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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核查简报(3篇)

发布时间:2023-05-04 11:35:06

篇一:机构编制核查简报

  

  工程质量巡查简报范文

  工程质量巡查简报1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动态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项目稽察工作重点的通知》(办监督函〔2022〕94号)要求,水利部将对全国的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开展全覆盖质量监督履职巡查。为全面加强河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切实提高质量监督履职能力,2022年5月30日-31日,河南省水利厅质量监督履职巡查工作组按照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履职情况巡查评价细则、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复核清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监督检查重点问题清单,对我市板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驿城区202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项目进行了质量监督履职巡查。

  二、5月质量监督中心工作

  (一)5月9日,市区六支渠过路桥涵改造工程完成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我站根据工程建设情况,成立了项目监督组,并编制完成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及计划。

  (二)5月10日,质量监督组对宿鸭湖大坝一级护坡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印发了检查结果通知书。

  (三)5月11日,质量监督组对板桥水库除险加固2020年度工程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印发了检查结果通知书。

  (四)5月12日,质量监督组对正阳县汝河治理2021年度工程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印发了检查结果通知书。

  (五)5月13日,质量监督组对市中心城区六支渠生态修复工程及过路桥涵改造改造工程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印发了检查结果通知书。

  (六)5月17日,质量监督组对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工程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印发了检查结果通知书。

  (七)5月18日,质量监督组对杨庄滞洪区泄洪闸交通桥除险加固工程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印发了检查结果通知书。

  (八)5月18日,质量监督组对平舆县汝河治理项目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印发了检查结果通知书。

  (九)5月19日,质量监督组对驻马店市薄山灌区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印发了检查结果通知书。

  (十)5月20日,按照《2022年度水利工程建设实体质量巡回检测工作计划的通知》(驻水质监[2022]01号文)要求,质量检测组对西平县淤泥河治理工程实体质量进行了检测。

  (十一)5月21日,我站派员列席了省级水土流失监测站点项目单位工程验收会议,查看了工程建设情况,对单位工程验收程序进行了监督。

  (十二)5月23日,质量监督组对宿鸭湖大坝一级护坡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印发了检查结果通知书。

  (十三)5月24日,质量监督组对市中心城区六支渠生态修复工程及过路桥涵改造改造工程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印发了检查结果通知书。

  (十四)5月26日,质量监督组对板桥水库除险加固2020年度工程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印发了检查结果通知书。

  (十五)5月27日,我站派员列席了市南水北调四县供水工程分部验收会议,查看了工程建设情况,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进行了监督。

  (十六)5月份完成市中心城区六支渠生态修复工程、宿鸭湖大坝一级护坡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薄山灌区灾后恢复

  重建工程、正阳县洪汝河治理工程、市省级水土流失监测站点质量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落实跟踪检查。

  (十七)5月份,按照学习计划安排,本月我站共组织了4次集中学习活动,业务学习内容为《水利工程检测规范》、《水工混凝土砂石骨料试验规程》、《球墨铸铁管安装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三、2022年6月工作重点

  (一)坚持每周学习制度,完成6月份学习目标任务。

  (二)按照《2022年度水利工程建设实体质量巡回检测工作计划的通知》(驻水质监[2022]01号文)的通知,继续开展2022年全市水利工程实体质量巡检工作。

  (三)针对质量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法人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完成市南水北调四县供水工程分部验收、省级水土流失监测站点项目单位工程验收河南政务网核备工作。

  (五)继续做好监督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配合项目法人做好法人验收工作。

  (六)做好质量监督栏信息维护工作。

  工程质量巡查简报2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管理,提高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全面了解和掌握德城区在建外墙保温工程的质量状况,确保施工安全及工程使用功能,8月我站组织

  开展了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德城区正在进行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的项目,采取“不提前通知,直接进现场,查资料、看实体”的监督巡查方式,主要检查内容为:

  1、保温材料等进场检验记录及进场复验情况;

  2、施工企业资质、施工技术方案制定与审批、施工人员岗前培训及技术交底情况;

  3、各参建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及强制标准情况;

  4、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等方面。通过专项检查,未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二、总体评价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多数施工单位在保温材料、网格布、胶粘剂等进场时后够对保温材料等进行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送检复检;多数施工单位能够按照设计文件、既有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施工。

  但是,通过检查也发现一些单位存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定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无针对性,未对节能施工人员岗前进行培训及技术交底,进场材料存在边使用边检测现象,冷热桥部位节点等部位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工程外墙外保温专业分包合同不规范、分包单位无相应资质;部分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单位施工质量控制把关不严,未按规定要求将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纳入施工总承包质量控制体系,未采取有效措施对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2、部分施工单位未制定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或保温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工程施工方案与现场实际不符;

  3、部分施工单位对保温墙面基层质量不够重视,原有建筑物基层未处理,水落管及各种进户管的连接件或预埋件未安装;

  4、部分施工单位对热桥部位节点处理不到位,窗口周边、防火隔离带、阳台外窗台处未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存在擅自更换保温材料、减小保温材料厚度等现象;

  5、网格布铺贴及锚栓设置不规范。存在首层应增设网格布进行加强的部位未增设、外墙阳角处网格布绕角搭接长度及不同材料交界处搭接长度不足等问题,锚栓抗拔力不足、入墙深度不够及数量不足等问题。

  对于存在的以上问题,我站已责令相关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制,规范质量行为,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确保保温工程使用功能。

  下一步,我站将对外墙保温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常规化检查,希望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根据检查情况,加强自身管理,进一步规范质量行为、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确保施工质量及使用功能。

