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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内容(6篇)

发布时间:2023-05-03 13:35:03

篇一: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内容

  

  XX单位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明确和落实学校各部门网络安全责任,保证学校信息化健康持续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网络安全工作关系到学校的安全稳定和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各项工作的稳定运行,关系到学校信息化建设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各部门应全面提高对网络安全重要性认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要按照国家、省委、市委对网络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当前网络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网络安全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三条

  责任划分

  (一)

  学校校长是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同时负有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和责任。

  (二)

  学校分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学校总体网络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学校其他分管副校长对其管辖部分和分管工作的网络安全负有领导责任。

  (三)

  学校办公室负责统畴协调全校人力物力资源保障网络安全工作的开展。信息化处是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网络安全工作技术方案的制订、修改与执行,负责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与整改,同时对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负指导监管责任。其它部门要提高认识、全力配合做好学校的网络安全工作。

  (四)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学员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责任人处理方式

  违反本规定的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条例和学校其他有关规定,由学校根据事件责任和事故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从通报批评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责任追究范围

  在学校内发生下列网络安全事件,学校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有失职、渎职情况或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

  (一)

  学校门户网站和教学平台被攻击篡改,导致反动言论或谣言等违法有害信息大面积扩散,且没有及时报告和组织处置的;

  (二)

  学校门户网站和教学平台受到攻击后没有及时组织处置,且瘫痪6小时以上的;

  (三)

  发生学校秘密泄露,大面积个人信息泄露或大量教学、科研、行政等基础数据泄露的;

  (四)

  封锁、瞒报网络安全事件情况,拒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调查、处置工作,或者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不及时整改并造成严重后果。

  (五)

  阻碍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侦查犯罪以及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或者拒不提供支持和保障的;

  (六)

  发生其他严重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

  第六条

  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下列职责:

  (一)

  组织人员对容易发生网络安全事件的网站、平台等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测;

  (二)

  制定并出台学校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三)

  组织技术人员排查学校网络安全事件隐患,发现重大网络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尽快落实执行。在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暂时停止使用。

  (四)

  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信息化处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并逐层上报科室主任、分管领导和学校负责人。学校应立即成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小组,并按规定上报给教育局、公安局、市委网信办等上级单位。学校要协助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在我校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必要时可以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决定。

  第七条

  学校办公室、信息化处和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网络安全日常监控、业务指导、预防各类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网络安全的各项工作要求和预防发生各类网络安全事件的有关规定,研究、部署维护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措施和防范各类网络安全事件的预防措施;

  (二)

  定期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网络安全隐患,协助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排查和整改,若发生重大网络安全隐患应暂时关闭存有隐患的网站、平台或网络设备,待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开放使用;

  (三)

  网络事件发生后,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调查工作组,并及时上报公安局、市委网信办等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取得其指导和帮助,及时处理已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

  第八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已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阻碍、干涉事件调查。若发生此类情况,学校对有关责任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内容

  

  2020年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CAL-FENGHAI.-(YICAI)-CompanyOne1XX单位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明确和落实学校各部门网络安全责任,保证学校信息化健康持续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网络安全工作关系到学校的安全稳定和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各项工作的稳定运行,关系到学校信息化建设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各部门应全面提高对网络安全重要性认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要按照国家、省委、市委对网络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当前网络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网络安全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三条

  责任划分

  (一)

  学校校长是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同时负有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和责任。

  (二)

  学校分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学校总体网络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学校其他分管副校长对其管辖部分和分管工作的网络安全负有领导责任。

  (三)

  学校办公室负责统畴协调全校人力物力资源保障网络安全工作的开展。信息化处是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网络安全工作技术方案的制订、修改与执行,负责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与整改,同时对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负指导监管责任。其它部门要提高认识、全力配合做好学校的网络安全工作。

  (四)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学员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责任人处理方式

  违反本规定的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条例和学校其他有关规定,由学校根据事件责任和事故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从通报批评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责任追究范围

  在学校内发生下列网络安全事件,学校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有失职、渎职情况或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

  (一)

  学校门户网站和教学平台被攻击篡改,导致反动言论或谣言等违法有害信息大面积扩散,且没有及时报告和组织处置的;

  (二)

  学校门户网站和教学平台受到攻击后没有及时组织处置,且瘫痪6小时以上的;

