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暂行办法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3篇(2023年)

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暂行办法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3篇(2023年)

发布时间:2023-10-22 15:40:27

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暂行办法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暂行办法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有关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暂行办法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3篇,供大家参考。

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暂行办法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3篇

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暂行办法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篇1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暂行办法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职改[200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中教育教学考核的通知》(湘职改办[2007]9号)以及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发[2006]70号)等文件精神,参照其他兄弟院校做法,结合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且每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其中专业系部专职教师(不包括专职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只能申报教学系列。

三、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与推荐实行校内初评制度,校内初评时各系列通过率原则上不能超过80%,只有初评合格的才能报送上一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参评。

四、为优化教师队伍学历结构,45岁以下人员申报正高职务、35岁以下人员申报副高职务必须具有和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学位。

五、转换系列申报职务时,同级别平转职务必须在相应的岗位上工作满1年且完成相应规定的工作量,申报高一级职务必须在新的岗位上工作满3年且完成相应规定的工作量。因工作需要学院中层以上干部交流时可适当放宽。

六、申报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符合省人事厅、教育厅资格审查的要求,政治上过硬,无违法乱纪行为,有以下行为者,5年内不能申报或推迟申报:

(一)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及其他材料,5年内不能申报。

(二)抄袭或剽窃他人科研成果,5年内不能申报。

(三)违法乱纪,受到司法机关拘留以上处分,5年内不能申报。

(四)一年内造成一次较大教学事故(ⅱ级)或两次一般教学事故(iii级),推迟1年申报;一年内出现一次重大教学事故(ⅰ级)或两次较大教学事故(ⅱ级)或三次一般教学事故(iii级),推迟2年申报;连续两年内出现两次重大教学事故(ⅰ级)或三次较大教学事故(ⅱ级)或四次一般教学事故(iii级),5年内不得申报。因其他违反学院规定受到警告及严重警告处分的推迟1年申报,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推迟2年申报,三年内受到2次记过及以上处分或3次警告及严重警告处分的5年内不得申报。

(五)年度考核每出现一次不合格,推迟两年申报;年度考核每出现一次基本合格者推迟一年申报。

七、正常申报与评审

正常申报者除符合省人事厅、教育厅资格审查的要求外,还需达到学院规定的相应科研和工作要求,具体条件如下:

(一)科研要求

1、申报正高职务,任现职以来至少5年(理工科4年)中每年都有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包

括发表的论文、专著、主编或参编的教材,专利、课题、项目、艺术类和文学类的作品、科研项目获奖等),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同时需达到以下条件:

(1)论文

文科专业: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cssci刊物论文4篇或者6篇全国中文核心刊物,或者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2篇,且其中有2篇发表在cssci刊物和2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刊物上。

理工科专业:以第一作者身份被sci或ei收录的论文2篇,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5篇,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0篇,其中有1篇被sci或 ei收录和3篇全国中文核心刊物论文。

体育专业: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cssci刊物论文3篇或者5篇全国中文核心刊物论文,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0篇,其中有1篇cssci刊物论文和3篇全国中文核心刊物论文。

音乐、美术专业: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cssci刊物论文2篇或者4篇全国中文核心刊物论文,或者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8篇,其中有1篇cssci刊物论文和3篇全国中文核心刊物论文。

(2)专著和教材:文科专业要求公开出版专著(排第一),或主编全国统编教材或省重点统编教材。

(3)课题:主持过一项省级以上教改或科研课题或两项厅级(不含校级)教改或科研课题。

(4)奖励:符合以下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①以主持人身份获得一项省级三等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或以参与者身份(排名前3)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②获得发明专利一项。③政府机关评选的省级优秀论文二等奖(排名前二)以上奖励。④音乐、文学、美术作品获得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⑤获得省级以上优秀科研工作者。

2、申报副高职务的任现职以来至少3年中每年都有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专著、主编或参编的教材,专利、课题、项目、艺术类和文学类的作品、科研项目获奖等),有较为稳定的研究方向,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论文: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文科专业不少于8篇,理工科、音乐、体育、美术专业不少于6篇。均要求至少有1篇以上(含1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出版有专著或主编全国统编教材、省重点统编教材的对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不做要求。

(2)课题:主持院级或参与市、厅级及以上课题一项。

3、申报中级职务应达到以下条件:

任现职以来需公开发表论文2篇,或sci、ei收录的论文一篇,或cssci刊物论文一篇,或专业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一篇,或出版专著一部,或主编省级以上统编教材一部。

4、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文可算一篇全国中文核心刊物,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可相当于2篇cssci刊物,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三种报刊的理论版论文可相当于2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二)工作要求

所有申报职务的均应爱岗敬业,工作量饱满,群众考评称职。其中申报高教系列职务的,需符合下列要求:

