫生,无灰尘、无杂物。

  15

篇五:烟花爆竹销毁处置方案

  

  提要:烟花爆竹危险性废弃物具有易燃、易爆或毒性,处置不当会造成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通过长期对烟花爆竹危险废弃物处置的实践和研究,我们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掌握了处置中的关键技术要领,本文中作者将对烟花爆竹危险性废弃物进行分类,并对处置废弃物的方法作了阐述。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危险性废弃物是指无使用价值的烟火药效果件及制品、化工原材料中的危险化学品。因此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提高安全意识,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危险性废弃物的处置。为了保护好我们生存的环境及人身财产安全,亟需规范烟花爆竹危险性废弃物处置。通过长期对烟花爆竹危险废弃物处置的实践和研究,我们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和经验,本文中作者将对烟花爆竹危险性废弃物进行分类,并对处置废弃物的人员和单位提出严格的要求,针对不同类的废弃物提出不同的处置方法。

  一、烟花爆竹危险性废弃物的分类

  从原材料的选择称取、烟火药制造最后到成品的产生,这个过程经历多道生产工序,每道工序不可避免会出现废弃物,如有洒落的药物、不合格的亮珠、废弃的礼花弹、组合烟花等等,这些含药废弃物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即危险性废弃物。根据实际情况,我们把这些危险性废弃物归类为以下几种:

  1、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A级危险效果件;

  2、废弃礼花弹;

  3、升空类火箭产品;

  4、其他烟花爆竹制品、含药半成品;

  5、危险性废物为流质型的(沉淀池、浸泡池、废水沟等内含有危险性废物的残渣);

  6、还原剂类中属于危险品的烟花爆竹化工原材料,如铝粉、铝镁合金粉、金属钛粉、硫磺等。

  7、氧化剂类中属于危险品的烟花爆竹化工原材料,如硝酸钾、硝酸钡等。

  二、处置危险性废弃物的单位和人员的要求

  危险性废弃物因其特殊性,我们应特殊处理,必须对处置危险性废弃物的单位和人员作出具体要求:

  1、进行危险性废弃物的收集、保管、装卸、搬运、押运、销毁等处置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单位安全资格证或烟花爆竹危险工序特种作业操作证。

  2、处置危险性废弃物的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处置;不合格产品应分类别进行销毁,危险性较大的应做销毁方案,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确定现场安全指挥监督人员。

  事例1:2008年3月26日,新疆吐鲁番市公安局组织集中销毁废旧烟花爆竹及生产烟花爆竹用的黑火药等原料时,在销毁地点卸车时因碰撞或摩擦引起黑火药爆炸,继而引起已经卸放到沟壑里的烟花爆竹燃烧爆炸,事故造成死亡25人,其中包括7名警察,1名记者,重伤9人,失踪3人,9辆汽车损毁、1辆受损,惨案惊天动地,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后查清事故发生原因为工作人员在装卸、搬运过程中因碰撞或摩擦引起黑火药爆炸,继而引起已经卸放到沟壑里的烟花爆竹燃烧爆炸。

  3、产生危险性废弃物的单位必须负责对危险性废弃物进行处置,当日产生的危险性废弃物当日处置或限期处置,考虑到危险性废弃物的危害性,所以我们不允许企业随意委托个人处置危险性废弃物,采取委托处置方式的应委托有危险性废物处置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禁止企业和个人随意倾倒、丢弃、遗撒、转让、赠送、销售危险性废弃物。每年因企业和个人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废弃药物而发生的事故有多起,其中就有:事例2、2004年浏阳市某花炮厂解体后,一生产工区内,因职工将曾和药的废弃铝盆抛在外面,一收购废品人拾起铝盆,见盆内还有余药,便敲打铝盆想将余药除掉,没想到余药因撞击被引燃爆炸,此

  人当场死亡。事例3、2005年,浏阳市荷花某厂将废弃物随意倒在浏阳河河边上,有一人到河边钓鱼,正好坐在废弃物旁边,吸烟后将烟头丢下,引燃废弃药物,此人当场被严重烧伤。

  每一次惨痛事故的发生,都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害,也给企业带来了重大损失,更给我们留下了一次深刻的警醒,这就要求我们对处理危险性废弃物的单位和人员以及操作程序制定出更加严格的制度,并加以规范,监督执行。

  三、烟花爆竹危险性废弃物的处置方法

  1、烟花爆竹危险性废弃物的处置方法的选择

  通常烟花爆竹企业处置危险废弃物的方法有三种,即水溶化法、深埋法、焚烧销毁法。

  1)、水溶化法:就是用水溶液浸泡处理,将危险废弃物用足够多的水浸泡一段时间,使药剂中能溶于水的物质溶解,从而破坏药物的成分组合,使药物的燃烧和爆炸性能失效,再将其掩埋处理。

  2)、深埋法:已完全失效的烟火药和制品,或者是经过浸泡处理后的残渣,掩埋在偏僻无人的地方,掩埋的坑深挖,被掩埋的药物与药品之间用泥土隔开,层与层之间用泥土分层隔离。在掩埋的地方设立有明显的标志。

  3)、焚烧销毁法:采用“焚烧销毁法”销毁产品应摊开,不能堆积;控制一次销毁的量;每次销毁产品含药量不得超过20公斤。

  在以上三种处置方法中,水溶化法因烟火剂制品是用还原剂、氧化剂、有机溶剂制成,还原剂、有机溶剂一般不溶于水,氧化剂虽溶于水,但不易扩散,药物销毁不彻底容易留下安全隐患;深埋法操作方法虽简单但对环境造成污染,为了防止环境污染以及杜绝安全隐患,不提倡用水溶化法、深埋法和堆法销毁。烧毁法虽处理较复杂,但药物处理彻底,不留下安全隐患,只要在处理过程中,严格按安全操作方法进行,那么烧毁法相对来说,就是一种处理烟花爆竹危险废弃物最有效的一种方法,所以一般我们多采用焚烧销毁法。