  (三)

  发生学校秘密泄露,大面积个人信息泄露或大量教学、科研、行政等基础数据泄露的;

  (四)

  封锁、瞒报网络安全事件情况,拒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调查、处置工作,或者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不及时整改并造成严重2后果。

  (五)

  阻碍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侦查犯罪以及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或者拒不提供支持和保障的;

  (六)

  发生其他严重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

  第六条

  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下列职责:

  (一)

  组织人员对容易发生网络安全事件的网站、平台等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测;

  (二)

  制定并出台学校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三)

  组织技术人员排查学校网络安全事件隐患,发现重大网络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尽快落实执行。在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暂时停止使用。

  (四)

  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信息化处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并逐层上报科室主任、分管领导和学校负责人。学校应立即成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小组,并按规定上报给教育局、公安局、市委网信办等上级单位。学校要协助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在我校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必要时可以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决定。

  第七条

  学校办公室、信息化处和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网络安全日常监控、业务指导、预防各类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网络安全的各项工作要求和预防发生各类网络安全事件的有关规定,研究、部署维护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措施和防范各类网络安全事件的预防措施;

  (二)

  定期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网络安全隐患,协助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排查和整改,若发生重大网络安全隐患应暂时关闭存有隐患的网站、平台或网络设备,待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开放使用;

  (三)

  网络事件发生后,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调查工作组,并及时上报公安局、市委网信办等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取得其指导和帮助,及时处理已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

  第八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已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阻碍、干涉事件调查。若发生此类情况,学校对有关责任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三: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内容

  

  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推动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我校网络和信息安全,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各部门行政一把手为网络和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部门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组织,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兼职信息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

  二、坚持“归属管理”原则,实行24小时网络监控制度,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确保本部门所属人员(教工及学生)不利用网络制作、传播、查阅和复制下列信息内容:损害国家及学校荣誉、利益、形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人要加强对本部门上网信息及内容的审查,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信息不泄漏。

  四、摸清学生群体建立的内部交流群,学生管理人员加强对学生交流群的监控与引导,对交流群中出现的不当言论及时制止、教育,对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情况及时上报。

  五、严格实行网络和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如因管理不善致使本部门内发生重大、特大信息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纪违法事件的,按有关规定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负责人变化而变更或解除,接任负责人应相应履行职责。

篇四: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内容

  

  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是根据《网络安全责任制》(以下简称“安全责任制”)规定,出台的实施细则。

  一、本细则所指之“网络安全”,是指网络系统运行及信息安全,以及网络系统相关的数据、计算机程序、应用系统和网络设备的安全。

  二、本细则所指之“网络攻击”,是指网络攻击技术手段,包括木马、virus、Worm、事务拒绝和其他对网络系统安全或信息安全构成威胁的攻击行为。

  三、网络安全责任制的实施,需要网络信息安全建设者们切实担起责任,尤其是在网络攻击事件发生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立即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攻击者进一步侵害网络系统;对发生网络攻击的性质、特点和规模及时发布告知;及时通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置技术上的攻击危害;做好安全事件的穿透查询和回溯,追究相关责任。

  四、网络安全责任制的实施,还需要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确保网络安全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对于发生网络安全事件,能够确保社会上的责任和惩罚分配合理,从而形成有力的震慑,有力地抑制网络攻击行为。

篇五: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内容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篇1一、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学校网络中心必须采取各种技术及行政手段保证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三、网络中心的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俗文化的信息。

  四、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包括不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不许散布计算机病毒,不许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等。

  五、学校应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六、网络中心应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教育。

  七、网络中心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用户进行审查。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严禁上网。

  八、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九、网络中心和用户必须接受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个人,将对其进行警告,停止网络连接、上

  报学校等处理。

  十、安装正版杀毒软件、防火墙,按时更新杀毒软件、防火墙,定期杀毒,防范非法用户入侵,防止计算机病毒入侵。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篇2为了加强领导,完善管理,建立严密的网络安全人员组织机制,我校特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日常基本工作要求如下:

  1、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

  2、积极采取措施杜绝他人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违法犯罪等活动。

  3、制定、落实计算机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讨和更新,保证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可执行性强。