  工程质量巡查简报3为贯彻落实“大干60天,打赢城区道路建设攻坚战”劳动竞赛活动文件精神,通过强化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摸清及治理当前工程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依据总公司制定的《工程管理办法》和《工程项目监察审计实施细则》具体要求,2019年5月9日至5月10日,我公司工程部、审计监察部、安全部在公司领导赵志平、阮成瑞带领下到文昌大道东延工程、新周高速连接线至周口大道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周项路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颖东路至后赵寨段建设工程和S327沈丘项城到项城商水段改建工程一标4个工程项目工地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组深入现场,分别来到各项目施工现场、砂石存放场地、桥涵施工场地、及机械设备使用情况等重点地方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并与各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了交流询问,详细询问了施工进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深入了解项目完成工期时间点。通过检查真实了解项目基本概况,为项目下一步施工重点任务明确了目标。

  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不一,个别项目现场围挡不规范,存在警示标识标志不足,通行路段未配置足够的爆闪灯、反光标识不清等问题;

  二、施工资料上报数据不准确;

  三、用电线路不规范,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电缆线乱拉乱扯现象严重;

  四、个别项目外聘人员所占比重较大,不符合公司人员使用效率最大化要求。

  针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一、各施工项目要切实掌握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薄弱环节,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落实治理措施消除隐患;

  二、各项目施工单位对所存在的问题要举一反三,从快、从细、从严进行整改,建立严格的安全防范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务必对道路交叉口、急转弯处、危险地段要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科学合理调配人员及工程机械设备,达到工作效率最大化。

  最后公司领导要求:

  一、我们要转变思想观念,弃以往按习惯办事的做法,不折不扣地按制度把项目建好,要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勤奋敬业的优良传统。

  二、希望项目管理人员充分发挥自身技能和水平,做好本职工作,促进项目部管理升级,为公司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三、各项目要尊重科学,进一步明确目标,倒排计划,自加压力,力促人力、机械设备发挥最大作用,向质量要效率,向安全要进度,形成大干快上的局面。

  四、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严格按照业主的要求去做,精益求精、精雕细琢,提高施工工艺,加强队伍管理。

  工程质量巡查简报43月26日住建委质安站继续开展春检行动,巡查组累计巡查6个项目,16个单位工程,根据各项目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实体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相关资料等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工程14个,局部停工工程2个,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突出问题

  1、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岗履职。

  2、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资料不完善,部分施工材料资料不完善。

  3、个别项目部分施工部位、钢筋未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处理,未能提供设计变更。

  4、部分项目脚手架、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

  5、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良好。

  工程质量巡查简报5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吉建管[2014]31号)工作部署,通过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面提升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和建筑业企业综合素质,有效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目前,此项工作在我省正有序推开,相关工作进展如下:

  一、9月4日,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厅立即组织厅内相关处室,并要求全省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陈政高部长重要讲话精神、王宁副部长安排部署的六项主要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开展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二、9月10日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有关情况的报告》(吉建文[2014]64号),将会议主要内容向省政府做了汇报,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鉴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意义重大、涉及社会多个方面、各个领域,建议以省政府名义组织召开一次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视频会议,一直开到县,要求各市(州)、县(市)政府分管领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同志,各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二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专业承包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全面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三、9月12日,我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省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全省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建管、质监、安全处(站)长,省住建厅主管厅长、总工程师及建管、质监、安全、设计、招标、造价、抗震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部分大型施工总承包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了会议。

  四、9月18日我厅制定了《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吉建管[2014]31号),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担任组长,各位副厅级领导任副组长,三总师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要求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要成立本地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五、9月19至22日,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查组对我省四平市对在建工程进行重点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四平市和双辽县住建局,在第一时间将整改工作落实

  到相关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对施工质量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和处理。

  六、9月28日经省政府同意,召开了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视频会议。会议就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秦福义厅长主持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范强副厅长做了全面工作部署,赵四海副厅长参加会议。

  七、9月30日省下发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吉建管[2014]32号),要求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

  八、至9月30日,各地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制定和组织机构设立已经完成。

  九、10月10日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的通知要求,将九月份全省工程质量两年行动推进情况报告住房城乡建设部。

  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加大信用惩戒的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目前正在厅户网站上筹办开设投诉信箱,设立举报电话,对收到的举报材料,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工程质量巡查简报6近日,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区建筑市场秩序,有效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住建局质监站对管理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质量行为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对监理、施工单位的监理日志及施工日志记录情况、建筑工程质量内业资料跟踪情况、工程实体质量落实情况以及检查施工现场混凝土满足龄期的构件进行实体实测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监理日志不能完整体现监管的施工工序;

  二是施工质量内业资料中未装置混凝土标养试块的复检报告,根据上述问题检查人员现场要求并监督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立即整改。

  下一步,质监站将继续及加大实施开展建筑质量行为的巡查检查,集中解决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及监理企业质量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管理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总体水平。

篇二:机构编制核查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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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上半年工作简报

  我公司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总的来说,是围绕提高经济效益这个中心,以提高产品质量为重点,以搞活市场为目标,开展了整个食品工业的经营活动。

  第一、集中力量,编制了今年的各项规划,并进取组织落实。上半年,我们组织人力,经过调查研究,制订了全年的生产销售计划、产品质量升级规划、增加品种花样的规划以及科技工作规划等,在此基础上,层层组织落实。从此刻看来,各项计划执行得还比较好。