  2、危险性废物处置场所的选择

  在GB50161《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对销毁场的场所选择及安全距离均有要求,所以危险性废物场所的选择必须符合GB50161的有关规定。①销毁场地要符合要求,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销毁场周围要划定警戒区,有专人负责警戒。②处置场必须远离城镇、学校、居民区、工厂区、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③处置场必须避开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等设施设备;④观察在处置时居民区、工厂区的下风方向上;⑤附近应尽量有天然屏障,应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人员掩蔽场所和待处理危险性废物暂存场所;⑥销毁点要清理平整,没有石块、砖头、瓦砾等可抛射物。周围50米内没有山林、草场等可燃物,65米内无建筑物;⑦多批量销毁时前后间隔时间不少于10分钟;并且在同一时间段内不能在原地重复燃烧;⑧销毁结束后,应对销毁现场进行认真的检查,确定安全后才能撤除警戒、撤离。

  3、采取正确的包装和容器收集、盛装废弃物

  事例4、80年代,某花炮研究所下班后,有一女职工打扫实验室,做完实验的废弃药物倒入普通的无盖垃圾桶,一男职工在门口抽烟,随意把烟蒂丢入垃圾桶,结果引发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事例5、2008年11月,浏阳某厂工人用纤维袋盛装三袋危险废弃药物,准备浸入水中,在倾倒第一袋时,摩擦发生爆炸,当场炸死一人。造成这两起事故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企业没有采用正确的包装和容器来收集、盛装危险性废弃物。很多时侯,事故是完全可避免的,那就是哪怕是再细微的事情我们都要做到万无一失,要从根本上杜绝安全隐患。我们对于收集、盛装危险性废物的包装、容器一般的要求是:防静电、不产生火花、防渗漏抛撒、不易破损变形的包装物、有盖容器;禁忌性废物不得混合收装;收装的包装物、容器应明显标注“危险性废物”或“爆炸性废物”警示标志。

  4、各类烟花爆竹危险性废弃物的具体处置方法

  1)、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A级危险等级效果件的处置

  此类药物药量大,爆炸力强,必须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则进行处置烧毁,如方法不当将造成事故的发生。事例6、2004年浏阳市沿溪某厂,两位员工将要销毁的废弃药物倒入一个10多米深已干枯无人用的水井内准备深埋,因大量的药物在倒入时产生摩擦、撞击造成爆炸事故,两名员工头被炸飞,当场死亡,惨不忍睹。事故发生原因为大量药物同时倒入,药物之间摩擦撞击发生爆炸。因而我们在处置此类药物时,一定要紧记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则。事例7、1997年浏阳市某花炮厂由厂保卫科人员销毁药物,将药物拖到一郊区设定地点后,将木箱内的废药倒出来,但见箱内底部还有药物未倒干净,便将其箱子罩在其上,引燃后因药物堆放密度过高,出现爆炸,附近村民家里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赔偿经济损失10多万元,影响极大。事故发生后,给我们留下思考的问题就是在处理危险废弃物时,药物烧毁处置场地该铺垫什么、药物怎样堆放既能使药物充分燃烧又能保证销毁人员及周边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经过我们多次试验,最后得出的最佳处置方法是:在烧毁处置场地面铺垫1米宽纸张或棉布,将危险性废物摊成厚度小于3cm、宽度不超过200cm的带状,带与带相距4m以上,并用引火线远距离点火。

  2)、废弃礼花弹、升空火箭产品的处置

  因礼花弹、升空火箭产品燃放均为定向产品,需定向装置,为便于管理及安全考虑,在这里我们礼花弹、A级组合烟花、升空火箭类产品处置均采取解剖取出药物进行销毁。礼花弹的处置:先在A2级工房单人单栋进行解剖,解剖场所除解剖的一个礼花弹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易燃易爆物质。解剖前用手轻轻撕开发射药纸托套,取出发射药、引火线并转走;用胶带纸封住球体上导火索药头;使用锋利单刃刀片,将刀具与礼花弹球壳合缝线垂直,沿合缝线缓缓斜削球壳纸的敷纸,即将露出合缝线外胶带纸时,改用手轻轻撕开,轻轻取出球壳内烟火药、效果件,当即转走再进行烧毁。A级组合烟花的处置:先在A2级工房单人单栋进行拆除,取出效果内筒与发射药,分别转走收集,再进行烧毁。升空类火箭产品的处置:应在A2级工房取出发射杆、发射药筒后进行烧毁。

  3)、其他烟花爆竹制品、含药半成品的处置

  此类含药量小,危险系数相对来说小些,我们采取的方法是少量多次,直接焚毁。烟花爆竹废弃制品处置要摆放正确,制品喷射口应朝正上方。

  4)、危险性废物为流质型的(沉淀池、浸泡池、废水沟等内含有危险性废物的残渣)的处置

  此类应带水清理,装入有盖容器,液面与容器顶部保持10cm以上空间,将残渣倒成厚度不大于5cm,宽度不大于50cm的带状,待残渣水份稍渗干后,浇透柴油进行烧毁。

  5)、烟花爆竹化工原材料的处置

  化工原材料较容易处置,还原剂类是可以直接进行烧毁的,在处置时,应注意避免产生大量扬尘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属于氧化剂类烟花爆竹化工原材料应按各种原料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技术要求进行处置,不得违反技术规程。

  参考文献:GB11652-1989《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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