  4、组织相关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加强计算机法制宣传活动。

  5、设立专门人员对计算机网络、设备统一规划和管理,做到设备不乱用、专职专人专责,落实各级责任人、工作任务清晰、责任到位。

  6、每天必须进行系统巡查,包括检查网站、论坛、留言板(BBS)等栏目内容,落实信息先审后发制度,及时发现问题。

  7、每次系统变更(新增、减少、更改配置等)应做好备案登记,每周进行一次系统清点,对新变动的系统部分及时跟踪。

  8、每周对操作系统、防病毒系统进行升级、打补丁。

  9、加强密码设置和保护,设置复杂密码,经常修改密码。经常

  进行数据备份。

  10、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计算机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积极了解最新的安全技术发展动态和规定。

  11、发现网络异常、系统遭到恶意攻击和破坏、内容被删改、或者出现不良、反动等信息迹象,不得马上修复系统资料和数据,应先立即保护好现场,备份案件记录和历史数据,同时及时上报区教育网络中心。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篇31、具体负责校园网网络安全的管理,协调各部门实施校园网网络安全的有关管理措施。

  2、维护和管理学院网络版杀毒软件,监控网络病毒,并对用户的网络版杀毒软件使用提供技术支持。

  3、负责校园网网络安全的管理,做好各服务器的防病毒和防篡改工作,对服务器进行定期查毒、杀毒,及时下载并安装系统漏洞补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黑客攻击和破坏。

  4、对网络的系统及环境进行安全维护,随时监督网络情况,防止黑客入侵、病毒侵害及网络安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管理。

  5、网络安全人员要协助信息管理中心技术人员定期检查有关网络和服务器系统的运行日志,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对全校校园网进行网络安全检查。

  6、对校园网上的信息进行管理,随时更新并查看WWW、FTP信息内容,删除、屏蔽有害信息,为用户提供内容丰富健康的信息服务。

  7、定期检查有关网络和服务器系统的运行日志,定期和不定期对校园网进行安全检查。

  8、负责与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等有关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的联系及有关材料的组织、汇总和上报工作。

  9、网络安全员根据国家、地方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校园网的工作需要,提出并组织制定和修订校园网的有关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并监督实施。

  10、网络安全员须积极配合公安等安全和保密的有关执法部门,对网络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11、做好校园网及学校各计算机的安全涉密工作。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篇4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涉及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坚决封堵互联网上不良和有害信息的侵入;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网络信息安全部门检查;

  四、按照备案要求,及时备案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方面的变更信息;

  五、在本单位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小组,并报公安机关的网络安全部门备案;

  六、根据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的实际情况,在安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机房管理、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巡视上报、用户登记、帐号使用和操作权限管理等方面制定以下细则制度。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篇5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应对所有进入校园网的信息进行有效的病毒检测。对于新发现的病毒要及时备份染毒文件并提交杀毒软件提供商,以尽快获得解决方案。

  二、所有对外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有效的病毒检测,以防止病毒的扩散,对于新发现的病毒要及时备份染毒文件,并追查病毒来源。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应随时检查防火墙、网络病毒检测等网络安全技术措施的配置,以防止网络安全漏洞造成的后果扩散。

  四、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应对学校网络进行有效的网络安全配置,并要求各办公室报告已发现网络安全漏洞。

  五、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应采用合理的技术手段对网络运行安全进行有效的监控。

  六、严禁校园网内各办公室及功能室任何上网计算机对全网络范围内进行网络扫描、侦听、IP欺骗、对校园网主机或其他部门的主机进行非法攻击或侵入等非法活动,一经发现,将按情节予以中断网络连接或校内公开批评处理。

  七、严禁校园网内的用户利用网络有意或无意的传播病毒,在通过网络向其他用户传送文件时,应先进行病毒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传送,对于有意传播病毒的将取消上网资格,情节严重的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篇61、口令管理

  (1)对于系统运行的各级管理口令,应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注意保密。不同的维护人员,设定不同的权限。

  (2)定期修改口令。口令的设置应符合保密要求。禁止一切用户使用弱口令,防止非法入侵者的猜测成功,而造成的系统故障发生。

  (3)维护人员发生变化,立即修改系统密码。

  (4)对于无效用户及时删除。

  2、远程接入技术支持

  (1)一般情况不允许设备生产厂家登陆设备。

  (2)系统故障或调试时,对于需要供应厂商或技术支援中心提供远程接入技术支持的,应限制远程接入维护的用户和组权限为只读,不能对系统上的数据和用户作任何修改和有破坏性的操作。