  第二、千方百计组织生产,创造了比较好的经济效益。上半年,各工厂克服了供电偏紧、某些原材料不足等困难,努力生产,六个月的工业总产值实现了.x万元,完成年计划的百分之五十六点二,做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并且,还比去年同期略有增加,增长幅度为百分之一点四。几个主要产品产量,除肉制品由于肉源供应不足,有所减产外,其他都超额百分之三至五完成了今年上半年的计划,比去年同期也都有不一样程度的增长(详见报表).实现利润...万元,完成年计划的百分之五十一点二,比去年同期增长百分之零点五六。

  第三、围绕市场需求,搞好了食品供应。今年春节物资供应,比过去任何一年都好,不仅仅货源足,并且品种花样比较齐全,做到了帝领导、商店、群众”三满意”。

  第四、狠抓了产品质童,多创优质产品.在年初,我们组织各厂开展了产品质量联查和创优活动。并按品种分类,制订了各种食品的质量标准,汇编成册,发给各工厂执行,实行产品生产标准化,科学化,稳定和提高了产品质量。截至六月末的统计,我们有六个产品被评为国家级的优质产品、八个产品被评为部级优质产品。二十一个产品被评为省级优质产品,五十六个产品被评为全省食品工业战线的优质产品。

  第五、全面开展了创“四新”活动,大大增加了品种花样。今年的“创四新”(新产品、新品种、新造型、新装演)活动,我们采取了“三个进取”(进取恢复传统风味产品、进取引进外地产品、进取研制新产品)的方法,共搞出了八十多个新品种,如电视qiāng、磷脂糖、智力巧克力糖、杨梅露、鲜桔汁、南豆腐等,投放市场,很受欢迎。异常是儿童节前,生产了一百多个、儿童食品和强到J食品,在两个副食品商店展销,有一部分产品还送到北京展销,都很受欢迎,北京几次来电要货。

  第六、加强了科技管理工作。今年以来,从公司到工厂都认真贯彻了中央十四号文件,建立健全了科管机构,充实了人员,制定了科研规划,从省、市科委争得了__万元的科研项目补助费。组织了两个项目的技术鉴定.对推动食品科研和整个食品工业的发展起到了必须的作用。

  第七、结合企业整顿,开展了企业调查,加强了经营管理,提高了经济效益。并且,对亏损的企业,试行了盈亏两条线的包干办法,促进企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

  上半年,工作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的企业领导思想满足现状,缺乏进取心,跟不上形势发展。有的产品质量不稳定,时好时差。某些原材料供应不足,影响生产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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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简报是各种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内常用的一种文体,实际上是一种小型的内部刊物或信息通报。

  简报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用于汇报工作,反映问题、沟通情况、指导工作,交流经验、传递信息的一种简短的有一定新闻性质的文书材料。

  简报格式一般由报头、正文、报尾三部分组成。

  (1)报头

  报头一般占首页三分之一的上方版面,用间隔红线与正文部分隔开,报头内容有:

  报名:“__简报”、“__简讯”,一般用大字套红,醒目大方。

  期数:排在报名的正下方,有的连续出,还要注明总期数,总期数用括号括入。

  编号:排在报头右侧的上方位置。

  编发单位:排在横隔线的左上方位置。

  印发日期:在横隔线的右上方位置。

  密级:如:“机密”、“绝密”、“内部刊物”等排在报左侧上方位置。

  (2)正文

  就是选刊的文章部分。编排原则是:①各篇文章要围绕一个中心,从不同角度反映某一个问题;②最突出中心的文章排在前头;③每篇文章疏密间隔要恰当,标题字大小要一样。

  (3)报尾

  在末页的下方,用两条平行线框住,左侧写报、送、发单位的名称或个人姓名、职务、右侧写本期印发份数。

  【简报范文】

  工作简报

  第四期

  中共__县委办公室^一九__年_月__日

  按:县计生委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对今年四月份计生宣传月的工作检查不搞兴师动众,不从乡镇和部门抽调人员,全部依靠本单位的干部组织检查,这样既减少了对乡镇和部门工作的牵扯,又全面检查和掌握了全县计生工作情况,受到基层和群众欢迎。希望全县各级部门认真借鉴此一经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以实际行动推动全县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县计生委改进检查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成效明显

  今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我县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了《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和《中国计划生育发展纲要》宣传活动。县计生委于5月2日至28日,对各乡镇的活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他们切实转变作风,积极改进方法,由本单位干部组成一个检查组统一思想、统一标准开展检查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其基本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计划生育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每年都要进行几次阶段性工作检查。针对今年检查时间在“双抢”期间的新情况,县计生委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在认真总结过去工作检查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改进检查方法,改过去从乡镇和各相关部门抽人组成检查组为组织县计生委机关干部集中检查。在干部职工会上,明确了这次检查的目的、方法和基本要求,统一了全委从领导到一般干部对这次检查的思想。

  二、统一确定检查对象,集中时间开展检查。整个检查时间集中在五月份内进行,实行抽查的方法,对各乡镇随机抽取一个村作为检查对象,并保密封存村名,检查组到达了乡镇时再启封公布检查的村,然后分组直接进村入户开展检查。

  三、统一检查验收标准。为了杜绝检查中的人为主观因素、减少乡镇对检查结果产生异议,挤干工作中的水份,他们在检查中,严格按照政府办公室广府办(1995)2号文件《关于对贯彻(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集中宣传活动进行考核奖惩的通知》规定,统一检查评分标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直接考核到检查的村

  社。同时,在检查前,组织检查人员认真学习了2号文件和有关的政策规定及业务知识,提高了检查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为公正考核检查奠定了基础。