1、从旁系列转评高教系列同级别职务的必须连续从事教学工作满两年,申报高一级职务的必须连续从事教学工作满三年。

2、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者,申报之日前五学年年平均标准课时量不少于200课时,申报讲师职务自申报之日的前3学年年平均标准课时不少于160课时。兼职教师不能少于同类专任教师的课时的1/3(以教务处提供的数据为准)。经学院批准脱产进修或挂职锻炼期间视为完成基本工作量。达不到相应教学工作量的专任教师、管理与教辅人员,一律不得申报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教授职务的自2006年下学期起每学年必须为本、专科生系统讲授一门课程,否则不能申报。

4、2009年以后申报教学系列讲师及以上职务的须在前一年的九月到人事处报名,学院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其教学工作进行考核,所任教课程课堂教学评价结果均应合格,且优良率在80%以上(包括学生评价和学校评价)。学院严格执行“教学工作一票否决制”,对教学工作量达不到要求或教学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5、任现职以来,积极参与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活动。

6、专业系教师必须具有学生管理或指导实习、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的工作经历,(以学生处、教务处核定为准)。但任现职以来每学年教学标准课时达到500节的可不做要求。大学英语教研室、公共计算机教研室,思政部、大学公共体育教研室的教职工如果没有安排学生管理、实习、比赛指导的可不做要求。对新进的硕、博士申报讲师时可适当放宽。

7、对荣获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的,指导学生参加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创新大赛、电子大赛、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大学生运动会、大学生文艺汇演等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担任班主任工作、实习指导工作时间长,效果好的教职工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优先考虑。

八、破格申报与评审

破格申报除达到正常申报的各项条件外还需达到以下要求:

(一)破格申报要求近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年度考核为优秀。

(二)外语和计算机必需达到相应的要求。

(三)破格申报正高职称的必须具有与申报专业相近的博士学位并主持国家级课题,在正常申报的基础上:文科增加4篇cssci刊物或6篇全国中文核心刊物论文;理科增加2篇sci或ei收录的论文。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增加3篇cssci刊物或5篇全国中文核心刊物论文。

(四)破格申报副高职称的必须具有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以上学位,并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或参与国家级课题(排名前三),在正常申报的基础上要求的论文数增加1篇sci/ei刊物、2篇cssci刊物或4篇全国中文核心刊物论文。

(五)破格申报中级职称的必须具有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硕士以上学位并主持厅级以上课题,在正常申报的基础上要求的论文数增加1篇cssci刊物或1篇sci/ei刊物论文或2篇全国

中文核心刊物论文。

(六)破格申报职务还必须达到上级规定的破格条件,否则一律不能申报。

(七)初级职务一律不能破格申报。

九、学院所有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聘任工作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资格审查的相关工作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分别负责把关。

十、在申报者的科研成果出现异议时,学院组织的评审委员会或学院学术委员会可要求申报者就有关问题进行答辩。

十一、本办法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二、本办法从颁发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暂行办法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篇2

评审材料说明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需提供的材料说明和要求

评审所需提供的材料类别、数量(有关表格可到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文件及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评审人员需填报以下评审材料: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购买、手写,单位盖章)。

本表的封面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两栏统一填写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其他系列同上。表中“单位意见”栏须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名。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栏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a4纸型,原件,必须双面,可打印,单位盖章)。

表中“单位意见”栏须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名。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文件及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个人申报版)一式3份(a3纸形,原件,须申请序列号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打印生成。同时提供生成的access格式上报电子文件一份(u盘报送)。

表中“主要工作经历”栏:必须包括年月日、工作单位、专业职务、行政职务等项。表中“任现职来主要工作业绩”栏:突出本专业业绩,用第三人称填写。

4.《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表》1份(a4纸型,单位盖章原件)。有关赋分要求详见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5.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以下简称“成果及受奖”)栏填报数量不超过2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以下简称“论文、著作、作品”)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其中论文不超过2篇,著作不超过1部。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时,“成果及受奖”栏,应按要求填写“核心提纲、解决问题、效果”等内容;“论文、著作、作品”栏,应按要求填写“刊号、提纲、观点、文章字数”等内容。

6.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

7.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单位聘书(原件)。

8.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4-5份原件),每年一份。晋升中级职称专科学历需5个的考核表,本科需四个考核表;晋升高级本科需5个的考核表。

9.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1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中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的,须提供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或《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1份(a4纸型,原件)。

11.《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a4纸型,原件)。

12.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a4纸型,原件),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原件),并报送反映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13.破格申报的,须报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破格参加评审审批表》1份(a4纸型,原件)。

14.《济南市事业单位申报职称人员花名册》或《济南市企业单位申报职称人员花名册》纸质(1份)及电子版。

15.公示证明1份(a4纸型,加盖公章)。

16.评审费:高级360元、中级160元、初级100元。

二、注意事项

1.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上报上述所列全部材料。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只需上报上述所列1、2、3、5、6、7、8、11、14、15、16项,其中初级第3项不用上报数据,第15项与中、高级分开打印。

2.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所在单位必须填写法定全称。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填写“从事专业”。

3.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规范的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