  (3)当紧急情况需要远程访问或修改数据时,应临时开放权限;处理完毕后即使收回权限。同时要求对方提供所有操作过程及数据修改对照内容。

  3、系统升级、软件修改

  (1)在系统升级、软件修改前应作充分的准备,提出详细的升级(修改)目标、内容、方式、步骤和应急操作方案报上级运维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一经批准,要坚持双人操作,并在升级(修改)前后做好局数据、用户数据和软件备份工作。

  (2)当紧急情况需要修改或对软件进行升级时,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升级或修改完毕后应提供详细的操作过程报上级主管部门留底。

  4、非法攻击防范措施

  定期查看系统的安全管理软件及系统日志,在发现系统遭到非法攻击或非法攻击尝试时,应利用系统提供的功能进行自我保护,并对非法攻击进行定位、跟踪和发出警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如有疑难问题请相关负责系统安全的人员协助解决。

  5、企业网与互联网间要有隔离,支撑网与互联网间要设防火墙。

  6、各系统应备有应急方案

  7、日常维护

  (1)统要按照维护规程要求,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

  (2)日常维护应在业务空闲时进行,如:DNS服务器选择凌晨做备份。

  (3)维护过程中发现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详细记录,处理不了的问题,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报告。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篇1、目的维护公司计算机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确保服务器及各个终端正常使用。使网络资源充分安全共享,为业务经营活动提供安全的网络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办公局域网络,业务局域网络、国大药房、国瑞药业、国药物流的网络。

  3、职责

  3.1信息部

  3.1.1系统管理岗负责公司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的技术支持。

  3.1.2系统管理岗负责公司网络系统数据的安全备份。

  3.1.3其它岗位协助系统管理岗进行公司网络的安全管理。

  3.2各部门

  3.2.1负责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

  3.2.2负责各自部门数据的安全备份。

  3.2.3负责及时通知信息部有关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病毒发生情况及其它安全隐患情况。

  4、工作程序

  4.1公司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

  4.2网络安全信息的追踪,黑客、病毒的日常防护工作。

  4.2.1每天至少一次上网浏览相关网站,下载最新病毒代码

  4.2.2跟踪最新防病毒信息及其防杀方法,将其及时发布在公司内部网络上。

  4.2.3及时跟踪防火墙的软硬件升级信息。

  4.3负责公司本部办公网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4.3.1及时升级本公司网络的最新病毒代码。

  4.3.2实时对各个工作终端进行病毒监测。

  4.3.3及时将染病毒的工作终端逐一脱离网络。

  4.3.4对染毒终端逐一进行全面查杀毒。

  4.3.5及时对防火墙软硬件进行升级。

  4.3.6建立日常病毒记录日志,记录病毒代码。(参见《病毒记录日志》)

  4.4监督、检查、落实公司本部业务、国大药房、国瑞药业、国药物流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等工作。

  4.5协助本部相关部门进行重要数据的定期备份。

  4.6业务、办公网数据的交换和相关数据输入输出的管理。

  5、相关文件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办法》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6、记录

  《病毒记录日志》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篇第一条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城域网及校园网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得在网络上制作、发布、传播下列有害内容:

  (一)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二)违反国家民族、宗教与教育政策的;

  (三)煽动暴力,宣扬封建迷信、邪教、黄色淫秽,违反社会公德,以及赌博、诈骗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暴露个人隐私和攻击他人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五)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鼓励聚众滋事的;

  (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七)计算机病毒;

  (八)法律和法规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

  如发现上述有害信息内容,应及时向三门县教育局现代教育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扩散。

  第二条在网站上发现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必须在12小时内向三门县教育局现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处。在保留有关上网信息和日志记录的前题下,及时删除有关信息。问题严重、情况紧急时,应关闭交换机或相关服务器。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的计算机上收阅下载传递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四条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使用部门(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严禁在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六条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

  上有害信息。为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各子网站要加强出口管理和用户管理。重要网络设备必须保持日志记录,时间不少于180天。

  第七条上网信息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必须经局机关或各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才可发布(具体操作方法可参考“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八条各单位和学校要确定一名行政人员为本单位(学校)网络安全责任人,领导网管员(网管机构)做好本单位和学校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机房管理制度。网络管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保证现有各种网络设备良好运行,充分发挥效率。