  四、统一口径汇总检查结果。进村分组到户开展检查后,以村为单位,统一口径将各社的情况汇总。然后向乡领导汇报检查情况,交换意见。如乡镇对被查村社的检查结果提出异议,则当场重新核实汇总,对问题比较突出的乡镇、检查人员与乡镇领导、计生办一起,共同分析原因,找出差距,研究补救措施。

  五、统一费用开支渠道。过去的计划生育工作检查,由乡镇或计生办接待检查组。超标准、超规格接待现象时有发生。为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这次检查不由乡镇接待安排,不接受乡镇的生活宴请,而由县计生委仿照有关规定,本着节俭原则,从紧安排,统一支付费用。有乡镇准备按惯例安排宴请,被检查组婉言谢绝。初步统计13人的检查组,在长达一个月的专项检查中,开支费用不到过去同类检查费用的十分之一。

  六、切实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客观、公正地考核各乡镇的集中活动开展情况,进村入户如实登记、汇总,最后按标准计分;二是坚持不兴师动众,只要乡镇在工作上的配合,不要在生活上的陪同,减轻了乡镇领导的精力负担;三是坚持固定检查人员,从计生委机关抽出的13名干部自始自终参加检查,保证了按时完成任务;四是坚持执行严格的组织纪律,检查人员必须遵守计生委党组规定的各项纪律制度,如有违反、从严处理。

  这次检查,全面、真实地了解了我县人口生育现状,掌握了各乡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的情况。据统计,检查结果数比乡镇报表更接近实际。如对育龄妇女进行普查,原乡镇报表统计普查率为93.75%而检查结果普查率仅为80.42%,减少了13.32个百分点;落实安扎措施率、报表统计为95.21%,检查统计为72.12%,减少了23.0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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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_小学进取开展暑假前安全教育活动简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暑期安全教育和学生校外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范学生意外事故发生,近日,土城小学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了全校性暑假前安全教育课,共同学习了暑期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教育资料包括:防溺水、防诈骗、交通安全、饮食卫生、防雷电、防山洪等。

  在课间集会上,值周教师对每个班级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组织学生进行防溺水知识竞赛,加深学生对防溺水知识的了解。

  学校还开展“防溺水家访”教育活动。这次“防溺水家访”教育活动突出“三个重点”:重点之一是对家住“三边”的学生即水库边、河边、塘堰边的学生进行“防溺水家访”,与家长合力管好学生的暑假安全;重点之二是对留守学生的“防溺水家访”,与托管人沟通管理好学生的暑假安全;重点之三是对难管学生的“防溺水家访”,对难管学生天天敲响安全警钟。

  学校还给每一位学生家长发了《致家长的一封信》,详细介

  绍了暑期安全注意事项和细则,让家长能够按照暑期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有效的监护孩子,教育孩子遵守《暑期安全保证书》的承诺,确保孩子平安、欢乐的度过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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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普及金融知识,践行社会责任,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塑造我行良好的社会形象,为积极推进“2014年中卫市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的实施,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卫监管分局关于开展“2014年中卫市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行与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在我行营业区域以及中卫市人流密集区域,小区内展开了特色化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将金融知识带到普通百姓中去,带进千家万户中去。

  活动期间,一方面,我行通过悬挂横幅或通过电子屏展示活动宣传标语,在营业场所内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摆放金融知识宣传品,接受公众咨询,主动宣传金融知识,将反洗钱、反假货币等金融知识生动、具体、的呈现给百姓,让百姓明白了洗钱危害,掌握了辨别真假人民币的办法,真正做到了惠及百姓,造福百姓。另一方面,我行在广场、社区、学校等人流密集区域,针对本次活动坚持公益性原则,以面向青少年、社区居民,老年群众等弱势群体。主要普及金

  融消费者日常生产生活中所必要的金融知识、金融风险的辨识与防范知识,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使消费者明晰自身权利和

  义务,把握金融产品的风险和收益,更好地享受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成果。

  此次活动,通过对群众金融知识的普及,可以通过提高群众识别假币的能力,以及对洗钱犯罪的警惕性,可以进一步遏制假币、洗钱犯罪案件的滋生,净化金融环境,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提高对群众金融风险的辨识与防范。进一步保证群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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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文明金融之窗、显优质服务情怀

  一个企业应该还是有一些情怀、有一些追求的。除了盈利之外,还是应该对社会有一种情怀__银行的“情怀”把“热心、诚心、细心、贴心”融于一炉,全力打造一流优质服务网点。

  走进__银行经开支行的营业网点,服务大厅整洁明亮,迎面而来的是大堂经理文明、规范、甜美的真诚服务。我行不仅注重外在的形象,更强调内在的服务品质,立足柜面,强化各岗位职责,提高客户认同度。

  从基础做起,首先把优质服务作为永恒的主题来。每位员工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从为客户服务的角度出发,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支行建立了培训长效化机制,定期举行服务培训班,组织员工观看《服务礼仪》、《公关礼仪》、《营业网点规范化服务演示》等光盘,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其次把优质服务规范当作企业文化来抓。要求每位员工把我行当作成自己的家园,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我行的形象,从

  本职工作做起,扎扎实实做好优质服务工作。最后以客户反馈作为直接着力点,贯彻好“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售后服务作为维护客户关系的有效手段,持续改进,丰富服务内涵,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改进客户投诉管理流程,强化服务意见处理力度。

  “坏人”好像更勤奋那么一点点,在文明规范需要我们实实在在的付出,我行将通过一系列创新服务,致力于提供全球化的财富管理服务和优质高效的便利服务,致力于满足客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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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春之始,激情焕燃。在四月浓浓的春意中,__县__分社以真情、优质的服务温暖每位顾客。