4.《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可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文件及表格下载”中下载,各类职称申报表格可到山东省劳动厅机关印刷所购领(包括评审档案袋、《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等),印刷所电话:86915856,地址:市中区南新街23号。其它表格可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必须购买后手填外,其他表格可由电脑打印。

5.根据市人社局的通知,自今年起取消建筑工程、卫生、档案、图书资料、新闻出版五个系列的专业考试,评审申报时原已经通过的可以一起上报,没有通过的不再要求。

2013年9月23日

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暂行办法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篇3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为构建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为主要衡量标准的人才评价机制,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第一线做出突出成绩的特殊人才,破格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审原则

坚持注重能力和业绩的原则,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的原则。

第三条 适用范围

特殊人才评审面向工农业生产、文化、艺术和社会事业第一线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除外。

第四条 评审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专家评审后可取得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获国家级奖(以获奖证书为准)。

2、获省(部)级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获奖证书为准)。

3、获国家发明专利2项。

4、正式出版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2部,30万字以上。

5、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被ei、sci或ssci收录1篇。

6、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国内同行业领先,经济效益达到1亿元以上者。

7、年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专家评审后可取得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1、获市(厅)级二等奖以上或县(市)级一等奖的前2名完成人。

2、已完成2项以上县(市)级或1项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的主持人。

3、研究成果获得国家专利,成果经产业化生产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4、直接主持、参与研制并经市级以上单位鉴定的新产品1项以上的主要技术人员;直接主持在本地区有影响的技改和技术攻关项目,并产生了较好经济效益的主要技术人员。

5、在生产一线推广农业、林业、畜牧业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实现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经营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

6、在专业领域独有建树并作为掌握关键技术者,培育或研制开发的新品种、新工艺、新技术经推广年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7、连续2年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年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负责人。从事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连续3年使企业盈利有较大幅度增长或实现扭亏为盈,成绩显著的(经市业务主管部门认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担任企业主要项目组织和策划人员,使企业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全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等荣誉称号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8、经单位推荐,行业内一致认可,并在同行业专家中有较高知名度,且经专家组认定具有其他特殊能力和一定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

9、在“急、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解决技术难题,做出重大技术贡献,且取得省级以上荣誉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专家评审后可取得相应的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1、获市(厅)级三等奖以上,或县(市)级二等奖的前2名完成人。

2、已完成1项以上县(市)级重点科研项目的主持人。

3、研究成果获得国家专利,成果经产业化生产年产值在300万元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4、直接主持、参与研制并经县级以上单位鉴定的新产品1项以上的主要技术人员;或参与本地区有影响的技改和技术攻关项目,并产生了较好经济效益的主要技术人员。

5、在生产一线推广农业、林业、畜牧业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实现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经营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6、在专业领域独有建树并作为掌握关键技术者,培育或研制开发的新品种、新工艺、新技术经推广年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

7、连续2年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负责人。从事规模以上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连续3年使企业盈利有较大幅度增长或实现扭亏为盈,成绩显著的(经市业务主管部门认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8、经单位推荐,行业内一致认可,并在同行业专家中有一定知名度,且经专家组考核认定具有其他特殊能力和一定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

9、在“急、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解决技术难题,做出重大技术贡献,且取得市级以上荣誉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符合以上高、中、初级评审条件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均免计算机、外语测试。

第五条 评审程序

特殊人才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单位申报,及时受理,定期评审的程序进行。

(一)单位推荐申报。单位根据评审条件向同级人事部门呈报推荐报告和评审材料。评审材料需翔实反映特殊人才在经济建设一线和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中取得的创造性成果与重要贡献,代表本人学术与技术水平的主要业绩,提供特殊人才的有关原始证件、获奖证书、论文著作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专业工作总结等。

(二)初审。由各区(市、县)政府人事部门对本辖区内提出的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后,送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政策性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答辩。对通过初审的人员,由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专家通过答辩、测试能力或采取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其进行评价。

(四)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答辩情况,定期组织安排专家召开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公示。对评审通过的特殊人才,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市特殊人才资格证书。

第六条 送审材料

(一)《*市推荐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审查表》(一式3份)。

(二)《*市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三)获奖证书原件。

(四)所在单位业绩考核情况、个人述职报告(一式2份)。

(五)区(市、县)级及以上统计、税务部门出具的报表、证明原件。

(六)单位专题推荐材料

第七条 组织机构

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纳入全市职称改革工作的范围,由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负责全市特殊人才的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第八条 管理考核

(一)特殊人才每年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抄送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特殊人才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后,享受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同等的待遇。

(三)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现行标准执行。特殊人才职称档案由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保管,无主管部门的由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代理,并实施管理。

第九条 纪律要求

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要遵循“客观、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程序、坚持条件,严禁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凡弄虚作假和违反程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人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推荐访问:评审 专业技术职务 暂行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意见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单位推荐意见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意见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内容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家推荐意见 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流程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 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语 专业技术职务单位推荐意见

版权所有:168文档网 202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168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168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粤ICP备20046324号-1