  第九条单位和学校各信息终端用户必须受网络管理员监督管理。整个单位和校园要统一出口、统一用户管理。建立帐号登记管理制度,用户帐号只能专人专用,方便日后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十条与城域网及单位和学校网络相连的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在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雷等方面,采取规范的技术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城域网及校园网站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接入互联网网的计算机必须与本部门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物理隔离。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网设备上操作或存储。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一)可向Internet公开的;

  (二)可向本城域网公开的;

  (三)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四)可向本单位公开的;

  (五)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下列活动:

  (一)未经允许,非法访问教育城域网及校园网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路由器及其它相关设备;对教育城域网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序、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和增加;

  (二)未经允许,擅自提供与教育无关的网络服务;

  (三)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与破坏性程序;

  (四)其他危害教育城域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违反本管理制度,将提请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处以警告或停机整顿。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城域网及子网站网络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篇1.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2.组织网络管理员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网络安全员的警惕性。

  3.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对电子公告系统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BBS上出现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

  1.对版主的聘用本着认真慎重的态度、认真核实版主身份,做好版主聘用记录。

  2.对各版聘用版主实行有针对性的网络安全教育,落实版主职责,提高版主的责任感。

  3.版主负责检查各版信息内容,如发现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即时予以删除,情节严重者,做好原始记录,络管理员解决,由管理员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报告。

  4.网络管理员负责对各版版主进行绩效管理考核,如发现不能正常履行版主职责者,将予以警告,严重者予以解聘。

  5.在版主负责栏目中发现重大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者,即时对版主予以解聘。

  6.加强网络管理员职责,配合各版版主的工作,共同维护电子公告板的信息安全。

  1.检查时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审核管理制度》(见附页)的标准执行。

  2.如发现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见附页)的言论及信息,即时予以删除,情节严重者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3.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网络管理员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网络信息安全维护的警惕性。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篇1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订本条例,希望广大师生共同遵守。

  1、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

  3、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学生上网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育教学活动。

  5、为了使学校的网络畅通无阻,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网络使用者的任何部门、任何人,一旦发现,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将对该使用者取消上网资格,对部门将采取切断网络等相关措施。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A、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B、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E、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F、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G、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2)访问国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反动、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

  (3)下载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下载并传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篇111、学校成立网络管理领导小组和网络维护小组。维护小组由管理员和信息技术教师组成,负责在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日常维护。

  2、网络用户是指使用网络的各部门及个人。

  3、学校鼓励各部门、各科室、各学科组和全体师生使用网络资源。

  4、网络维护小组根据教育网信息管理中心要求为每科室、学科组、个人统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需要报维护

  小组进行修改。

  5、各科室、学科组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中心的有关规定。

  6、用户在使用网络时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禁止各用户上不良网站。通过聊天、邮件而传播网络病毒的,维护小组要及时提醒,要求该用户改正,如果是故意行为,将报学校网络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严肃处理。

  8、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主干网络线路、服务器、网络交换机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维护小组负责管理维护。

  9、维护小组对各用户计算机进行对入网设备、安装的软件实行

  规范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安装不健康内容、危害网络安全和一些游戏软件进行及时清除

  10、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学校鼓励教师使用网络上有用资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1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篇12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法人担任,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2、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定期汇报及网络事故随时报告制度,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服务器发生案件、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通过学校领导向公安机关报告。

  4、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由网络中心统一安装,用户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5、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6、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网站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ICP备案。发布信息必须经审核程序,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

  7、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8、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护措施。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装有涉密资料、重要数据、财务数据的电脑要与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9、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禁止使用盗版软件,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服务器、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校园网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对利用网络从事违法行为者,应立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1、校园网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名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名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名和IP地址。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篇六: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内容

  

  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1、确定责任主体,明确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责任主体,即那些部门或机构承担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的责任。

  2、落实责任,根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和能力,确定具体的责任,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并将责任分配到相应的部门或机构。

  3、强化责任,要求责任主体在安全管理中加强责任意识,坚持严格执行,落实好网络安全相关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4、加强监督,定期对责任主体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责任主体的管理检查。

  5、制定行动计划,明确责任主体的职责,制定出可行的行动计划,以便更好地实施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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