  细节决定成败,细致化服务一直是__信用社的服务宗旨。统一布署项日常管理事务,结合实际工作,从自身的不足出发,立足本职工作,因地制宜开展员工形象的美化、员工服务细节的提升、现场有序管理以及环境卫生整洁等方面的改进与提升,全面提高顾客对信用社认知度和满意度。

  __信用社积极开展对客户进行维系工作,走访忠诚客户,优良客户,开发潜在客户,征求客户对信用社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以细致周到的服务不断的发展新客户。

  从环境入手,以清晰的形象感染每位顾客。首先,员工统一着

  整洁的工作服微笑、真诚提供服务。其次,改善网点大厅及

  周边的环境卫生,并配备一系列便民用品提升服务质量。

  以心交流,折射青春的美丽,__地处偏远,客户的认知能力有限,在办理各项业务的过程中,__信用社的员工均能像照顾自己的家人一样细心照顾,贴心引导,保证每位客户满意而归!

  优质的服务不仅仅是一个微笑,更是一面真诚的镜子,它反射出顾客心情,亦照出了服务的品质;它是在用心呵护顾客的心情和心灵;服务是每个企业共有的,优质服务——成为银行永恒的追求,不只是荣誉,更是承诺。如何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关键在于服务中的每一个微小的细节,需要每位员工将心比心的去了解顾客的需求并在细节上去关心温暖对方,才能将工作做好。

  简报格式模板

  金融业的竞争,是一种信誉的竞争,更是一种服务的竞争。谁的信誉好,谁的服务好,谁就能更适应顾客的需要,谁就能占领更多的市场。

  银行服务贵在“深入人心”。作为一线员工,既要将服务的理念牢固树立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又要深入到客户内心世界中,真正把握客户的需求。我们经常提出要“用心服务”,讲的就是我们要贴近客户的思想,正确地理解客户的需求,客户没想到的我们要提前想到,用真心实意换取客户长期的理解和信任。

  不同客户的需求心理不同,要深度挖掘、动态跟踪。对于普通客户形式上的服务提升就可能获得他们极大的认可,比如大堂

  经理的进门招呼,柜台人员的微笑和礼貌用语;对于VIP客户,则更多的要考虑如何为其缩短等待时间、节约交易成本和个性化服务及增值服务问题。为客户服务除了及时、准确、到位之外,还要能激发客户需求。

  只要我们每一位员工真正地把服务“深入人心“,我们就一定能够在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

篇三:机构编制核查简报

  

  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简报-第2期

  第一篇: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简报-第2期

  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

  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简

  报

  第2期

  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

  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2011年9月9日

  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组成

  一、主要职责

  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具体职责为:

  (一)组织拟定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包括全国集体土地确权政策、争议调处办法、调查技术规程以及有关数据库建设标准等。

  (二)编制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安排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所需经费预算;指导审核各地编制本地区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三)指导各地各类土地登记相关数据库的建设。负责开发建立国家级土地登记数据库、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数据库等。

  (四)组织调研和检查,了解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进展、存在问题,督导地方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工作;定期掌握全国各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季报制度。

  (五)组织开展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宣传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负责各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检查和验收。主要包括对确权登记发证结果的核查和抽查,成果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等。

  二、内设机构

  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登记组(综合组)、权属组、调查组和信息组4个工作组,分工负责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登记组(综合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土地登记相关政策等事宜,指导全国土地登记工作;

  权属组负责组织制定土地确权政策和权属争议调处办法,指导全国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等工作;

  调查组负责组织编制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规定和标准,指导全国地籍调查工作;

  信息组负责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相关信息化建设标准制定,指导地方土地登记信息化建设。

  三、人员组成

  主

  任:朱留华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司长

  副主任:冷宏志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巡视员兼副司长

  冯文利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副司长

  魏淑英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副巡视员

  蒋文彪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副主任

  周建春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院长

  佟绍伟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陈现宾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登记处处长

  孙建宏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权属处处长

  张炳智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调查处处长

  邱烈飞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监统处处长

  董北平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监统处调研员

  申世亮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数据运行部处长

  姜

  栋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籍所所长

  石

  珩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产权产籍处处长

  (一)登记组(综合组):

  组

  长:陈现宾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登记处处长

  副组长:石

  珩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产权产籍处处长

  卢立为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登记处调研员

  (二)权属组:组

  长:孙建宏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权属处处长

  副组长:钟京涛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产权产籍处副处长

  王亦白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权属处主任科员

  (三)调查组:组

  长:张炳智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调查处处长

  副组长:姜

  栋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籍所所长

  杨祝晖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调查处副处长

  (四)信息组:组

  长:申世亮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数据运行部处长

  副组长:朱

  焱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登记处副调研员

  戴建旺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信息工程与数据中心副所长

  吴其斌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数据运行部副处长

  第二篇: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简报(第4期)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

  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简

  报

  第4期

  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

  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2011年10月21日

  编者按:根据《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联合制订印发了《广东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财政、农业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提出了2012年12月底前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现予刊发,供各地参考。

  广东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实施意见》(粤发〔2010〕10号)和《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

  资发〔2010〕60号)要求,切实加快推进我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与意义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央的明确要求,目的是实现凭证管地用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对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我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覆盖到全部农村集体土地,包括自留山、自留地等,不得遗漏。重点是到2012年底基本完成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任务,同时,建立或完善土地登记发证数据库及地籍信息管理系统。对已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率,珠三角地区提高到90%以上,其他地区提高到85%以上。

  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三、工作主要内容

  1、准备工作:包括制订实施方案、宣传发动、编制经费预算、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收集图件资料等。

  2、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查清每宗土地基本情况,核定所有权权属界线界址。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大比例尺地籍测量。

  3、将地籍调查成果上图入库,建设或完善土地登记数据库,建立地籍信息管理系统。

  4、组织登记发证。把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分别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即具有所有权的经济合作社或股份合作经济社、经济联合社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经济联合总社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证发放到每个使用权者,对不符合确权登记政策规定的,只造册备案,不确权登记。

  5、成果检查、总结。

  四、职责分工

  市、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法定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财政部门负责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农业部门负责审核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具备独立行使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资格。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的核定工作。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申请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五、技术路线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形成的地类数据、权属界线以及在行政村一级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中形成的档案资料为基础,采用1:500—1:10000基本比例尺的正射影像图、放大航片或数字线划图为工作底图,通过实地调查(包括村民指界)标定界址位置,或采用GPS定位技术实测界址拐点坐标,将权属界线核定至经济合作社或股份合作经济社一级,并将标定的界址点位或实测坐标数据叠加到二次调查数据库上,经室内比对地物影像,调整修正界址点位后,输出界址、面积数据和宗地图。已办理登记发证的国有农场土地和国有独立工矿用地,可直接以登记确认的界址和地类数据为依据,确认经济合作社或股份合作经济社的土地权属界线和地类面积。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单位之间的权属界线调查、核界签界工作,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部署,由乡镇政府负责实施,以行政村(经济联合社或股份经济联合社)为单位实地划定落实权属界线走向和界址位置。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实地标绘界线走向和界址位置,或采用GPS定位技术实测界址拐点坐标,并负责土地登记发证的有关工作。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由使用权人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等材料,国土部门审核确定。其中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由申请人委托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除土地证书工本费外,不得向农民收取其它费用,相关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六、工作步骤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具体工作,按照《关于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籍发[2009]176号)要求和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最基层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1年7月-8月)

  1.市、县设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2.以县级以上政府名义按实施土地总登记的要求发布通告;以县(市、区)为单位召开动员大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筹措工作经费。

  3.准备调查工作底图:1:500—1:10000基本比例尺的正射影图或数字线划图及相应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4.购置开展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所必须的设备(GPS接收仪、电脑、打印机等),并印制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等。

  5.结合试点开展业务培训,包括权属界线调查、签界、界址标绘,土地利用调查数据库有关登记发证功能的操作、GPS定位技术操作等。

  (二)实施阶段(2011年9月-2012年9月)

  1、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界址核定

  乡镇政府负责每个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权属界线调查核定的部署和组织落实,召集专题会议,研究核定权属界线的办法和措施,并具体负责落实。

  村委会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在指定时间内,协调经济联合社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和各经济合作社或股份合作经济社,按照历史形成及目前实际拥有的土地权属范围,协商划定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之间的权属界线,并在界线拐点,实地打木桩或竹签并编号(流水号),绘制界线走向草图,按规定完成指界人签字盖章确认手续。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乡镇政府提供的经济联合总社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村委会提供的经济联合社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和各经济合作社或股份合作经济社的界线走向草图及界桩位置,组织调查人员或聘请专业队伍利用调查工作底图实地标定界址位置或采用GPS定位技术实测界址坐标。

  2、界址点位数字化。将实地标定(工作底图)的界址点录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以GPS测定的坐标数据,叠加到数据库自动生成界址点位。当实测点的连线与相关地物影像比对出现不吻合时,以地物影像作参考,适当加密折点。

  3、建立或完善土地登记发证数据库,有条件的市、县建立地籍信息管理系统。

  4、编绘宗地图,生成权属调查表。利用土地利用现状图编绘宗地图,打印生成《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

  宗地划分、宗地编号、图斑与地类编号、界址编号、宗地图编绘及要素内容等按《广东省农村土地登记规则》(粤国土资(地籍)字[2002]7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5、申请确权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经济联合社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和各经济合作社或股份合作经济社分别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在《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指界人栏目和宗地图一侧签字盖章确认,统一向县级国土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济联合总社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的土地登记,由各总社直接向县级国土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6、初审和公告。土地登记人员按规定完成对土地登记申请及所提交的资料进行权属审核后,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如实填写初审意见,按土地总登记的要求将拟登记的宗地情况在所在区域进行公告,公告

  内容等按《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7、审核审批。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为登记发证审核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登记发证审批机关,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完成签字、盖章后,才能办理注册登记。

  8、证书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应当直接发给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作社或股份合作经济社、经济联合社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经济联合总社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现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符合规定条件,由当地县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审查并出具证明。暂时不符合持有土地证书的,证书可暂时委托乡镇政府保管。

  原集体土地所有权已登记在行政村或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名下的,经申请,可以相应免费变更为经济联合社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和经济合作社或股份合作经济社。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颁发给使用权人。

  9、争议地、插花地处理原则。加强对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对协商不成无法确认权属的土地,以争议地单独划出统计造册,暂不确权颁发土地证书。相互插花,能够确定权属的,应予登记发证;暂时无法划定权属的地块,可维持现状,但应统计造册。

  (三)总结检查阶段(2012年10月-12月)

  1、成果资料管理、数据汇总、检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登记成果资料的整理、检查和数据汇总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土地登记各环节及成果、资料的检查,确保土地登记合法、准确、有效。

  2、工作总结。对整个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包括权属界线核定、签界、登记发证完成情况,主要做法、经验、体会、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县(市、区)政府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法定主体,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减少土地权属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去认识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集中力

  量,落实工作责任。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二)经费保障。落实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工作经费。市县政府要按照中央中发[2010]1号和粤发[2010]10号文要求,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将开展工作所必须的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包括:组织实施、宣传培训、地籍测量、权属调查、数据库建设、纠纷调处、登记发证等。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编制经费预算,会同级财政部门协调后,报本级政府批准实施。

  (三)奖惩制度保障。对乡镇政府提前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核定和签界手续的,由上级政府(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不按时完成任务的,由上级政府(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八、成果资料整理及要求(一)文字资料:

  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有关文件、会议资料等。(二)图件成果

  1.农村地籍图接合图,内容包括:图名、图幅号、各级行政界线(含行政村界)示意走向、行政区域名称,其中行政界线用红色表示,其余用黑色标注。

  2.与土地利用现状图相同比例尺的农村地籍图(或称权属分布图)及相应的数据库,主要表示以下内容:

  (1)各级行政界和权属界线,包括镇、村、村民小组(经济联合总社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或股份合作经济社)界线。

  (2)主要铁路、公路、河流等地物及其名称。

  (3)各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国有未利用土地的界址线和宗地编号。

  (4)各集体土地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者名称及宗地面积。(5)二级地类的图斑界线及图斑号。(6)图廓线、图名、比例尺等。

  以上各级行政界线、村和村民小组权属界线、宗地编号用红色表示,其他内容用黑色表示。

  3.宗地图。(略)(三)调查统计表册

  1.以农村地籍图为统计单位的宗地面积汇总表(争议地和国有土地

  单列)。

  2.以行政村(经济联合社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为统计单位的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统计到经济合作社或股份合作经济社,争议地及国有土地单列),统计到二级类。

  3.以村民小组(经济合作社或股份合作经济社)为统计单位的宗地面积统计表(乡镇集体、行政村集体、争议地和国有土地单列)。

  4.以县(市、区)为单位统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发放宗地数、面积,覆盖面、发证率。

  (四)土地登记资料成果

  1.土地登记申请表。2.土地登记审批表。

  3.土地权源文件(含征地批文、红线图、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等)。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申请人)身份证明。5.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存根和照片)。6.土地登记卡、归户卡、土地证书签收簿等。7.宗地图(界线相邻各方签字盖章)、坐标册。

  8.其他资料。

  第三篇: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

  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有关要求,切实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

  《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

  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受当时条件的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体滞后,有的地区登记发证率还很低,已颁证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大部分只确权登记到行政村农民集体一级,没有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这与中央的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不相适应。明晰集体土地财产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十分紧迫繁重。

  (一)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也是摸清土地利用情况的过程,从而改变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薄弱的状况,夯实管理和改革的基础,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

  (三)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进而通过深化改革,还权赋能,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前提,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统筹的动力源泉。

  二、切实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强化成果应用

  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力争到2012年底把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要按照

  土地总登记模式,集中人员、时间和地点开展工作,坚持依法依规、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优先和全面覆盖的原则,注重解决难点问题。

  (一)完善相关政策。认真总结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面的经验,围绕地籍调查、土地确权、争议调处、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创新办法,细化和完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政策。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

  (二)加快地籍调查。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发证的前提,各地要加快地籍调查,严格按照地籍调查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工作,查清农村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有条件的地方要制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以大比例尺地籍调查为基础,制作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特别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籍图。县级以上城镇以及有条件的一般建制镇、村庄,要建立地籍信息系统,将地籍调查成果上图入库,纳入规范化管理,在此基础上,开展土地总登记及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建立地籍成果动态更新机制,以土地登记为切入点,动态更新地籍调查成果资料,保持调查成果的现势性,确保土地登记结果的准确性。

  (三)加强争议调处。要及时调处土地权属争议,建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信息库,及时掌握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争议动态,有效化解争议,为确权创造条件。

  (四)规范已有成果。结合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检查工作,凡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没有确认到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确认到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登记发证的宗地缺失档案资料以及不规范的,尽快补正完善;已经登记的宗地测量精度不够的,及时进行修补测;对于发现登记错误的,及时予以更正。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同地籍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在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确权登记发证的同时,一并将地籍档案数字化,实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建设

  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逐步实现土地登记资料网上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建立共享机制,全面提高地籍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地籍工作的社会化服务程度。

  (六)强化证书应用。实行凭证管地用地制度。土地权利证书要发放到权利人手中,严禁以统一保管等名义扣留、延缓发放土地权利证书。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可以要求凡被征收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在办理征地手续之前,必须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证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凡是依法进入市场流转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做到产权明晰、四至清楚、没有纠纷,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农用地流转需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做好衔接,确保承包地流转前后的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害;对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涉及宅基地调整的,必须以确权登记发证为前提。

  充分发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在规划、耕保、利用、执法等国土资源管理各个环节的基础作用。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用地流转、土地征收等各项重点工作挂钩。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农业部成立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由成员单位有关方面负责人、联络员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日常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要牵头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市(县)政府是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的法定主体,市(县)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国土资源部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进度,定期检查,抓好落实。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应当覆盖到

  本行政区内全部集体土地。

  (二)周密部署安排。各省要抓紧摸清本地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现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人员培训,落实责任制,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2年底基本完成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任务。

  建立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汇总统计分析和通报制度。请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1年6月底将本地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报办公室,此后按季度定期上报工作进度情况,并逐步建立网上动态上报机制,办公室将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检查。

  (三)切实保障经费。相关地方政府要按照中央1号文件要求,统筹安排,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开展。

  (四)加强土地登记代理机构队伍建设。借助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等专业力量,提高确权登记发证的效率和规范化程度。

  (五)宣传动员群众。各地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法律政策,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争取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登记申报、土地确权、纠纷调处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国土资源部将适时召开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宣传典型经验,为全国提供示范典型。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农业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第四篇: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简报-第3期

  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

  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简

  报

  第3期

  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

  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2011年9月9日

  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发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及《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研究,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围绕土地确权、争议调处、地籍调查和登记中的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及时制定完善政策和技术规范,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依据。

  (二)指导地方加快地籍调查,建立地籍成果动态更新机制。指导地方严格按照地籍调查有关规程的要求,加快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工作,查清农村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满足土地登记需要;推动建立地籍成果动态更新机制。

  (三)指导地方加强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妥善解决土地权属争议。指导地方加强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促进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指导地方建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数据库,及时掌握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争议动态,妥善解决争议。

  (四)指导地方强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规范化建设。结合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检查工作,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规范化建设,针对有关农村集体土地登记资料成果不规范的情况,及时提出纠正和规范的意见。

  (五)推动信息化建设,提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管理和服务水平。指导地方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同地籍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地籍档案数字化,实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信息化管

  理。开展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土地登记资料网上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和共享。

  二、进度安排

  (一)部署落实阶段(2011年8月—2011年12月)。全面部署落实进一步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各项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若干意见》;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充实健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加强办公室制度建设,建立简报、通报、督促检查等制度。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1月—2012年12月)。针对工作中遇到情况和问题,及时组织调查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等;分阶段、分层次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适时召开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地方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规范化检查和建设;研究制定验收标准和办法;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按要求完成。

  (三)阶段性验收总结(2013年1月—6月)。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汇总分析,建立登记成果网上及时汇交制度,强化登记成果应用。

  对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和总结,提出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意见。

  三、2011年工作计划

  (一)组织召开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研究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地方好的做法和经验。

  (二)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若干意见》,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政策依据。

  (三)组织开展培训。根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结合地籍管理业务培训,及时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督导地方工作开展。通过多种方式督导地方建立组织机构、加快工作进展、落实经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政策等。

  (五)开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汇总统计分

  析,编辑工作简报。定期通报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

  (六)组织开展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任务及政策要求,宣传推广地方好的做法和经验,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七)适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

  (八)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篇: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2011-05-16|作者:|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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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有关要求,切实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

  《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受当时条件的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体滞后,有的地区登记发证率还很低,已颁证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大部分只确权登记到行政村农民集体一级,没有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这与中央的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不相适应。明晰集体土地财产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十分紧迫繁重。

  (一)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也是摸清土地利用情况的过程,从而改变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薄弱的状况,夯实管理和改革的基础,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

  (三)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进而通过深化改革,还权赋能,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前提,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统筹的动力源泉。

  二、切实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强化成果应用

  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力争到2012年底把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要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集中人员、时间和地点开展工作,坚持依法依规、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优先和全面覆盖的原则,注重解决难点问题。

  (一)完善相关政策。认真总结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面的经验,围绕地籍调查、土地确权、争议调处、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创新办法,细化和完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政策。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

  (二)加快地籍调查。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发证的前提,各地要加快地籍调查,严格按照地籍调查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工作,查清农村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有条件的地方要制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以大比例尺地籍调查为基础,制作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特别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籍图。县级以上城镇以及有条件的一般建制镇、村庄,要建立地籍信息系统,将地籍调查成果上图入库,纳入规范化管理,在此基础上,开展土地总登记及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建立地籍成果动态更新机制,以土地登记为切入点,动态更新地籍调查成果资料,保持调查成果的现势性,确保土地登记结果的准确性。

  (三)加强争议调处。要及时调处土地权属争议,建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信息库,及时掌握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争议动态,有效化解争议,为确权创造条件。

  (四)规范已有成果。结合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检查工作,凡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没有确认到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确认到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登记发证的宗地缺失档案资料以及不规范的,尽快补正完善;已经登记的宗地测量精度不够的,及时进行修补测;对于发现登记错误的,及时予以更正。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同地籍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在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确权登记发证的同时,一并将地籍档案数字化,实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建设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逐步实现土地登记资料网上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建立共享机制,全面提高地籍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地籍工作的社会化服务程度。

  (六)强化证书应用。实行凭证管地用地制度。土地权利证书要发放到权利人手中,严禁以统一保管等名义扣留、延缓发放土地权利证书。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可以要求凡被征收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在办理征地手续之前,必须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在征地

  拆迁时,要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证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凡是依法进入市场流转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做到产权明晰、四至清楚、没有纠纷,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农用地流转需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做好衔接,确保承包地流转前后的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害;对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涉及宅基地调整的,必须以确权登记发证为前提。

  充分发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在规划、耕保、利用、执法等国土资源管理各个环节的基础作用。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用地流转、土地征收等各项重点工作挂钩。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农业部成立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由成员单位有关方面负责人、联络员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日常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要牵头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市(县)政府是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的法定主体,市(县)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国土资源部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进度,定期检查,抓好落实。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应当覆盖到本行政区内全部集体土地。

  (二)周密部署安排。各省要抓紧摸清本地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现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人员培训,落实责任制,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2年底基本完成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任务。

  建立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汇总统计分析和通

  报制度。请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1年6月底将本地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报办公室,此后按季度定期上报工作进度情况,并逐步建立网上动态上报机制,办公室将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检查。

  (三)切实保障经费。相关地方政府要按照中央1号文件要求,统筹安排,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开展。

  (四)加强土地登记代理机构队伍建设。借助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等专业力量,提高确权登记发证的效率和规范化程度。

  (五)宣传动员群众。各地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法律政策,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争取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登记申报、土地确权、纠纷调处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国土资源部将适时召开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宣传典型经验,为全国提供示范典型。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农业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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